第1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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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走了多远,来到一座庙前。四周苍松翠柏,气氛萧然。绿衣人进去禀报,很快传赵某入内。
  赵某进庙,见堂上烛火明亮,两旁侍卫森严,一人坐案后,看不清面孔。
  赵某迟疑时,案后之人说:“我有一女婿在蜀地,今欲派人探望,给他带封书信,素闻你快递无双,故把你请来,你可能完成此事?”
  赵某力辞:“我家大人命我到长安出差,有日期规定,过期不至,将是死罪。若放弃先前的任务,转赴蜀地,我就不敢再回扬州了。而我父母妻子都在那里,又怎能不回?这并非借口,请大王明察。”
  天王道:“你只管去蜀地好了,为我办完事,再去长安不迟。其他什么话也别说了,下去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然后上路。”
  有人将赵某带到一间空舍,上了饭菜。
  可以想象,赵某一点食欲也没有,觉也睡不着:去蜀地,耽误行期,陈少游必将其治罪;如不去,又惹不起这个来头神秘的天王。
  怎么办?
  胡思乱想中,天已经亮了,赵某隐约听到庙中有声,出舍一看,见庭中尽是飞禽走兽,又有奇形鬼神,同拜于金天王面前。后者处理完公务,又召赵某,交给他一封书信:“把它交给蜀地成都的萧敬之,此事甚秘,怕泄露,故派你去。快去快回,莫耽误!”说罢,叫人给了赵某一万文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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