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3 / 4)
李明哲辨认了一会儿,说:“这是王守财收藏的画,就挂在他家客厅里,他特意给我看过,所以有印象。”
钱程说:“我也记着这幅画,前些日子,王守财的遗孀要拍卖这幅画,我还派人去竞拍过,后来有人出价太高,我就没和她争到底。”
沈恕说:“不错,这是王守财家客厅里的画,是清末民初的书画大家吴昌硕的作品,画名叫做《宝琴立雪》。你们看宝琴身后的丫鬟,手里捧着一瓶梅花,案子的关键就在这束梅花上。”
马天打量了一会儿,说:“这束梅花有什么蹊跷?我可看不懂了。”
沈恕说:“由于年代久远,凶手犯案后又刻意清理了现场,如今已经没有痕迹可寻,但人算不如天算,这幅画上到底留下了凶手的痕迹,总算是天网恢恢。”
华强也是公安大学毕业生,对刑事案件敏感,听沈恕谈起这一件奇事,勾起他的浓厚兴趣,暂时忘记了适才的不愉快,接话说:“凶手在画上留下了什么痕迹?”
沈恕说:“凶手与王守财熟识,案发当晚,凶手敲开王守财家的门进入室内,两人说了会儿话,凶手与王守财言语不合,发生口角。王守财情急之下,拾起一件重物击在凶手的头上。凶手也顺手拿起一尊摆在柜子上的青铜佛像,重击王守财头部,致使他昏倒在地。在这个搏斗的过程中,凶手头部的鲜血溅到这幅画《宝琴立雪》上,无巧不巧,落点恰是红艳艳的梅花。就在这时候,室外有人敲门,凶手见无路可逃,就故意打开门,把来人放进来。进来的这个人就是来找王守财讨工钱的胡长伟,凶手趁胡长伟被室内的景象惊吓得魂不守舍之际,在身后用佛像猛击胡长伟的头部,把他打得晕死过去。然后凶手用胡长伟随身携带的木匠凿子在王守财身上胡乱扎了几下,把他扎死。随后凶手伪装了现场,擦去他自己的痕迹,顺利逃离。事后办案人员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客厅里躺倒的两个人身上,没有人留意到这幅画。”
一番话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稍后,马天不无讽刺地说:“精彩,沈支队,你描述的这个现场栩栩如生,倒像是发生在眼前一样。”
沈恕笑笑说:“案情有些离奇,你们听起来自然不怎么相信。不过画上的铁证,那是擦不去的。这幅画留下的几滴血痕,虽然年深月久,由于已经渗透到熟宣纸的纹理之中,仍能化验出dna。这为我们破案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对这几滴血痕的dna检验显示,它们来自胡长伟和王守财之外的第三人。本来人海茫茫,凶手又从未被公安机关抓捕过,他的dna不在数据库里,要找到他非常困难。但是血痕自身会说话,而我们的队伍里,恰好有一位能听懂证物说话的法医。”
由于事先已经互相介绍过身份,大家都猜到沈恕说的法医就是我,目光都投在我身上。
我知道到了开口的时候,就接话说:“对于法医来说,血迹是证物中最重要的部分,能够给我们提供许多信息,而且从来不会说谎。这幅画上的几滴血痕,严格地说,是七滴,血斑的边缘非常不平滑,显示血液被喷到画上时是有一定的速度的,而且这七滴血痕的形状,又显示血液的喷溅角度在不停地变化,这是很复杂的物理运动,只能根据模糊数学来计算。血液的喷溅通常是动脉破裂造成的,而动脉血液的喷溅,在平面上形成的是血雾或血带,与画上的几滴血痕不同。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这七滴血痕是头发之类的吸水柔软物甩出来的,也就是说,凶手是一个留长发的人,在搏斗时头发甩动,在画上留下了罪证。”
我话音才落,当年与王守财有过来往的几个人都吸了一口凉气,有人就偷眼看着钱程。在那个时候,钱程是个黑道上的混混,许多人都记得他曾留过披肩的长发。
钱程的情绪紧张起来,身子不为人注意地略微动一动,分坐在他两旁的马经略和吕宏轻轻拍拍他的肩膀,说:“钱总,吃菜。”
马天疑虑地看一眼钱程,对沈恕说:“为什么不能是女人留下的?”
沈恕说:“王守财的尸体早已火化,找不到证据。但胡长伟还活着,他头部被击打的伤痕是在头顶上,不是在后脑,而胡长伟的身高是一米七七,这说明凶手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虽然不排除是一个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又留有长发的女人作案,但是做刑警的,对于小概率的线索往往要留到最后去查找,否则千头万绪,会把侦破方向弄得混乱。”
座中十余人鸦雀无声。
我说:“钱程,你在这次峰会中,频频出入酒席宴会,我们很容易就拿到了你的dna样本,检验结果显示,你就是当年在画上留下血痕的那个人!”
座位中的人一片哗然。有几位女士吓得身上微微颤抖,偷眼看着钱程,见两名身强力壮的警员一左一右地夹住他,略微放宽心。
钱程毕竟也是从大风大浪里摸爬滚打过来的,很快镇定下来,不屑地说:“画上有我的血迹又怎么样?我当年和王守财是朋友,去他家是家常便饭,不小心伤到自己,把血溅到画上,也不稀奇。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能证明画上的血痕是王守财被杀的时候留下来的吗?”
沈恕说:“你当年和王守财不是朋友,只是在他手下讨生活而已。王守财是你的上级承包商,他揽下来的工程,再转包给你们这些小工头。王守财做事不是很江湖,经常拖欠你们的工程款,但是你们又必须依靠他拿工程,这让你们很头疼,而你也就是因此对王守财怀恨在心。”
钱程说:“沈警官,饭可以乱吃,酒可以乱喝,话却不能乱讲,在座的都是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你没有证据,我会告你诽谤。不能凭你这么随口一说,就颠倒是非黑白。”
沈恕说:“不错,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今天就不会当众揭开真相。我在明确王守财被杀现场曾经出现过第三人,并且这个人负了伤之后,就断定他不会带着血迹离开现场。在刑事案件中,有许多凶手在室内杀人后,如果身上留有血迹,会随手从现场穿走一件衣服,以避免被路人发现。你确实不是一个高明的罪犯,也犯了这个错误。你在伪装过现场后,穿上王守财挂在玄关里的一件羊皮大衣,戴上一顶旱獭皮帽子,遮住你身上和头上的血迹,而鲜血也就留在了大衣和帽子上。”
钱程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沈恕说:“你的贪婪让你犯下了第二个错误。在90年代初,那件皮大衣和旱獭皮帽子价值不菲,你穿回家后,竟然没舍得毁掉,而是用乙醇擦拭了血迹后,自认为已经不留痕迹,把这两件东西留了下来。但是你一直没敢穿出来。一直到你发财以后,自建别墅,而这两件证物也就留在你的老房子里。年深月久,恐怕你自己也已经忘记。王守财的遗孀可以确认,这两件衣物就是王守财的物品,而且是他从俄罗斯买回来的,你本人则从没有去过俄罗斯。关于这两件衣物的证据价值,还是请我们的法医给你讲一讲。”
我看一眼沈恕,又转向钱程说:“血迹是很难清洗的,你在案发现场顺走的帽子和大衣都有里衬,所以你虽然用酒精擦拭过,里衬中仍然留有痕迹。你恐怕没听说过,有一种发光化学试剂,叫做鲁米诺或发光氨、光敏灵,与适当的氧化剂混合时会发出引人注目的蓝色光。即使犯罪现场的血迹已经被擦过或清除过,法医仍然可以使用鲁米诺找到血迹的存在。只要在证物上喷洒鲁米诺和激发剂溶液,血中的铁立即催化鲁米诺的发光反应,使其产生蓝色光芒。这个反应需用的催化剂量非常少,因此鲁米诺可以检测痕量的血迹。发光大约持续三十秒钟。我把鲁米诺试剂用在那顶帽子和那件大衣上,找到了你和王守财的血液样本。”
钱程惊惧莫名,泪水簌簌而下,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沈恕对钱程说:“科技的进步,让十六年前不可能的事情成为可能。十六年,许多事情变化了,但是公理和正义不会变化。凡是犯罪,必留痕迹。钱程,你在世上多逍遥了十六年,风光了十六年,好在报应终于来了,还不算太迟。我要谢谢在座的朋友们的见证,让这起案子的证据更加确凿。”
马经略从口袋里取出手铐,戴在钱程手上,说:“一场好戏,该落幕了。”
胡长伟从狱中释放的当天,沈恕和我都到监狱门外接他。 ↑返回顶部↑
钱程说:“我也记着这幅画,前些日子,王守财的遗孀要拍卖这幅画,我还派人去竞拍过,后来有人出价太高,我就没和她争到底。”
沈恕说:“不错,这是王守财家客厅里的画,是清末民初的书画大家吴昌硕的作品,画名叫做《宝琴立雪》。你们看宝琴身后的丫鬟,手里捧着一瓶梅花,案子的关键就在这束梅花上。”
马天打量了一会儿,说:“这束梅花有什么蹊跷?我可看不懂了。”
沈恕说:“由于年代久远,凶手犯案后又刻意清理了现场,如今已经没有痕迹可寻,但人算不如天算,这幅画上到底留下了凶手的痕迹,总算是天网恢恢。”
华强也是公安大学毕业生,对刑事案件敏感,听沈恕谈起这一件奇事,勾起他的浓厚兴趣,暂时忘记了适才的不愉快,接话说:“凶手在画上留下了什么痕迹?”
沈恕说:“凶手与王守财熟识,案发当晚,凶手敲开王守财家的门进入室内,两人说了会儿话,凶手与王守财言语不合,发生口角。王守财情急之下,拾起一件重物击在凶手的头上。凶手也顺手拿起一尊摆在柜子上的青铜佛像,重击王守财头部,致使他昏倒在地。在这个搏斗的过程中,凶手头部的鲜血溅到这幅画《宝琴立雪》上,无巧不巧,落点恰是红艳艳的梅花。就在这时候,室外有人敲门,凶手见无路可逃,就故意打开门,把来人放进来。进来的这个人就是来找王守财讨工钱的胡长伟,凶手趁胡长伟被室内的景象惊吓得魂不守舍之际,在身后用佛像猛击胡长伟的头部,把他打得晕死过去。然后凶手用胡长伟随身携带的木匠凿子在王守财身上胡乱扎了几下,把他扎死。随后凶手伪装了现场,擦去他自己的痕迹,顺利逃离。事后办案人员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客厅里躺倒的两个人身上,没有人留意到这幅画。”
一番话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稍后,马天不无讽刺地说:“精彩,沈支队,你描述的这个现场栩栩如生,倒像是发生在眼前一样。”
沈恕笑笑说:“案情有些离奇,你们听起来自然不怎么相信。不过画上的铁证,那是擦不去的。这幅画留下的几滴血痕,虽然年深月久,由于已经渗透到熟宣纸的纹理之中,仍能化验出dna。这为我们破案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对这几滴血痕的dna检验显示,它们来自胡长伟和王守财之外的第三人。本来人海茫茫,凶手又从未被公安机关抓捕过,他的dna不在数据库里,要找到他非常困难。但是血痕自身会说话,而我们的队伍里,恰好有一位能听懂证物说话的法医。”
由于事先已经互相介绍过身份,大家都猜到沈恕说的法医就是我,目光都投在我身上。
我知道到了开口的时候,就接话说:“对于法医来说,血迹是证物中最重要的部分,能够给我们提供许多信息,而且从来不会说谎。这幅画上的几滴血痕,严格地说,是七滴,血斑的边缘非常不平滑,显示血液被喷到画上时是有一定的速度的,而且这七滴血痕的形状,又显示血液的喷溅角度在不停地变化,这是很复杂的物理运动,只能根据模糊数学来计算。血液的喷溅通常是动脉破裂造成的,而动脉血液的喷溅,在平面上形成的是血雾或血带,与画上的几滴血痕不同。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这七滴血痕是头发之类的吸水柔软物甩出来的,也就是说,凶手是一个留长发的人,在搏斗时头发甩动,在画上留下了罪证。”
我话音才落,当年与王守财有过来往的几个人都吸了一口凉气,有人就偷眼看着钱程。在那个时候,钱程是个黑道上的混混,许多人都记得他曾留过披肩的长发。
钱程的情绪紧张起来,身子不为人注意地略微动一动,分坐在他两旁的马经略和吕宏轻轻拍拍他的肩膀,说:“钱总,吃菜。”
马天疑虑地看一眼钱程,对沈恕说:“为什么不能是女人留下的?”
沈恕说:“王守财的尸体早已火化,找不到证据。但胡长伟还活着,他头部被击打的伤痕是在头顶上,不是在后脑,而胡长伟的身高是一米七七,这说明凶手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虽然不排除是一个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又留有长发的女人作案,但是做刑警的,对于小概率的线索往往要留到最后去查找,否则千头万绪,会把侦破方向弄得混乱。”
座中十余人鸦雀无声。
我说:“钱程,你在这次峰会中,频频出入酒席宴会,我们很容易就拿到了你的dna样本,检验结果显示,你就是当年在画上留下血痕的那个人!”
座位中的人一片哗然。有几位女士吓得身上微微颤抖,偷眼看着钱程,见两名身强力壮的警员一左一右地夹住他,略微放宽心。
钱程毕竟也是从大风大浪里摸爬滚打过来的,很快镇定下来,不屑地说:“画上有我的血迹又怎么样?我当年和王守财是朋友,去他家是家常便饭,不小心伤到自己,把血溅到画上,也不稀奇。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能证明画上的血痕是王守财被杀的时候留下来的吗?”
沈恕说:“你当年和王守财不是朋友,只是在他手下讨生活而已。王守财是你的上级承包商,他揽下来的工程,再转包给你们这些小工头。王守财做事不是很江湖,经常拖欠你们的工程款,但是你们又必须依靠他拿工程,这让你们很头疼,而你也就是因此对王守财怀恨在心。”
钱程说:“沈警官,饭可以乱吃,酒可以乱喝,话却不能乱讲,在座的都是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你没有证据,我会告你诽谤。不能凭你这么随口一说,就颠倒是非黑白。”
沈恕说:“不错,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今天就不会当众揭开真相。我在明确王守财被杀现场曾经出现过第三人,并且这个人负了伤之后,就断定他不会带着血迹离开现场。在刑事案件中,有许多凶手在室内杀人后,如果身上留有血迹,会随手从现场穿走一件衣服,以避免被路人发现。你确实不是一个高明的罪犯,也犯了这个错误。你在伪装过现场后,穿上王守财挂在玄关里的一件羊皮大衣,戴上一顶旱獭皮帽子,遮住你身上和头上的血迹,而鲜血也就留在了大衣和帽子上。”
钱程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沈恕说:“你的贪婪让你犯下了第二个错误。在90年代初,那件皮大衣和旱獭皮帽子价值不菲,你穿回家后,竟然没舍得毁掉,而是用乙醇擦拭了血迹后,自认为已经不留痕迹,把这两件东西留了下来。但是你一直没敢穿出来。一直到你发财以后,自建别墅,而这两件证物也就留在你的老房子里。年深月久,恐怕你自己也已经忘记。王守财的遗孀可以确认,这两件衣物就是王守财的物品,而且是他从俄罗斯买回来的,你本人则从没有去过俄罗斯。关于这两件衣物的证据价值,还是请我们的法医给你讲一讲。”
我看一眼沈恕,又转向钱程说:“血迹是很难清洗的,你在案发现场顺走的帽子和大衣都有里衬,所以你虽然用酒精擦拭过,里衬中仍然留有痕迹。你恐怕没听说过,有一种发光化学试剂,叫做鲁米诺或发光氨、光敏灵,与适当的氧化剂混合时会发出引人注目的蓝色光。即使犯罪现场的血迹已经被擦过或清除过,法医仍然可以使用鲁米诺找到血迹的存在。只要在证物上喷洒鲁米诺和激发剂溶液,血中的铁立即催化鲁米诺的发光反应,使其产生蓝色光芒。这个反应需用的催化剂量非常少,因此鲁米诺可以检测痕量的血迹。发光大约持续三十秒钟。我把鲁米诺试剂用在那顶帽子和那件大衣上,找到了你和王守财的血液样本。”
钱程惊惧莫名,泪水簌簌而下,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沈恕对钱程说:“科技的进步,让十六年前不可能的事情成为可能。十六年,许多事情变化了,但是公理和正义不会变化。凡是犯罪,必留痕迹。钱程,你在世上多逍遥了十六年,风光了十六年,好在报应终于来了,还不算太迟。我要谢谢在座的朋友们的见证,让这起案子的证据更加确凿。”
马经略从口袋里取出手铐,戴在钱程手上,说:“一场好戏,该落幕了。”
胡长伟从狱中释放的当天,沈恕和我都到监狱门外接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