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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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宏说:“沈支队你放心,我吕宏做人还有一点良心,是非黑白,我心里有数。需要我的时候,你随时吩咐。”
  胡长伟的老婆杜喜梅,是向阳市马家沟乡的人,胡长伟入狱后,她离婚另嫁,现任丈夫叫唐家轩,在楚原市西城区经营一家包子铺,杜喜梅在包子铺里管账兼做服务员。二人再婚后育有一子,起名唐欢。
  沈恕穿便装出现在包子铺里,未到饭口,店里顾客稀少。店东北角用布幔隔开一个单间,沈恕就走进去坐下,点了两笼屉包子,就着一碗甩袖汤慢慢地吃。
  杜喜梅四十多岁年纪,皮肤白皙,手脚麻利,说话也爽脆,是打理店面的一把好手。沈恕正吃着包子,杜喜梅掀开布幔,招呼一声,说:“大兄弟,包子还可口?”
  沈恕说:“味道很好,杜喜梅。”
  杜喜梅开心地笑出来,说:“大兄弟,你认识我?”
  沈恕微笑着取出证件,说:“市局刑警队的,沈恕,有点事情想问你。”
  杜喜梅的脸上掠过诧异的表情,随后又眉开眼笑说:“是警察兄弟,你光临我这个小店,是我的光荣。”
  沈恕示意她在对面坐下。杜喜梅犹豫一下,坐了下来。
  沈恕开门见山地说:“十六年前你前夫的杀人案,你做了伪证,为什么?”
  杜喜梅一惊,面带惶恐地掀开布幔向外张望两眼,回过头来对沈恕说:“你可别血口喷人,我做什么伪证了,这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现在日子过得挺好,你别来搅和,让我消消停停地过吧!”
  沈恕说:“你倒是消停了,胡长伟能消停吗?他在牢里蹲了十六年了,进去时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现在已经是个饱经忧患的中年人,你们夫妻一场,你真的一点都不惦记他?”
  杜喜梅说:“别再提他,我现在又有了家庭,你翻出这件陈年往事,不是想让我家庭闹矛盾吗?”
  沈恕说:“那好,我问你,胡长伟在发案那天晚上,到底是不是从家里走的,是不是特意带上凿子?有没有说过如果要不回工钱,就要和王守财同归于尽?”
  杜喜梅说:“这话我说过几十遍了,没有一个字是假的。”
  沈恕说:“你撒谎!”
  杜喜梅身上一震,故作镇定说:“你说我撒谎,证据呢?”
  沈恕从口袋里取出一份文件,摊开在桌子上,说:“这是当年和胡长伟一起做工的同事们的证词,有你们马家沟乡的于得三、张万发、马百顺,还有黄家堡的黄成、黄天富,他们都证实,案发当天,胡长伟是从施工工地离开,并且留下话,说他去讨回工钱,但是绝对没有说过要同归于尽。而那把木匠的凿子,是胡长伟新买不久的,因工地上经常丢失工具,胡长伟才带在身上。在所有人的证词里,只有你的证词截然相反。”
  杜喜梅强硬地说:“那又怎么样?难道他们比我还了解我老公?”
  沈恕说:“那倒未必,但是他们的证词比你的更具有说服力。”
  杜喜梅的鼻子里哼出一声,说:“这就是做警察的态度?你们不是讲究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吗?”
  沈恕对她凝视了一会儿,忽然话题一转,说:“你儿子唐欢是什么时候生日?”
  杜喜梅警惕地反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沈恕说:“因为这是佐证。唐欢是1993年9月出生,而胡长伟是在1993年2月入狱。胡长伟的血型是a型,你的血型是b型,唐欢的血型是o型,所以唐欢不是你和胡长伟生的,而且是在胡长伟案发前就怀上的。证据确凿,你还能否认吗?”
  杜喜梅听到沈恕掌握的资料这样详尽,知道遇见了强硬对手,不再故作镇定,显出慌乱的表情说:“沈警官,这些十多年前的往事,你还翻出来干什么,看你慈眉善目的,就当可怜我,放过我吧!”
  沈恕说:“我放过你,可你为什么不能放过胡长伟?你有了别的男人,和你前夫离婚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把他送进深牢大狱,你就没有一点点愧疚吗?”
  杜喜梅涕泗交流,又害怕客人们听见,用手捂着嘴,声音哽咽在喉咙里,断断续续地说:“我知道错了,求求你,别来破坏——,破坏我们一家人的生活。”
  沈恕说:“我只要你一句实话,案发当天晚上,胡长伟是不是从家里离开的?有没有说过要和王守财同归于尽的话?”
  杜喜梅哭着说:“他是从工地上离开的,也没有说过那句话,是我撒了谎,我该死,我对不起他。当时我怀上了别人的孩子,我也没有办法啊!”
  沈恕说:“你现在终于肯说实话了。这是刑事案件,人命关天,你作伪证,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王守财真是胡长伟杀的,你的伪证的作用还不明显。如果胡长伟是被冤枉的,他这十六年的大狱,半截人生,也是毁在你手里,退一步讲,你至少是罪魁祸首之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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