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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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他和九皇子经过被追杀,有了辗转逃难那番体验,于世情上也有些通透,不是个只会纸上谈兵的假道学。
  加上李瑾性格老实厚道,对人态度和煦,完全无那些个官家衙内的傲慢毛病,跟这些江湖粗野汉子相处起来竟也融洽。
  军中众人都道李瑾为人不错,便不再像初见面那样戒备他是天子近臣,处处远着他,开始与他结交起来。
  便是作为情敌的阮小七虽然心中到底还存着疙瘩,也不得不对这样的人放下成见。
  至于李瑾,见识到了阮小七功夫了得和手段圆滑,见其不过比自己大四五岁,手下那些自由散漫的江湖人竟都听命于他,便也敬佩这人有些本事。
  但从内心来讲,这般粗野彪悍的江湖汉子,真是与那个明媚娇俏的谭家大娘子十分不相配。
  李瑾心中嫉妒却不肯承认,只认为自己是为谭家大娘子惋惜,暗叹真是牛嚼牡丹。
  想她日夜不得不跟这种人相伴,那粗人哪里懂得朝花夕拾的雅趣,诗词曲赋的美妙,阮小七这种人甭说跟她对赋,便是听都听不懂吧。
  阮小七也不知有意显示还是无意流露,总之他那身上穿的用的,样样都是精细物,一看就不是街头市坊粗制滥造的东西。
  越往南越热,这两天李瑾有些闹暑热,军中一干众人都过来探望。
  不提别人拿的东西,单说这阮小七,拿出那消暑生津的丸子,个个都用蜡纸仔细包好,装在不大的小荷包里,正好随身带着,用时取出极是便宜。
  那荷包做的精巧,褐色缎子做底,上面用银线绣的。
  图案竟是一人月下舞剑,明月青松,皑皑白雪,意境很是不同不说,与阮小七的身份也十分匹配,一看就是照着他精心设计打的稿子才做出来的。
  李瑾拿在手里,细细看了许久,又犹豫半天,才那荷包递回去,拒绝道:“药丸我留下吧,这荷包乃是私物,实在不好留在我这里。”
  阮小七推回去,笑笑道:“没事,这个是我娘子专门给我备着送人的,荷包是她让下人做的。”
  众人纷纷都道阮小七家的娘子极其贤惠,就连吴魁也夸好,说阮小七有福气。
  胡七郎站在那里,突然来了句:“听说小七嫂子是京城谭侍郎家的嫡长女,不知与李安抚使可曾认识?”
  这话一出口,不知道的人皆跟着纷纷附和,他们对那种如同远在天上的人家实在是好奇。
  李瑾和阮小七两人对视一眼,李瑾先撇开眼,低头道:“唔,自然认识谭侍郎。谭侍郎乃是甲午丙年的探花,京城有名的才俊,但小七。。。嫂子。。。我不曾认识。
  男女授受不亲,家里的女眷等闲是不能让外人见到的,更不要提认识了。”
  其实李瑾真没有讽刺胡七郎的意思,他就是个老实人,这说不认识谭雅,让他撒谎已是十分为难了。
  他不过是担心阮小七知道自己和谭家大娘子曾经认识,回去猜疑嫌弃于她,只好借着规矩说事。
  哪里想到他无意之间一句话,说的胡七郎面色雪白,及至走了都再没开口。
  她说那话不过是想给阮小七上眼药罢了,并不知背后缘故,哪想到竟听得李瑾如此说。
  这胡七郎虽然对玉面郎君李瑾无意,但她这人有个毛病,也是被周围的男人惯的,就是她能嫌弃男人,却不能忍受有男人嫌弃她。
  尤其李瑾玉面风姿,被这样人一说,简直是如雷劈一般,胡七郎生平第一次为自己不守规矩懊恼起来。
  再加上阮小七对她一直冷淡抗拒,难免让在男人堆里一直所向无敌的胡七郎有些灰心,难道自己就是那般不如她谭氏?
  再听得李瑾这样一说,又有些疑心阮小七是嫌弃自己跟别的男人不干净,所以才无论如何示好,都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还生生要将自己与那水猴子推做一对。
  只可惜李瑾当时只顾低头想自己心事,不知那阮小七听没听说过去年京城关于自己和谭雅的传闻,竟丝毫没看到胡七郎脸上的异色。
  其余众人也都是男子,便是注意了也没深究,纷纷都赞叹道:“原来小七嫂子的阿爹是探花啊,这才真是大家闺秀,书香门第啊,怪不得看起来就和一般女娘不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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