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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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反持枪的示威游行?
  我支持持枪的也示威游行!
  在极短的时间里,这件事情就扩大化了。至少有一半的米国人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一时间,银行家枪杀偷情的妻子和妻子的情夫这一新闻,占据了各大搜索排行的首位,真真正正地引起了整个米国的注意。
  辰瑾看到这样的新闻时,真的是惊悚了。
  也就米国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用这种方式给电影做宣传了。
  这要是在华夏的话,咳,一个谣言转播五百条就要被逮捕了!
  辰瑾很怀疑,难道米国就没有人肉搜索?
  媒体和民众,这都三天了还没发现事情的真相?
  辰瑾不禁有些担心,这样的宣传实在是太冒险了,一旦民众知道了真相,绝对会产生逆反心理。
  因为对这样宣传手段的不喜欢,进而对电影也产生厌烦的心里,那样的话,可就真的糟了。
  不过,显然辰瑾的担心是多余的。
  奥斯顿的第一步铺开之后,第二步很快就也跟上来了。
  恰巧就是在第三天,民众的关注度已经上升的时候,他又放出了所谓的后续消息。
  后续消息也简单,银行家杀妻案经过公开审理,陪审团判处残忍杀人的银行家三个终身j□j!
  嗯,很好。
  恶有恶报,正义得到了伸张。民众们的心里,都满足了。
  这件事情,在民众心里,得到了一个圆满的解决。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到此就结束了。
  可仅仅只隔了一天之后,又有一则消息。
  银行家含冤入狱,杀人者另有其人?
  同时,这条消息之下,还罗列了很多证据,以及银行家的供词。他坚决声称,自己没有杀人,绝对没有杀人。
  可是他无论如何说,陪审团还是不相信他。但是,他可以以灵魂和耶稣起誓,自己绝对没有杀人!
  好嘛!
  这则消息一出,那简直就是重磅炸弹。
  在米国那种司法制度下,错假冤案的发生频率,可是极小极小的。
  首先,米国的取证过程非常严谨,其中绝对不可以有丝毫的违规。否则,哪怕取证过程仅仅是丁点儿的违规,也会被律师发现,从而上报法庭。同时质疑检方的所有证据的真实性,是否都是违规操作取得的?
  这一点,绝对不会得到陪审团的支持。也就是说,一旦检方在取证过程中有半点失误的话,那么罪犯就有极大的可能脱罪。
  还有就是,法庭上绝对看重证据,没有真实有效的证据的话,疑罪从无。
  可以简单点概括就是,宁肯放过一百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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