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3 / 4)
“寄顿尸体,一百钱;打听事情,两百钱。”刘克庄忽然伸手入怀,掏出几张行在会子,“两百钱未免太少了,我先免去你那三百钱欠债,再多给你三五百钱,就算多给你三五贯也行。”
祁驼子一向嗜赌爱钱,刘克庄又想使出“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一套,哪知祁驼子没理睬他,甚至没向他手中的行在会子瞧上一眼。他笑道:“你这老头,有些意思。这钱你当真不要?那我可收回来了。”
说着他作势要把行在会子揣回怀中,祁驼子仍是无动于衷。
“你是当年那个有些驼背的仵作?”韩絮忽然蹙眉上前,借着白惨惨的灯笼光,打量着祁驼子的身形样貌,“当年你去过嘉王府,却被王府护卫驱赶,我说得对吧?想不到你如今竟变成了这样。”
祁驼子不认得韩絮是谁,朝韩絮看了一眼,移开了目光,仍是不说话。
祁驼子没有再爬回棺材里睡觉,而是一直站在那里,这般长时间一动不动地不作声,足可见祁驼子应该是想起了什么,只是不愿开口而已。祁驼子因为锦绣客舍的案子丢掉了仵作之职,后来又连遭变故,家中失火,妻女身死,自己瞎了一目,从此性情大变。宋慈理解祁驼子为何不愿开口,不打算再勉强,见刘克庄又要问话,冲刘克庄轻轻摇了一下头,道:“我们走吧。”说完转身向义庄大门走去。
刘克庄也知晓祁驼子的过去,将那几张行在会子放在一旁的棺材上,随宋慈离开。韩絮和辛铁柱见状,也都转身而走。
“我记得那人,他名叫宋巩。”宋慈即将走出义庄时,祁驼子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他行凶杀妻,证据确凿,本就是杀人凶手。”
宋慈闻言一惊,回头望着祁驼子,声音发颤:“你说……什么?”
“你就是宋巩的儿子吧,当年我去锦绣客舍时,你还没这口棺材高。”祁驼子摸了摸身边的棺材,声音发冷,“我说你爹是凶手,就算他侥幸出了狱,杀人的也还是他。”
当年祁驼子随司理参军赶到锦绣客舍时,宋慈的确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但那时祁驼子的后背只是稍微有一些驼,眼睛也还没瞎,衣着很是干净,与如今可谓判若两人,是以宋慈上次来城南义庄见祁驼子时,根本认不出。他原以为祁驼子知晓一些独特的验尸之法,定然精于验尸,当年又负责查验他母亲的尸体,说不定发现过什么线索,能对他追查凶手有所帮助,却没想到祁驼子一开口便咬定他父亲是凶手。他走了回来,与祁驼子隔着一口棺材,道:“你何以认定我爹是凶手?”比起一贯的平静,他的语气加重了不少。
“床上到处都溅着血,地上也有不少血,此外还有一串沾血的鞋印,从床边一直通向窗户。”祁驼子挑起独目,“郭守业让你爹脱了鞋子,与房中那串鞋印比对,大小完全一样。你爹明明回过客房,却撒谎说没有。衣橱里的东西很乱,被翻动过,衣服都在,唯独少了一双鞋子。是你爹行凶杀人之后,因为鞋子沾了血,所以拿走了一双干净的鞋子,在外换了鞋,把带血的鞋子处理掉了。郭守业问过那些个学官,你爹在琼楼一去一回,脚上的鞋子是不是换过,那些个学官都说没注意。郭守业也问过你,你说不记得你爹早上出门穿的是哪双鞋,这事难道你忘了?忘了也不奇怪,当年你就那么点大,能记得什么。”说到这里,鼻孔里一哼。
宋慈没有忘过,凡是与母亲命案相关的事,他全都记得。当时命案发生之后,是有一个方面大耳的官员来问过他鞋子的事,然后父亲就被那官员带着差役抓走了。在父亲入狱的十多天里,他常常忍不住想,自己已经没了母亲,会不会永远也见不到父亲了?是不是自己不够细心,没留意父亲那天穿的是什么鞋子,才害得父亲被人抓走?这一想法在他脑中挥之不去,以至于宋巩出狱之后,他仍然觉得是自己的错。从那以后,他开始处处留意身边的细节,渐渐养成了无论何时何地都对四周观察入微的习惯。
“原来你是凭借这些,认定我爹是凶手。”宋慈的语气放缓,恢复了惯常的镇定,“你所说的郭守业,是当时府衙的司理参军吧?”
祁驼子没应声,只是一哼,隐隐透着不屑。
“这位郭司理,”宋慈问道,“如今身在何处?”
祁驼子把头一侧,道:“别人早就平步青云,不知高升到何处去了。”
这话似乎隐含恨意,且祁驼子不称郭守业为“郭司理”,而是直呼其名,可见其对郭守业的态度。宋慈抓住祁驼子的这一丝愤恨,故意问道:“那你为何没能平步青云,反倒沦落至此,做了十多年的义庄看守?”
“为何?你倒来问我为何?”祁驼子忽然独眼一张,“若不是为了给你爹申冤,我会沦落至此,在这义庄看守尸体?”
“原来你知道我父亲是被冤枉的。”
“知道又能怎样?”祁驼子语气里的恨意越发明显,“是你爹有冤难申,跪求于我,我于心不忍,才帮他申冤,让他得以出狱。可他呢,这么多年,他怎么不来看看我,看看如今我是什么样子?”
宋慈眉头一皱,道:“我听说,当年你查验我母亲尸体时,曾出了错。”
“我是出了错,还错得厉害!”祁驼子道,“我错在不该去验尸,郭守业明明已经验过了,我居然还跑去偷偷复验;我错在知府大人已经定了罪,我还当堂跪求复查真凶;我错在没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一个至低至贱的仵作,竟敢去高官府邸上闹腾。犯下这么多大错,活该我自受!”他抓起棺材上那几张行在会子,一把扔在地上,左手扶着棺材,右手直指大门,“走,你们一个个都走,全都走!”
这番话充斥着愤懑,响彻整个义庄。刘克庄、韩絮和辛铁柱没有挪步,都看向宋慈,等宋慈示意。
宋慈在原地站了片刻,脚下忽然动了。他不是走向大门,而是绕过棺材,走到祁驼子的面前,正对着祁驼子的直指着的手。“你既然开了口,那就把一切说清楚。”他直视着祁驼子,“为我爹申冤,难道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何必藏着掖着?”
“你这么想知道,那好,我就给你说个一清二楚!”祁驼子声音发紧,指着宋慈的那只手,慢慢地攥成了拳头。
十五年前,祁驼子的背还不算弯,有妻有女,日子安稳。彼时四十好几的他,刚刚接替师父的位置,成为临安府衙的仵作行人,跟随司理参军郭守业奔走于城内外,整日与尸体打交道。虽然做仵作很累,也常被邻里瞧不起,收入也不算高,但足够养活一家人,又因他不辞辛劳、验尸严谨,深得郭守业的器重,连知府大人都曾当面夸奖过他。
就这么做了好几个月的仵作行人,到了三月间,锦绣客舍发生了一起凶案,郭守业带领差役前去办案,祁驼子也背上装有各种验尸器具的箱子,跟着赶到了现场。现场是行香子房,一个名叫禹秋兰的妇人死在床上,其丈夫宋巩守在尸体旁痛哭,其儿子宋慈也在旁边抽泣。床上到处都是飞溅的血,床前地上也有不少血迹,还有不少沾血的鞋印,以床前的鞋印最多,不排除是宋巩发现妻子遇害后,扑到床前留下的。但还有一串鞋印,从床前延伸至窗户和窗框,极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可见凶手行凶之后,应该是从窗户逃离了现场。除此之外,衣橱旁边还有一件丢弃在地上的衣裳,那衣裳是崭新的,布彩铺花,看其大小,应该是宋慈的。
郭守业闻到宋巩一身酒气,查问得知,宋巩中午曾去琼楼赴宴,未时将过时返回客舍,发现妻子死在了房中。郭守业又查问客舍伙计,得知禹秋兰一早外出,在未时独自返回了客房,此后没听见房中传出什么动静,直到宋巩回来发现禹秋兰遇害,客舍里的人才知道行香子房发生了凶案。
通常而言,客栈里发生凶案,无论是仇杀,还是劫杀,大都是在夜间,少有光天化日之下行凶的,毕竟客栈里白天客人进出很多,很容易被人发现。一起发生在大白天里的命案,房中还没传出什么响动,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熟人作案。死者禹秋兰的致命伤,位于颈部左侧,只有一粒豆子那么大,但从出血量来看,伤口应该很深,像是被某种尖锐细长的东西扎刺所致。这般形状的凶器,应该不会粗过筷子,但一定比筷子锋利得多。郭守业看着死者散开的发髻,一下子想到了发簪,问过宋巩后得知,禹秋兰有一支银簪子,是前几日宋巩在夜市上买的,禹秋兰此前用的都是木簪,对丈夫送的这支银簪子很是喜欢,这几日一直插在发髻上,但她遇害之后,发髻上的这支银簪子却不见了,郭守业命差役找遍整间客房也没能找到,可见这支银簪子极可能就是凶器,并且已被凶手带离了现场。能取得死者头上的银簪子用于行凶,再一次证明凶手极可能是熟人。禹秋兰才来临安数日,可谓人生地不熟,能称得上熟人的,恐怕只有丈夫宋巩和儿子宋慈。宋慈只有五岁,自然不可能是凶手,那么便只剩下了宋巩。 ↑返回顶部↑
祁驼子一向嗜赌爱钱,刘克庄又想使出“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一套,哪知祁驼子没理睬他,甚至没向他手中的行在会子瞧上一眼。他笑道:“你这老头,有些意思。这钱你当真不要?那我可收回来了。”
说着他作势要把行在会子揣回怀中,祁驼子仍是无动于衷。
“你是当年那个有些驼背的仵作?”韩絮忽然蹙眉上前,借着白惨惨的灯笼光,打量着祁驼子的身形样貌,“当年你去过嘉王府,却被王府护卫驱赶,我说得对吧?想不到你如今竟变成了这样。”
祁驼子不认得韩絮是谁,朝韩絮看了一眼,移开了目光,仍是不说话。
祁驼子没有再爬回棺材里睡觉,而是一直站在那里,这般长时间一动不动地不作声,足可见祁驼子应该是想起了什么,只是不愿开口而已。祁驼子因为锦绣客舍的案子丢掉了仵作之职,后来又连遭变故,家中失火,妻女身死,自己瞎了一目,从此性情大变。宋慈理解祁驼子为何不愿开口,不打算再勉强,见刘克庄又要问话,冲刘克庄轻轻摇了一下头,道:“我们走吧。”说完转身向义庄大门走去。
刘克庄也知晓祁驼子的过去,将那几张行在会子放在一旁的棺材上,随宋慈离开。韩絮和辛铁柱见状,也都转身而走。
“我记得那人,他名叫宋巩。”宋慈即将走出义庄时,祁驼子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他行凶杀妻,证据确凿,本就是杀人凶手。”
宋慈闻言一惊,回头望着祁驼子,声音发颤:“你说……什么?”
“你就是宋巩的儿子吧,当年我去锦绣客舍时,你还没这口棺材高。”祁驼子摸了摸身边的棺材,声音发冷,“我说你爹是凶手,就算他侥幸出了狱,杀人的也还是他。”
当年祁驼子随司理参军赶到锦绣客舍时,宋慈的确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但那时祁驼子的后背只是稍微有一些驼,眼睛也还没瞎,衣着很是干净,与如今可谓判若两人,是以宋慈上次来城南义庄见祁驼子时,根本认不出。他原以为祁驼子知晓一些独特的验尸之法,定然精于验尸,当年又负责查验他母亲的尸体,说不定发现过什么线索,能对他追查凶手有所帮助,却没想到祁驼子一开口便咬定他父亲是凶手。他走了回来,与祁驼子隔着一口棺材,道:“你何以认定我爹是凶手?”比起一贯的平静,他的语气加重了不少。
“床上到处都溅着血,地上也有不少血,此外还有一串沾血的鞋印,从床边一直通向窗户。”祁驼子挑起独目,“郭守业让你爹脱了鞋子,与房中那串鞋印比对,大小完全一样。你爹明明回过客房,却撒谎说没有。衣橱里的东西很乱,被翻动过,衣服都在,唯独少了一双鞋子。是你爹行凶杀人之后,因为鞋子沾了血,所以拿走了一双干净的鞋子,在外换了鞋,把带血的鞋子处理掉了。郭守业问过那些个学官,你爹在琼楼一去一回,脚上的鞋子是不是换过,那些个学官都说没注意。郭守业也问过你,你说不记得你爹早上出门穿的是哪双鞋,这事难道你忘了?忘了也不奇怪,当年你就那么点大,能记得什么。”说到这里,鼻孔里一哼。
宋慈没有忘过,凡是与母亲命案相关的事,他全都记得。当时命案发生之后,是有一个方面大耳的官员来问过他鞋子的事,然后父亲就被那官员带着差役抓走了。在父亲入狱的十多天里,他常常忍不住想,自己已经没了母亲,会不会永远也见不到父亲了?是不是自己不够细心,没留意父亲那天穿的是什么鞋子,才害得父亲被人抓走?这一想法在他脑中挥之不去,以至于宋巩出狱之后,他仍然觉得是自己的错。从那以后,他开始处处留意身边的细节,渐渐养成了无论何时何地都对四周观察入微的习惯。
“原来你是凭借这些,认定我爹是凶手。”宋慈的语气放缓,恢复了惯常的镇定,“你所说的郭守业,是当时府衙的司理参军吧?”
祁驼子没应声,只是一哼,隐隐透着不屑。
“这位郭司理,”宋慈问道,“如今身在何处?”
祁驼子把头一侧,道:“别人早就平步青云,不知高升到何处去了。”
这话似乎隐含恨意,且祁驼子不称郭守业为“郭司理”,而是直呼其名,可见其对郭守业的态度。宋慈抓住祁驼子的这一丝愤恨,故意问道:“那你为何没能平步青云,反倒沦落至此,做了十多年的义庄看守?”
“为何?你倒来问我为何?”祁驼子忽然独眼一张,“若不是为了给你爹申冤,我会沦落至此,在这义庄看守尸体?”
“原来你知道我父亲是被冤枉的。”
“知道又能怎样?”祁驼子语气里的恨意越发明显,“是你爹有冤难申,跪求于我,我于心不忍,才帮他申冤,让他得以出狱。可他呢,这么多年,他怎么不来看看我,看看如今我是什么样子?”
宋慈眉头一皱,道:“我听说,当年你查验我母亲尸体时,曾出了错。”
“我是出了错,还错得厉害!”祁驼子道,“我错在不该去验尸,郭守业明明已经验过了,我居然还跑去偷偷复验;我错在知府大人已经定了罪,我还当堂跪求复查真凶;我错在没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一个至低至贱的仵作,竟敢去高官府邸上闹腾。犯下这么多大错,活该我自受!”他抓起棺材上那几张行在会子,一把扔在地上,左手扶着棺材,右手直指大门,“走,你们一个个都走,全都走!”
这番话充斥着愤懑,响彻整个义庄。刘克庄、韩絮和辛铁柱没有挪步,都看向宋慈,等宋慈示意。
宋慈在原地站了片刻,脚下忽然动了。他不是走向大门,而是绕过棺材,走到祁驼子的面前,正对着祁驼子的直指着的手。“你既然开了口,那就把一切说清楚。”他直视着祁驼子,“为我爹申冤,难道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何必藏着掖着?”
“你这么想知道,那好,我就给你说个一清二楚!”祁驼子声音发紧,指着宋慈的那只手,慢慢地攥成了拳头。
十五年前,祁驼子的背还不算弯,有妻有女,日子安稳。彼时四十好几的他,刚刚接替师父的位置,成为临安府衙的仵作行人,跟随司理参军郭守业奔走于城内外,整日与尸体打交道。虽然做仵作很累,也常被邻里瞧不起,收入也不算高,但足够养活一家人,又因他不辞辛劳、验尸严谨,深得郭守业的器重,连知府大人都曾当面夸奖过他。
就这么做了好几个月的仵作行人,到了三月间,锦绣客舍发生了一起凶案,郭守业带领差役前去办案,祁驼子也背上装有各种验尸器具的箱子,跟着赶到了现场。现场是行香子房,一个名叫禹秋兰的妇人死在床上,其丈夫宋巩守在尸体旁痛哭,其儿子宋慈也在旁边抽泣。床上到处都是飞溅的血,床前地上也有不少血迹,还有不少沾血的鞋印,以床前的鞋印最多,不排除是宋巩发现妻子遇害后,扑到床前留下的。但还有一串鞋印,从床前延伸至窗户和窗框,极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可见凶手行凶之后,应该是从窗户逃离了现场。除此之外,衣橱旁边还有一件丢弃在地上的衣裳,那衣裳是崭新的,布彩铺花,看其大小,应该是宋慈的。
郭守业闻到宋巩一身酒气,查问得知,宋巩中午曾去琼楼赴宴,未时将过时返回客舍,发现妻子死在了房中。郭守业又查问客舍伙计,得知禹秋兰一早外出,在未时独自返回了客房,此后没听见房中传出什么动静,直到宋巩回来发现禹秋兰遇害,客舍里的人才知道行香子房发生了凶案。
通常而言,客栈里发生凶案,无论是仇杀,还是劫杀,大都是在夜间,少有光天化日之下行凶的,毕竟客栈里白天客人进出很多,很容易被人发现。一起发生在大白天里的命案,房中还没传出什么响动,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熟人作案。死者禹秋兰的致命伤,位于颈部左侧,只有一粒豆子那么大,但从出血量来看,伤口应该很深,像是被某种尖锐细长的东西扎刺所致。这般形状的凶器,应该不会粗过筷子,但一定比筷子锋利得多。郭守业看着死者散开的发髻,一下子想到了发簪,问过宋巩后得知,禹秋兰有一支银簪子,是前几日宋巩在夜市上买的,禹秋兰此前用的都是木簪,对丈夫送的这支银簪子很是喜欢,这几日一直插在发髻上,但她遇害之后,发髻上的这支银簪子却不见了,郭守业命差役找遍整间客房也没能找到,可见这支银簪子极可能就是凶器,并且已被凶手带离了现场。能取得死者头上的银簪子用于行凶,再一次证明凶手极可能是熟人。禹秋兰才来临安数日,可谓人生地不熟,能称得上熟人的,恐怕只有丈夫宋巩和儿子宋慈。宋慈只有五岁,自然不可能是凶手,那么便只剩下了宋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