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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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好,他舍不得写,简直怀疑自己的散墨会浸坏紫毫。
  他是爱惜东西的人,一枝鸡毛笔,都能用上许久,凡是他屋子里出去的,哪怕是一件打过补丁的破衣裳,都比旁人的格外干净熨帖。
  所以他想对这枝笔格外好一点。
  末了,他起身出门,走出十石街去,来时路上,他看见一株野栀子在夜风中开的正好,此时寻过去,借着夜色看了半晌,最后连枝带叶折下来两朵,疾步回到家中,找邬母要了一只空的黄土陶罐,灌上一壶清水,把栀子花插了进去。
  花香立刻蔓延,从容不迫地裹挟初夏气息,席卷陋室。
  邬瑾看着这两朵洁白可爱的栀子花,饱蘸一笔墨,在竹纸上写了起来。
  “元章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天晴。
  莫聆风疹没热退,脉静身凉,已是大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她亦是有后福之人。”
  他忍不住去看这枝笔,心爱不已,继而写道:“我亦有福。”
  第39章 成长
  邬瑾搁笔时,门外响起邬意鬼哭狼嚎之声。
  片刻之后,邬意揉着红彤彤的耳朵躲回了屋子——邬母揪着他的耳朵,把他从听他吹牛的小孩里一路揪了回来。
  他失了脸面,气哼哼倒在床上,两只手不住锤床,两条腿鱼似的扑腾,把刚刚收拾好的被子又搅了个乱七八糟。
  只气了一刻钟不到,他就一个鲤鱼打挺,挺到邬瑾跟前:“哥,栀子花好香。”
  他拿手指去拨弄花瓣,又把鼻子凑过去用力一嗅,香的打了个喷嚏。
  “哥,你买了新笔!看起来至少一百文......哥,刘博文有一枝笔,特别贵,他说要一贯钱!”
  他伸长脖子看笔,又看纸上日录,极力想要分辨纸上写的什么,然而不学无术,仅认识一个日子。
  “哥,以后我也要去做生意,等我有钱了,我给你买最贵的笔!买蜀中最好的猊糖,买十个、不,买一百个。”
  他辗转腾挪,回到床上,仰面朝天:“哥,我不想读书了。”
  哥哥头也没抬,收拾桌子:“不行。”
  “可是他们都笑我,说我的笔像扫帚,说我的字写的丑。”
  “明天我给你买一枝好笔回来。”
  邬意没有从邬瑾身上找到丝毫松动,臊眉耷眼的抱怨几句——蒙学里的孩子只认课业,课业不好,总是不讨喜。
  嘟囔几句,他忽然记起来一件大事:“哥,刚才外面都在说佳县塌了一方土崖,把一队行商埋了,听说挖人的时候,有人挖出来了玉佩,送到当铺里,发了一注大财!还有人挖出来一只鞋。”
  他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圆:“鞋上都镶翠玉!哥,你说他们是不是比刘博文家还有钱?”
  “哥,我要是也在那里挖就好了,”
  邬瑾手中的书彻底放了下去,脑子里划过那张白净富态的陌生面孔。
  掩埋在佳县的陌生行商队伍,会不会是他们?
  这场较量,似乎是莫千澜略胜一筹,而万世江山,又添一抹鲜血,多几具尸体。
  他以为莫家与天子的争斗还将继续下去,哪知此事一过,双方便就此沉寂,除了奏书来来往往,整整两年,都无其他动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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