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重生] 第2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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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郁良,喝多了之后还挺磨人。
  但他对自己……
  卫央舔了舔唇,到底是为什么娶她呢?u这事儿真让人琢磨不透。
  男人心,真是海底针。
  卫央回府安顿好郁良后便在自己的针线筐里寻摸,想找一块适合郁良的布料还挺难,只好明日再去布庄专门买。
  她最后寻到的布料是靛青色的花纹,绣的图案是青松,男子的爱附庸风雅,卫央觉着郁良应当也不例外,是故便选择了这个花样。
  卫央绣好的第一日便拿给郁良看,可没想到郁良盯着图案幽幽看了半晌,最后缓缓道: “为何不是鸳鸯戏水?”
  卫央: “……”
  你一个大男人的荷包要个鸳鸯戏水合适吗?!
  但想到前段时间郁良因着这事和她生了气,她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道: “那等我有时间再帮你绣一个。”
  郁良当即便高兴了,将已经绣好的荷包别在腰间, “王妃果然蕙质兰心。”
  卫央的这个有时间竟拖到了许久之后,这着实不能怪她卫清的婚事定了下来,她也要开始忙碌医馆的事儿,小雪办事利索,忙活的的差不多了,医馆的地界寻得好,离七王府不远,而且这离分开了两个格局,一面是沈翊帮人看病的地方,另一面是卫央专门开设的妇人医馆。
  她这个属于半疗养半医治的范畴,看着自己的医馆缓缓落成,只差选个黄道吉日便能开张了,卫央便去算了个日子。
  二月初九,宜开市。
  新的医馆坐落在离青乐巷两条街的庆荣街,地段极好,无论去卫府还是回七王府都是极近的。
  两挂鞭炮一放,牌匾一挂,卫央的医馆便开了起来,承了原来师父那家医馆的一半字:苑,以及卫央名字里的央,命名为“苑央医馆”,读的快了便是鸳鸯医馆,听上去倒有些不正经。
  但卫央却对这个不甚在意,只要医馆能开起来便是好的。
  医馆是开了,但来的人极少,大多来了还是奔着沈翊去的,是故卫央这个坐堂大夫竟没什么人来管,她每日去了,便在医馆里待一整日,竟连一个病人都没有。
  卫央想到人们可能抹不开面子,或是顾及身份,但没想到竟连一个病人都收不到。
  如此过了三日,她也有些气馁,和师兄告别后,走在回府的路上,竟遇到了以前未出阁前的密友,是王太傅的孙女,名为王扶柳。
  两人关系也算不错,只是自她出嫁后便再没见过,如今见了难免寒暄几句。
  但还没说几句,王扶柳的表情便难看了起来,她皱了皱眉,为难道: “阿央啊,按道理这话也轮不着我说,但毕竟是一块长大的,绾绾之前因着那事,听说如今被她爹逼着剃了头发当姑子去呢。你现在……”
  绾绾便是之前逃了荣郡王的婚,和一个举子私奔了的女子,本是张太尉膝下荣宠的女儿,却被举子三言两语哄骗了,也算是识人不清。
  之前进宫请安时还被四妃拿着话头儿来刺她来着,后来她想着去张太尉家拜访,却被拒之门外,想不到近几月没消息,绾绾竟要被逼着出家?
  王扶柳欲言又止: “我也不想在你跟前提这个话,提多了显得我多小肚鸡肠似的,但我也是为了你好。你说你,嫁了个好夫君,但你也得在外给人家留些脸啊?好好的一个王爷,因着你在背后被人议论多少回了?”
  卫央疑惑道: “这同王爷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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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各位读者的一封信】
  各位亲爱的读者,你们好,在此我想说一下我的更名缘由。
  本文原名就是《不服》,后来改为了《我重生后夫君有了读心术》,这个文名更为讨喜,更符合市场一些,但我写的就是不太符合市场走向的文,可以说是很小众,只是蹭了这两个热标签而已,我不否认我的市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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