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三:该死的,她还不如点外卖。(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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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小狗一样先捧着碗,从嘴里呼一口气用来吹散表面热度,再赶紧喝上一口热气腾腾的热汤暖胃。
  发觉味道不错后,他眼睛都亮了几分。
  亮亮的,像有星星刻在他眼底。
  煎蛋被咬破,缺了一个带着牙印的半圆的口。金黄的蛋液从里面淌出,缓缓沉浮,最后聚到汤的最上方。
  面条被夹起时,难免蹭上蛋液,像裹了一层滑腻香甜的料汁,入口也变得美味可口。
  曹弥见对方大快朵颐,不一会儿碗就见了底,疑惑问到:“好吃?”
  少年眨巴着眼,十分真诚地点头:“嗯嗯。”
  为了作证自己的话,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口,腮帮子都撑得鼓鼓的。
  很白,很可爱,像街边卖的大白馒头,暄软有弹性。
  说的话也变得模模糊糊,听不太真切。
  “姐姐煮的面很好吃。”
  “嗯。”
  曹弥犹犹豫豫夹起自己碗里的一根面条,尝试着往嘴里送。
  她在想自己是不是天赋异禀,一两个月不做饭,厨艺不仅没倒退,甚至猪突猛进变成大厨神。
  被少年注视着,曹弥突然也有了信心。
  她带着些许激动的心情,仔细咀嚼着嘴里的食物,用味蕾全方面去感受。
  曹弥:……
  乱撞的小鹿突然死了。
  她又不死心喝了口汤,黏黏糊糊的口感,说不上好吃和难吃。
  该死的,多么熟悉的味道,多么熟悉的口感,离难吃只差一步之遥。
  她还不如点外卖。
  曹弥开始想念冰箱里放着的一排可乐,想念中午公司食堂做的水煮肉片。
  公司其他人不喜欢在食堂吃饭,认为那难吃的堪比猪食。但他们不知道曹弥自己做的饭,连被嫌弃得要死的工作餐都不如。
  会做饭和做的好吃,是两种概念。
  曹弥自己生火做饭,能做到不让她饿死,更多的,那就是强求了。
  她勉强把面条咽了下去,颇为难言地看向眼前的少年。
  猪食也觉得好吃……
  曹弥从现在开始,不再相信从少年嘴里说出来的任何话了。
  都是假的,他也太会骗人了。
  太危险了,曹弥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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