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桃(种田文) 第19节(3 / 4)
春桃摇头:“不行不能大意,我先用手帕帮你简单包扎一下,等回到家再用酒洗洗,给你上药粉。”说着已经动手包扎起来。
“手帕还是新的,给我包扎伤口糟蹋了,算了。”徐志说着把手往回缩,可春桃没撒手,反而轻瞪他一眼。
“听我的吧。”春桃微愠的样子在徐志眼中很可爱。手帕洗的很干净,有股淡淡的香味,徐志很喜欢这股味道,怎么嗅怎么舒服。
徐志和春桃是彻底放松了,白四却像被雷击了似的呆住,二两银子?他没听错吧,徐志皮糙肉厚磕破点皮就要赔二两银子?
“抢钱呐?”白四充满怨气的嘀咕了一声。
这小小的抱怨没能瞒住春桃的耳朵,她扭头怼了一句:“二两也算抢钱?白叔,刚才你可张口就管我们要三十两。”
白四一时哑口无言,在两位官差的见证及无数围观百姓的注视下,这账真的不好赖。白四的两个儿子和侄子已经羞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好好的来镇上拉一回碗凳,这摊上的都是什么王八事。
“爹,给钱吧,咱好回家。”
“叔,就这么着吧。”
春桃把徐志的手包好了,瞅着白四说:“欠条我可不认,得要现钱。”白四今天到镇上办事,兜里准有钱。
“给你。”白四赔了钱,丢了人,赶紧溜了。
这一闹腾,已经过了晌午,太阳都偏了,春桃和徐志及罗小弟腹中饥饿,肚子一阵抗议,三人一块去寻吃的。春桃心情不错:“咱们选择做吃食的买卖太正确哩,民以食为天,吃了这顿还要吃下顿,今天吃了明儿还要吃,只要滋味好,生意不好才奇怪。”
徐志赞同的点头:“你说的对。”在他眼中,春桃只要不杀人放火,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
罗小弟埋头苦吃,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惊人,和徐志也有得一拼,姐姐和徐志大哥的对话在他耳中有些无聊,听得人起鸡皮疙瘩,突然他闻见了一股香味,肉香。
“姐,徐志大哥你们闻,好香啊。”
徐志探头往门外瞅,然后站起来往外走,不一回拎回来个荷叶包,打开来是满满一包鸡胗、鸡肠、猪肺、猪肝等熟食,闻起来很香很馋人,不过吃起来略有些腥味。
原来边上有家大饭馆,每天后厨会把内脏煮熟了便宜卖,夏天内脏不好存,扔了可惜,就这样随便料理了挣些钱,春桃尝了几口因为滋味太差停了筷,罗小弟胃口好,只要不馊不坏就能吃,徐志也差不多,和小舅子吃得很欢实。
“今天判案的捕快,我认得。”徐志吃饱了后说道。
春桃一惊,原来徐志真的认识衙门的人:“哪个?”
“姓文的那个。”徐志喝了几口凉茶润喉:“我们曾经在一个营里,他先回乡。”
“你们刚才咋没相认?”春桃问。
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感情不一般,结果这俩人见面了装的和陌生人一样,半句多余的话都没说,要不是徐志讲出来,春桃根本想不到。
“公事公办,刚才不好认。”徐志可没有白四那种仗着衙门有人就抖威风的毛病。不过,他回乡这么久,也是时候去拜访一下老友了:“春桃,时辰不早了,你和小弟先回,我今晚住镇上,和我兄弟和几杯。”
春桃点点头,又忍不住嘱咐:“虽然你千杯不醉,也少喝点。”
“放心,我有数。”徐志柔声答。
多少年了,从来没有人嘱咐他少喝酒,同袍兄弟间感情好,可喝酒的时候一定不留情面,恨不得让他喝下一缸,女人情和兄弟情不一样。
听见徐志要留在镇上,罗小弟眼睛亮了,他站起来大喊:“我也想去。”
春桃把弟弟摁回到座位上:“别添乱,徐志哥有正经事要办的,你不能去。”
“我想去,姐。”罗小弟期待的看着徐志:“徐志大哥,带上我吧。”
罗小弟今年十四,到了男孩变男人的阶段,带他去见见人也好,可以增强阅历,徐志答应了:“好。” ↑返回顶部↑
“手帕还是新的,给我包扎伤口糟蹋了,算了。”徐志说着把手往回缩,可春桃没撒手,反而轻瞪他一眼。
“听我的吧。”春桃微愠的样子在徐志眼中很可爱。手帕洗的很干净,有股淡淡的香味,徐志很喜欢这股味道,怎么嗅怎么舒服。
徐志和春桃是彻底放松了,白四却像被雷击了似的呆住,二两银子?他没听错吧,徐志皮糙肉厚磕破点皮就要赔二两银子?
“抢钱呐?”白四充满怨气的嘀咕了一声。
这小小的抱怨没能瞒住春桃的耳朵,她扭头怼了一句:“二两也算抢钱?白叔,刚才你可张口就管我们要三十两。”
白四一时哑口无言,在两位官差的见证及无数围观百姓的注视下,这账真的不好赖。白四的两个儿子和侄子已经羞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好好的来镇上拉一回碗凳,这摊上的都是什么王八事。
“爹,给钱吧,咱好回家。”
“叔,就这么着吧。”
春桃把徐志的手包好了,瞅着白四说:“欠条我可不认,得要现钱。”白四今天到镇上办事,兜里准有钱。
“给你。”白四赔了钱,丢了人,赶紧溜了。
这一闹腾,已经过了晌午,太阳都偏了,春桃和徐志及罗小弟腹中饥饿,肚子一阵抗议,三人一块去寻吃的。春桃心情不错:“咱们选择做吃食的买卖太正确哩,民以食为天,吃了这顿还要吃下顿,今天吃了明儿还要吃,只要滋味好,生意不好才奇怪。”
徐志赞同的点头:“你说的对。”在他眼中,春桃只要不杀人放火,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
罗小弟埋头苦吃,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惊人,和徐志也有得一拼,姐姐和徐志大哥的对话在他耳中有些无聊,听得人起鸡皮疙瘩,突然他闻见了一股香味,肉香。
“姐,徐志大哥你们闻,好香啊。”
徐志探头往门外瞅,然后站起来往外走,不一回拎回来个荷叶包,打开来是满满一包鸡胗、鸡肠、猪肺、猪肝等熟食,闻起来很香很馋人,不过吃起来略有些腥味。
原来边上有家大饭馆,每天后厨会把内脏煮熟了便宜卖,夏天内脏不好存,扔了可惜,就这样随便料理了挣些钱,春桃尝了几口因为滋味太差停了筷,罗小弟胃口好,只要不馊不坏就能吃,徐志也差不多,和小舅子吃得很欢实。
“今天判案的捕快,我认得。”徐志吃饱了后说道。
春桃一惊,原来徐志真的认识衙门的人:“哪个?”
“姓文的那个。”徐志喝了几口凉茶润喉:“我们曾经在一个营里,他先回乡。”
“你们刚才咋没相认?”春桃问。
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感情不一般,结果这俩人见面了装的和陌生人一样,半句多余的话都没说,要不是徐志讲出来,春桃根本想不到。
“公事公办,刚才不好认。”徐志可没有白四那种仗着衙门有人就抖威风的毛病。不过,他回乡这么久,也是时候去拜访一下老友了:“春桃,时辰不早了,你和小弟先回,我今晚住镇上,和我兄弟和几杯。”
春桃点点头,又忍不住嘱咐:“虽然你千杯不醉,也少喝点。”
“放心,我有数。”徐志柔声答。
多少年了,从来没有人嘱咐他少喝酒,同袍兄弟间感情好,可喝酒的时候一定不留情面,恨不得让他喝下一缸,女人情和兄弟情不一样。
听见徐志要留在镇上,罗小弟眼睛亮了,他站起来大喊:“我也想去。”
春桃把弟弟摁回到座位上:“别添乱,徐志哥有正经事要办的,你不能去。”
“我想去,姐。”罗小弟期待的看着徐志:“徐志大哥,带上我吧。”
罗小弟今年十四,到了男孩变男人的阶段,带他去见见人也好,可以增强阅历,徐志答应了:“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