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诈不如诚拙3(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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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鬼互市,自古早已有之,不过,这种怪力乱神之说,极少见于史料记载。
  但鬼市在民间是很有影响力的。
  北京琉璃厂,西安城墙根,广州天光墟……全国各地有许多集市被称为鬼市,因为它们夜间开市,凌晨散去,从前官府也不会来人巡查。
  从前商人掮客很喜欢来鬼市,因为这里路子野,东西也杂,有不少破落户和盗墓贼在这里变卖宝贝。
  不过,在这里拿出古物来卖的,并不见得是人。
  真正的鬼市,是有鬼魂混入其中的,只不过没点道行的人分不清罢了。
  “你记得我说过的话吧,离体的鬼魂相当脆弱,即使在夜里也没法长期存在,伤人更是极难做到,”少女说,“它们能堂而皇之地在街上卖东西,是因为鬼市就是一个‘界’。”
  鬼市,是“界”里最简单也最常见的一种。
  从古至今,有很多人平安进出过鬼市,其中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和自己打交道的卖家并非活人。
  “等等——”
  兰朔回忆了一下那条着名的古玩街道,只记得它人流熙攘,灯光耀眼,每隔几步就有一个戴着红袖标的志愿者,一时间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
  “琉璃厂是个’界‘?!”
  “现在当然不是了,因为里面养出来的鬼早就已经离开了啊,”谢萦耸肩,“‘界’对于鬼魂,就像茧对于蝴蝶一样……不过这样说也不太恰当,因为一个‘界’里可以容纳许多鬼魂,但是当最强的那一只能够破茧而出的时候,这个‘界’自然就废掉了。”
  “鬼魂越多的’界‘,规则往往越简单,而且流传甚广,即使是普通人,只要照着做,也能平安出来。”少女想了想,“其他鬼市的规则我不大清楚,不过琉璃厂的很好问。你随便在那条街上找个老板都能告诉你,是——‘看货不问价,照货不照人。’”
  几百年前的皇城根下,每到三更,黑漆漆的城楼边,就会有影影绰绰的人影浮动。
  子夜时分开始,陆陆续续地有人出摊,铺上一条大油布,有条不紊地把货物摆好,之后就不言不语地坐在原地,没有任何人闲聊寒暄。
  大多数卖家是不点灯的,只有微弱的月光和城头上几点幽幽的火光,依稀可见货物琳琅满目,挤挤攘攘地挨在一起。
  “提着油灯的就是买家了,”谢萦说,“如果买家看到什么心仪的东西,就把灯凑近些仔细看,再跟卖家用手比划着问价,从头到尾不说一句话。”
  有些来路不明的赃物,或者墓里挖出来的明器,那就连灯光都不能见,卖家会把东西藏在袖子里,让买家把手伸进去摸,只凭形状和触感判断价值。
  这样两眼一抹黑地买东西,是个人都知道不靠谱。不过,无数鱼目混珠的赝品里的确有那么几件宝贝价值连城,有人这样发了大财,才会引得人们前赴后继地去淘金。
  兰朔听得饶有兴致:“那如果违反规则会怎么样?”
  “每个'界'的后果各有不同,像鬼市这种很宽松简单的,违背了规则多半也不会当场要命,只是吃些苦头罢了。”
  谢萦回忆了一下,“这个故事我也是听的,不知道是真是假,你凑合着听听吧。”
  据说几百年前有个二世祖,平时穷奢极欲,为了找乐子,深更半夜提了盏灯,去鬼市里逛街。
  那天晚上,二世祖看中了一只苏绣帕子。
  那帕子上绣了几根翠竹,在昏暗微弱的油灯光芒下下,根根竹叶青翠欲滴,枝上鸟儿栩栩如生,做工实在是令人喜欢得紧。
  可是没想到,这么小的一方帕子,居然要价三千两白银。
  二世祖再有钱,也觉得这贵得离谱,便将手伸进了卖家的宽袍大袖里比了个数字,和他讲价。
  不想这一下,他不小心碰到了卖家的手臂,只觉触手处肤如凝脂,比苏绣丝缎还要更光滑,分明是个女子。
  二世祖心头顿时一荡,他家里妻妾成群,却从未摸过如此柔嫩的皮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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