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1)(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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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崭新的、亮晶晶的钥匙。
  这是俞跃家的门钥匙。
  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东西更吸引陆厌青的注意――在钥匙上,挂着一个可爱的挂坠。
  穿着晚礼服的q版熊仔憨态可掬,它怀中抱着大提琴,微微歪着头,像是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之中。
  而在熊仔的背后,刻着lyq三个字母。
  陆厌青双手捧着钥匙,以及钥匙上那个惟妙惟肖的提琴熊仔,他一时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连眨一眨眼都舍不得。
  我想你搬过来这么久,我还没给你家门钥匙呢。所以今天临时去配了一把钥匙,还有这个钥匙扣――俞跃兴致勃勃,满脸自豪,――这可是全天下独一份,我自己设计的!
  有一个词,叫做匠心独具,可这个精巧的小玩意,凝聚的何止匠心?
  熊仔,提琴,钥匙这些东西,串联了他们经历过的所有美好回忆。
  见陆厌青迟迟不说话,俞跃心里打鼓,难不成是这个东西设计的太幼稚了,弟弟不喜欢?
  也对,陆厌青虽然是omega,但不代表他愿意把这么可爱的东西带在钥匙上。
  俞跃垂头丧气起来:你要是不喜欢的话,那就拿下来吧。
  这么一个小玩意,确实没办法和陆厌青赊了工资买的家具比。
  就在俞跃的手即将碰到那个钥匙圈之际,陆厌青终于醒了过来,赶忙收紧手指,牢牢攥住了那只熊仔,生怕被夺走。
  熊仔圆润的线条和钥匙尖锐的边缘同时抵在他的掌心。
  钥匙,代表着一种承认,承认陆厌青是家庭成员中的一位。
  那熊仔,又代表了什么呢?
  思及此,陆厌青展颜一笑,如方桃譬李,融化了他身上原本的冷峻。
  谁说我不喜欢了?哥哥送的东西,就算是一根草,我也会珍惜的。
  俞跃送的挂坠只有小小一个,陆厌青爱不释手,自从收到后,他时不时就要拿出来摸摸。
  他就像一个陷入热恋(虽然是单方而)的纯情alpha,整个人都荡漾着信息素的沁人味道。
  若不是陆厌青理智尚存,他甚至想模仿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年男性一样,把那串钥匙挂在腰上;或者把自己当作独立上下学的小学生,把钥匙用长长的绳子挂在脖子上。
  这样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会第一眼注意到他的钥匙――以及最主要的,熊仔挂坠。
  虽然不能明骚,但也可暗秀。
  这天中午吃饭时,陆厌青在食堂里截获了一只可怜羔羊。
  这只羔羊,名叫王潇潇。
  当时,王潇潇正一个人坐在食堂的角落里,一边吃盖饭,一边对着手机露出傻笑,看起来智商并不高的样子。
  陆厌青直接端着餐盘坐到了她对而。
  随着他的落座,周围的视线若有似无地落在了他们两人的身上。
  王潇潇也吓了一跳,她看着施施然坐在自己对而的陆厌青,再看看周围空着的空桌子,她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仿佛看到一只骄傲高冷的大猫跳到了自己膝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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