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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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什么大菜,能像冬瓜盅那样,把这些刀全用上的吗?
  大概不多吧。
  大唐的冬瓜大约有二十斤,比起后世的精心培育的冬瓜品种来说,小了一圈,但也足够吃了。先把冬瓜的顶部切开,把里面的瓜囊和瓜籽都挖出来,尽量挖深一些,预留更大的空间。
  然后,把冬瓜开口边缘左右各斜一刀,绕成一圈,作为花纹。再把整个冬瓜放进去锅里煮五分钟,消除那股类似青草的气味。
  另一边,准备好瑶柱、虾米、鲍鱼、猪里脊、火腿、冬菇、荸荠等配料,肉类先焯水,再放入热油和姜片一起煸炒出香味。处理完毕后,所有食材填回去冬瓜内,放八分满的水,炖一个时辰。
  李渊是有些功底的,他用砍骨刀“刷刷刷”地砍下火腿,又拿雕刻刀在冬瓜上雕出“凤凰栖梧”的图案。
  自觉用得很顺手后,他点了点头,评价道:“虽然炼钢技术没有后世发达,但这套中式出道比啤酒国的刀具也差不多嘛。”
  他有个野心,要把滕县的刀具打造成大唐的名牌!要每个路过的滕县的人,都会自觉(被迫)购买滕县的厨刀!
  就是后世去旅游那样,到了啤酒国就买刀具,到了霓虹国就买电饭锅,到了高丽国就买化妆品。
  “喂,小张啊,你下个月不是跑滕县那边吗?给大姨买套厨刀呗,带水果刀的那个,不要雕刻刀。”
  “什么?你不是去滕县?滕县不是隶属徐州的嘛,你去去徐州就是去那儿,替大姑买一套,乖啊。”
  “一套怎么够?我们族里那么多口人,不买个七八套啊。”
  一想到滕县厨刀卖向全国各地,源源不断的钱蜂拥而来,李渊的嘴边挂着满足的笑容。金钱会让人失去很多,譬如——
  失去烦恼。
  晚饭自然是吃这个冬瓜盅的,用柴火蒸了许久,青绿色的瓜皮已经编成了墨绿色,掀开盖在上面的冬瓜盖子,一股浓郁的鲜香味让滕王忍不住深深地闻了一口。
  男孩指着瓜皮上的雕花,贫嘴问道:“耶耶,这是大鸡吃米吗?”
  “你才大鸡呢,这叫凤凰,凤凰。”
  也许是蒸得久了,那凤凰有点吸水膨胀,可不就成了胖母鸡的模样。但萧依依可不在乎,她伸手就给儿子舀了一碗汤,还加了一颗比指头还大的瑶柱。
  她挑了挑眉:“有得吃还塞不住你的嘴?”
  大胃不敢再贫,恭敬地接过碗:“谢谢阿娘。”
  咸鲜味早已融入了汤汁,钻进了嘴里。瑶柱是江中至鲜,火腿是山间珍味,不放一粒盐,这盅汤的味道已经鲜极,还带点冬瓜的清甜味。
  以冬瓜为炖汤的器皿,边上的冬瓜早就被煮软了,正好入口。用银勺刮下软糯的冬瓜肉,吸足味道的冬瓜非常美味,一抿就快要化掉了。
  若是下一碗清爽的银丝面,浇上这样一碗清汤,无须繁杂的调料,却能吃出食材的本味。
  滕王显然是会吃的,他让厨房下了两碗细如发丝的面条,都不用嚼,咕噜咕噜地喝下去,舒坦!
  男孩抹了把嘴,毫不留恋地离开了饭桌。他一脸“有事相求”地看着父亲,叫李渊频频侧目。
  “你这臭小子,又有什么事儿,说吧。”
  “耶耶,我也想要一套雕刻刀,但不是你做饭这样的。”男孩刚才还笑父亲的雕工是大鸡食米,有些不好意思,“我是用在金玉木石上的,刀要硬一些。”
  “知道啦,看着你是我儿子的份上。”李渊应了下来。
  身为一个文艺男,大胃在书画上很有天赋,学习的进度可谓是一日千里,连长安来的夫子都说不如他了。男孩得到人生的第一把雕刻刀,爱惜非常。
  爱画画的男生,对雕刻也很感兴趣。滕县附近山林众多,蝴蝶的品种比长安还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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