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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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互退三步。柴荣手握三节棍,林玄礼手握长棍,大眼瞪小眼。
  林玄礼收了架势,一抱拳:“我们都失去了拿手的兵器,不如到此为止吧。”
  柴荣握着古怪的棍子正愁不知怎么办,一听这话,立刻就坡下驴,哈哈一笑:“英雄出少年啊!佩服!不愧是能收服燕云十六州,壮中原国威的人!好,今日你我就算打成平手!”
  英雄惜英雄,平局收场,林玄礼和柴荣的名声都又响了几分。
  赵匡胤心里暗自不爽:和周世宗打的体面,就侮辱你祖宗。真是越亲近的越不在意礼节。
  赵光义趁机道:“他这也是刚死时手足无措,到现在就好多了。”
  李世民目睹这一场友好、亲切,甚至略带基情的战斗之后,摘下了屋里的‘今日苦练剑招,明日怒斩贱人’的横幅,换上了‘西来何所为,孤剑托知音’的条幅,并宣布十日之后他将用剑与林玄礼比试。
  林玄礼又是一副谦逊的发言,对李世民又吹又捧:“你好帅!大臣们都说我像你,有太宗之风。”
  不过扮猪吃老虎这一手,经不起连续用。唐太宗和宋世祖两人赛前的盘口基本五五开。
  李世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可严阵以待,日日磨砺宝剑。
  作者有话要说:  很短小,所以有二更。
  我最近还在写红头罩的短篇,在《哥谭的审判长小姐》。顺便问一下,红头罩回到过去救了罗宾时期的自己,并被对方说如果变成你这样还是死了更好,是那一刊漫画?我找不到啊啊啊。求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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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6章 地府的三场格斗
  转眼就到了约定之日。
  李世民身穿敞领口的明黄色圆领袍,拎着长剑跳入场中。箭袖、胡服风格的穿着,玉带,又精神又利落,围观的皇后们和部分皇帝依旧为他的风采而脸红。
  林玄礼身穿纯白圆领袍,箭袖,平底朝靴,也提着一把长剑上场,倒也是丰神俊朗,生前的功勋不逊与唐太宗,道德方面更是完美无缺,却总让人有种他德行不如人的感觉。
  辽朝的皇帝皇后们都换了汉唐的衣服,混迹在围观群众中,这次亲自观战之后,就要决定究竟是否对宋世祖发起突袭和围攻。
  宋朝的皇帝们也做好了准备,神臂弓和弩机、以及少量的火器准备就绪,一旦发生冲突,拿出来就能用。同时还向外援示好,同为中原的皇帝,天然形成同一个党派,抵抗辽国。今日围观的一群皇帝之中,佩刀佩剑的不在少数。
  “唐太宗。”
  “宋世祖。”李世民点点头:“没想到,你也选了剑。我还以为你会继续用那设计巧妙的三节棍呢。真是巧思,三节盘龙棍比盘龙棍更适用于步战,护身进攻都灵活的很。”
  “太宗若是喜欢,等我的陪葬品到了,送你一副三节盘龙棍玩。今日是最后一战,必用剑。”林玄礼轻挥手中剑,一脸轻松。
  “哦?有什么说法?”
  “天子之剑,是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记,此剑一用,能制诸侯,天下服矣。诸侯之剑,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于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实服,而从君命矣。您选用剑,恐怕也是这么想的吧。”
  李世民一脸欣喜:“宋世祖果然用意深远,这是为后来者鉴。剑法又分三乘,即大乘、中乘,小乘。你可知晓?”
  林玄礼答曰:“挥剑搏击,倏忽来去,能御百十众者,乃剑术之小乘耳;行不畏虎豹,以手运剑,以法取胜,是为中乘;能练臻大乘者,则随手折枝亦能作剑。如玄女与猿公比武,即折枝作剑。”
  “哪你属于哪一种?”李世民脸上挂着笑。
  “我与太宗斗剑,自然是要有上乘的功底。”林玄礼答得坦然又帅气。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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