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未央:惊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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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淹死后,我的魂魄便离了体,我可以一直看到身体周遭发生的事,别人却看不见我。
  而当头七那一天,我终于可以脱离身体的桎梏了,我急切的回了家,想要看看他们过的怎么样了。
  只是我等来的,却是一屋子的尸体,我的爹爹娘亲哥哥姐姐,全死在了我们曾经最温暖的家里。
  这便是我变成僵尸的由来,看到这些画面后我当即便疯了,等我再有意识的时候,只看见了恶霸府邸满屋断肢残骸的血腥场景。
  我吓得蹦蹦跳跳的逃出了那里,在河边我歪着脖子看到了自己的模样,这还是我原来那副身体,只是浑身肌肤都变得惨白,一股透着乌青色的惨白,脖颈手背上蜿蜒着古怪的黑色经脉,黑色的指甲异常尖锐,嘴里也长了几颗利齿。
  也是这时,我才发现我身体似乎变得异常僵硬,除了眨眼张嘴歪歪脖子抬下手,我别的地方好像都动不了了。
  那时我并不清楚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只大概觉得自己已经算不上是人了。
  我当时害怕极了,心里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我既怕自己变成什么可怕的怪物,又怕被人发现了会杀了我。
  于是慌忙躲进了附近的深山里,好几年都不敢出来,直至遇到同是游尸的昌乐。
  这个被我当做师傅的人告诉我,我们这种人被叫作游尸,是因死后怨气太重才化作了僵尸,僵尸有两种,一种为走尸一种为游尸,游尸即是高阶走尸。
  游尸不仅不老不死不灭,为天地摒弃于六道轮回之外,且能思考能说话能控制自己的凶性,身体比走尸灵活,走尸惧怕的东西对游尸都没有效果,甚至可以伪装成人族。
  昌乐告诉我说,游尸往往是被人有意炼成的,就比如他,而像我这样自己渐渐变成游尸的却是少见。
  好不容易知道了自己是什么,还碰到了一个同类,我自然不会放过,便随他离开了深山,去到他的地盘。
  与他一块的那几年,我过得十分惬意,昌乐性子温和,对我又格外包容,不强求我学会他多少本事,且不管我是干了什么蠢事,他都默默在后头帮我收拾烂摊子毫无怨言。
  害我那时还以为,他对我有意思,其实他若是表白求亲的话,我想我肯定会答应的,毕竟我俩是同一族类,在一起的话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
  然而就在我臆想着我俩将来收养几个孩子的时候,昌乐反手把我给卖了。
  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卖了,他把我卖给了一个妖族做奴隶。
  也是那时我才明白,原来他说的,让我把心脏取出来交给他保管,并不是为了保护我而是为了控制我,我真是蠢得可以。
  游尸确实没有弱点,怎样都无法被杀死,可若是将心脏取了出来,那就不一样了。
  游尸的这颗心脏虽不会跳动,却是他不老不死的关键所在,若是心脏没了,游尸会彻底死去,世上便再无此人,按昌乐的说法是叫作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意思是连来世都不可能再有,我当然是怕极了的。
  因此我不得不认了一个妖族做主人,从此乖乖听这妖族的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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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发现自己对双洁的定义跟别人不一样,作者这里的双洁是指身体洁,男主是从始至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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