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乐在其中(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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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向殷诗晴求婚的事,根本没等到第二天,当天就传遍了东北虎,就连新兵连都知道我这个新兵连长,好事将近。
  不得不说,这次求婚的确显得张扬,但因为早就递交了恋爱申请,事先又向上级报备过,所以不算违纪。
  我和殷诗晴又没有刻意宣扬,一切都和之前一样。
  只能说,我和殷诗晴都是东北虎的风云人物,一举一动都惹人关注,想不出名都难。
  殷诗晴说幸福来的有些不真实,需要多一些实际行动,这样心里才能踏实一些。
  于是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提交了结婚申请,比恋爱申请复杂一些,但非常顺利,不到两个小时就办完了。
  我和殷诗晴都是军人,各项条件也都符合,自然不会有意外,组织完全同意,而且古鸿志特别开心,主动履行承诺,当我们的证婚人。
  既然是部队婚礼,那么如果有1号来当证婚人,太有面子了,我和殷诗晴巴不得的,至少可以会让双方父母感觉到,我们在部队发展的不错,组织很重视,会放心一些。
  另外,段弘毅也比较积极,争当我们婚礼的主持人。
  非常合适,段弘毅的嘴能犁地,不过我和殷诗晴都很担心,这小子肯定会搞出点什么花样不可。
  无所谓了,结婚嘛,就得热热闹闹的。
  部队对于婚假是有规定的,3天。
  不过我和殷诗晴都符合晚婚年龄,所以要额外加10天,也就是13天。
  我和殷诗晴二话不说,先休4天再说,回去见父母,其余假期留给婚礼。
  本来,我是打算以探亲假的名义离队四天的,但上级没同意。原因很简单,我和殷诗晴都是分队长,不能一次休息太久,探亲假以后再说。
  在东北虎,我们的假期总是被上级一句“以后再说”而推迟。
  这么说吧,按照规定,我这些年的假期攒到一起,怎么也有小半年了。
  说是给我补回来,但就是没日子。
  也无所谓了,反正我们婚礼是在部队办,也没有那么多琐事,不过是我和殷诗晴没了蜜月时间了。
  随着结婚申请,殷诗晴还递交了住房申请。
  按照规定,现役少校军官才可以申请住房,而且这住房是没有产权的,离开或调离该部队,住房就会收回。另外一种,是按照正常的买房程序,花钱买产权,会有很大的优惠。
  我和殷诗晴商量之后,还是决定不买。
  这可不是我小气。
  我和殷诗晴都是指战员,但谁能保证,我们一直留在东北虎呢?
  殷诗晴随时可能调动工作,但无论调到哪里去,都可以申请住房,哪怕是临时的。
  而我呢,上级有打算让我去普通部队历练一番,就算我反对,未来工作地点也是不确定的。
  我们没必要花钱把住房买下来,毕竟部队的房子,涨幅是不大的。
  这个选择,也是殷诗晴决定的。
  自从弟弟殷诗文上大学后,一切费用都是殷诗晴承担的,这个弟弟花销还比较大,尽管殷诗晴有意控制,但算下来也没太多积蓄。
  我倒是有些积蓄,但如果买下住房的话,也不剩下什么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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