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1 / 4)
如今,我成全他的梦。刘维亦用同样的方式,表达忏悔,成全了我。
可我知,从这刻起,世上再无名叫“爱信不信”的乐团。也不会还有谁,在半夜三更冒风顶雨,只为陪我出门吃三份小龙虾,再挨上一顿打。
那晚,脚底磨出茧子,我才懵懵懂懂走回自己的小公寓。
推门进去,竟发现叶慎寻,我愣,“你怎么在这儿?慎星……”
“观察中,可能醒,可能就这样,你经常写的情节,比我懂。”
至少没立刻宣布死亡,上帝已对我足够仁慈。
坐在沙发上的人神色疲倦极了,却朝我招招手。我犹豫片刻才挪步过去,忘记了前几日还冷战当中,活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猫,老老实实钻进已然熟悉的怀抱。这拥抱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受伤至深却无法言说的人,相互疗伤。
叶慎寻专属的烈性烟草味,令我醺醺欲醉,好半晌,头顶才有声音传来,有一招儿没一招儿的,“之前记得你说,望城的海特别美,气候特别宜人,要不要再去看看?”
他抚着我头顶,温柔得像我两刚初到拉萨时,什么意外都不曾发生。
“你还可以走吗?”
“离了两天没问题。”片刻又笑,“你忘了,现在有钱买机票。”
我佯装噗一声,却无声无息双眼湿润,“哦,这样啊,好。”
这次去望城,依旧剥削了何渊,住在他的咖啡屋。
我喜欢那间房子面海的方向,能看见一弯岛屿形成的月亮。
因为是春节前后,咖啡屋人很少,那斯文干净的小帅哥几乎成了我和叶慎寻的御用咖啡师。听说小伙还在读研,商科方向,叶慎寻也没叫他吃亏,给了自己的名片。
他们这圈子,名片都有价格,这张值多少,不言而喻。
为此,小帅哥彻底沦为叶慎寻的忠实粉丝,他指东,对方绝不打西。
那几天,我变得很喜欢唱歌。兴许受了刘大壮影响,心里还期待着,万一“爱信不信”乐团有重组之日,那我不得把歌喉练好囖?于是我睁眼就用黄鹂般的歌声叫叶慎寻起床。
先是中文,“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然后英文,“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不出一分钟,肯定开门。
第一日,我们去逛当地的海鲜市场,他挑了两只帝王蟹回来自己做。我说一只足够,他非梗着脖子要两只。毕竟拉萨一行后,他的终极愿望居然只是回来吃海鲜大餐。吃一桌,倒一桌。
不得不讲,叶慎寻不止有商业头脑,学习做菜也很有天赋,食谱一放,手到擒来。我和小帅哥享用了他的大餐,自然得付出回报,一个调咖啡,一个敲背捏腿。
看他这幅二世祖模样,我灵感爆发,“喂,我又想到个小说梗。”“说来听听。”
“女主角遇见一个成天只知道花钱的二世祖,二世祖对她一见钟情……”
话没完,他故意帮我补充,“后来二世祖将她追到手,两人去逛海鲜市场。女主角想买一只帝王蟹,二世祖却想买两只。没办法,两人意见分歧,二世祖只好抛弃了她。”
看看!看看这三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吃饱喝足马杀鸡结束,我与叶慎寻一人一张藤椅躺着,看不远处黑云压境,遮住月亮的光华。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开口问:“喂,要是那天在布达拉宫前,我直接回答你我愿意,你会怎么办?”
叶慎寻表情略一滞,“还能怎么办?娶了你呗。”听得我心口一酸。 ↑返回顶部↑
可我知,从这刻起,世上再无名叫“爱信不信”的乐团。也不会还有谁,在半夜三更冒风顶雨,只为陪我出门吃三份小龙虾,再挨上一顿打。
那晚,脚底磨出茧子,我才懵懵懂懂走回自己的小公寓。
推门进去,竟发现叶慎寻,我愣,“你怎么在这儿?慎星……”
“观察中,可能醒,可能就这样,你经常写的情节,比我懂。”
至少没立刻宣布死亡,上帝已对我足够仁慈。
坐在沙发上的人神色疲倦极了,却朝我招招手。我犹豫片刻才挪步过去,忘记了前几日还冷战当中,活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猫,老老实实钻进已然熟悉的怀抱。这拥抱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受伤至深却无法言说的人,相互疗伤。
叶慎寻专属的烈性烟草味,令我醺醺欲醉,好半晌,头顶才有声音传来,有一招儿没一招儿的,“之前记得你说,望城的海特别美,气候特别宜人,要不要再去看看?”
他抚着我头顶,温柔得像我两刚初到拉萨时,什么意外都不曾发生。
“你还可以走吗?”
“离了两天没问题。”片刻又笑,“你忘了,现在有钱买机票。”
我佯装噗一声,却无声无息双眼湿润,“哦,这样啊,好。”
这次去望城,依旧剥削了何渊,住在他的咖啡屋。
我喜欢那间房子面海的方向,能看见一弯岛屿形成的月亮。
因为是春节前后,咖啡屋人很少,那斯文干净的小帅哥几乎成了我和叶慎寻的御用咖啡师。听说小伙还在读研,商科方向,叶慎寻也没叫他吃亏,给了自己的名片。
他们这圈子,名片都有价格,这张值多少,不言而喻。
为此,小帅哥彻底沦为叶慎寻的忠实粉丝,他指东,对方绝不打西。
那几天,我变得很喜欢唱歌。兴许受了刘大壮影响,心里还期待着,万一“爱信不信”乐团有重组之日,那我不得把歌喉练好囖?于是我睁眼就用黄鹂般的歌声叫叶慎寻起床。
先是中文,“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然后英文,“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不出一分钟,肯定开门。
第一日,我们去逛当地的海鲜市场,他挑了两只帝王蟹回来自己做。我说一只足够,他非梗着脖子要两只。毕竟拉萨一行后,他的终极愿望居然只是回来吃海鲜大餐。吃一桌,倒一桌。
不得不讲,叶慎寻不止有商业头脑,学习做菜也很有天赋,食谱一放,手到擒来。我和小帅哥享用了他的大餐,自然得付出回报,一个调咖啡,一个敲背捏腿。
看他这幅二世祖模样,我灵感爆发,“喂,我又想到个小说梗。”“说来听听。”
“女主角遇见一个成天只知道花钱的二世祖,二世祖对她一见钟情……”
话没完,他故意帮我补充,“后来二世祖将她追到手,两人去逛海鲜市场。女主角想买一只帝王蟹,二世祖却想买两只。没办法,两人意见分歧,二世祖只好抛弃了她。”
看看!看看这三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吃饱喝足马杀鸡结束,我与叶慎寻一人一张藤椅躺着,看不远处黑云压境,遮住月亮的光华。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开口问:“喂,要是那天在布达拉宫前,我直接回答你我愿意,你会怎么办?”
叶慎寻表情略一滞,“还能怎么办?娶了你呗。”听得我心口一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