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的盛世(出书版) 第15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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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时期,乾隆物质生活的品位之高,排场之大,要求之细致全面,均远过于前代帝王。不过此时他进取心尚炽,对物欲仍有节制,所以他的日常享受可称讲究,尚不能说奢侈。
  人到晚年,优点往往前进一步,突破分寸,转化成缺点。而缺点则往往变本加厉,从抑制收敛状态变成肆无忌惮。步入晚年之后,皇帝无心进取,讲究和奢侈之间的界限迅速突破。历代进贡在资格和时间上都有严格的规定。清代成例,仅督抚们有进贡之权,进贡的时间也只限于三节:冬至、中秋,还有皇帝生日。而到了乾隆晚年,这些规矩都被打破了。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直至京中的内廷翰林也开始进贡。为了收罗民间珍藏,一些普通百姓也可以将家中珍藏通过大臣,转贡给皇帝。进贡遂成了皇帝搜刮民间珍宝的最主要途径。为了配合皇帝的胃口,一年三节的时间限制也被打破了。除了三大节,端午节、上元节、重阳节,大臣们也都可以踊跃进贡。除此之外,大臣们开动脑筋,集中智慧,创造出了无数进贡的新名目:皇帝出巡,经过地方,大臣迎驾进贡,称“迎銮贡”;皇帝每年去热河避暑,大臣们进贡,称“木兰贡”;大臣们进京觐见皇帝,所献贡品称“陛见贡”;皇帝提拔加恩,所献贡品,称“谢恩贡”……有时,皇帝想要某种东西,又实在没有借口,就干脆称“传办贡”。
  所以,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这次东巡所收贡品,应该归为“迎銮贡”。不过,即使是“迎銮贡”,也应该仅限于所经过地方的官员。而这一次,远在湖广、四川、广东的巡抚官员们也都放下工作,不辞辛苦,千里迢迢来进献大批财物,从体制上讲可以说并无先例,也毫无道理。这一事件唯一可以说明的,就是皇帝对贡品的需索已经达到了失态的程度。
  随着老皇帝越来越失态,越来越多的封疆大吏把其他政务推到一边,集中精力为皇帝购买制造奢侈品。越到后期,官员们进贡的次数越多,物品越丰。档案记载,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这一年,长芦盐政徵瑞进贡十五次,闽浙总督伍拉纳进贡十一次,福建巡抚浦霖进贡九次。其中伍拉纳十一次进贡日期分别是:三月初八、三月十一日,三月二十四日、四月十九日、六月初七、七月十九日、八月十一日、十二月初七、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几乎无月不贡,成为中国进贡史上的奇观。
  而到了皇帝的生日,进贡浪潮更是席卷全国。每到此时,整个帝国变成了大小官员们呈献贡品的万国博览会。据朝鲜使臣记载,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七十大寿时,他在中国一路所见的进贡景象实在令人咋舌:北京附近,各地进贡的大车据不完全统计多达三万辆。除大车外,那些珍贵怕碎的贡品以人担、驼负、轿驾,更是多不胜数。“其杠而担者,物之尤精软云”。“每车引马骡六七头,轿或者联杠驾四骡,上插小黄旗,皆书进贡字”。为了抢运贡品,车辆互相争道,“簧火相望,铃铎动地,鞭声震野”。好不气派。(朴趾源《万国进贡记》)
  很多人都说,进贡之风的兴起,是打开乾隆朝政治腐败大门的钥匙。
  皇帝过度收受贡品,本身就是一种严重腐败行为。
  官场上,送点小礼物,是人之常情。如果礼品价值过限,就是腐败。同样,按定制收受贡品,自是帝王维持正常生活的必须,但像晚年乾隆这样毫无节制地收受礼物,当然就是犯罪了。
  皇帝的理论是,送给皇帝的礼物是由官员们“自行制办”,也就是自掏腰包,目的是“联上下之情”。既不会增加百姓负担,又沟通了君臣间的私人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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