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 第2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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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辩友,我认为您方过于理想化,当下的许多偶像都是粉丝花真金白银打投出来的,粉丝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这种依赖关系是无法避免的。”反方回应道。
  “对方辩友,那您觉得这种关系是值得倡导的吗?您非常肯定并且认同这种关系?”陆礼冷不丁刺出一句,一下子就把对方架上道德高地。
  对面不得不暂避锋芒:“我方只是就事论事,陈述当下的事实,并且我方稍后会……”
  “我方当然明白现在的饭圈存在一些问题,但我方绝不承认您方这种把极端看作普遍、把普遍看作正当的思路,”陆礼难得打断对面的发言,话音落毕,紧跟着一个轻巧的颔首,“感谢对方辩友,我的质询到此结束。”
  第31章 .迢迢有礼 非常感谢对方辩友
  反方一辩闻言, 也不得不落座,局面打到这儿,对于反方而言稍显吃力。
  主席随后提示了第二轮交锋结束后双方的所剩时间, 场面来到二辩的陈词。
  庄慧的辩论风格很细腻, 跟陆礼简直是师出同门,不紧不慢地开始跟人解释他们这边所提出的“道德上的义务来源”:
  “义务是个体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应当性,除了法律义务, 通常所说的义务主要指道德义务。义务来源于个体的良知,它经由人类情感和理性的交互作用而产生。当个体良知通过“三人社会模式”转化为社会大众良知后, 义务就成为社会大众良知的内在要求,社会大众良知能够以社会评价或社会舆论的方式迫使个体履行义务。因此,个体良知可以产生义务、社会大众良知也能让个体负有义务,这就是我方今天认为偶像应该承担义务的原因。*”
  随后又提出了“偶像与粉丝之间的理想关系模型”,举了两个粉丝受偶像正面引导、在生活中积极进取最终获得成功的正面例子,意在反驳反方此前所提到的粉丝经济下的畸形关系。
  因此当她的陈词结束, 对面第一时间开口对他们的理论发难:“对方辩友, 您方所谓的‘三人社会模式’到底是什么, 这种理论在学术界有得到普遍认可吗?”
  庄慧施施然回答:“‘三人社会模式’这一理论是由张恒山教授提出的, 内容很长,结合我们今天的辩题简而言之, 就是当偶像a和粉丝b产生交互行为时, 作为旁观者的大众c会受到良知的驱使对其产生道德评价, 在这一条件下, 社会大众的评价可以让个体负有义务,但只做较弱的‘应当’要求,也即我们今天这个辩题所提到的‘应该’。
  “而我此前论证的内容属于西方现代伦理学中的‘义务论’,认为人的行为必须遵照某种道德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动, 它和‘目的论’、‘功利主义’等理论相对,有相当的学术地位。”
  辩论有时候打的就是赛前准备的完成度,法学院这边又是微博云词又是各种理论地掉书袋,国关事先没接触过这些理论,没法当场查找所谓的“义务论”和“三人社会模式”,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正方不费一兵一卒地把论推进到这儿。
  他们则被迫转移战场,开口:“正方辩手今天无非是提出了偶像买单这种规范饭圈的机制,那么我方二辩接下来会提出一种新的机制,叫做粉丝责任自负机制,不如我们今天就来比一比双方的两种方案哪个更好。”
  庄慧眯了眯眼,有点茫然地开口:“对方辩友,您方的粉丝责任自负机制和我方的偶像主动买单不冲突吧,我不理解为什么在今天这道辩题上要跟您方讨论一个新的机制。”
  反方三辩反驳:“当然是冲突的,我方的机制可以让粉丝自己担责,而你方是偶像为粉丝担责。”
  辩论有时候就是在同一个问题上反反复复扯皮,庄慧闻言,轻叹一声回答:“可是我方一辩和四辩已经重申过很多次了,偶像买单并不会造成责任的转移……”
  她的话刚开了个头,在场的所有人就都能猜到结尾,反方似乎也反应过来,打断道:“对方辩友,不如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不论你认为当下的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畸不畸形,现在要是有粉丝想撕掉他们不认可的资源,偶像第一个站出来放话让粉丝停止,这个时候是不是会造成部分粉丝脱粉转黑,导致偶像的流量下滑?”
  “可是偶像买单之后所展现出的这种勇气,也能提升他路人缘,给他带来新的粉丝啊。”庄慧开始跟对面画太极,满脸写着老实巴交。
  “粉丝行为会不会对偶像发展造成影响我们另说,但对方辩友请不要回避我的问题,你只需要告诉我偶像在买单过程中是不是会有一定的风险?”对方敏锐地察觉到正方态度上的暧昧,揪着这点紧咬上来。
  “可是放任粉丝撕资源得罪业内,对偶像来说同样也是有风险的啊……”庄慧再次打出一个擦边球。
  苏迢迢在边上听到这里,差点憋不住笑出声。
  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一直被庄慧文静的外表所蒙蔽,这位学姐平时不太爱说话,讨论也总是默不作声地记笔记,有时候看起来像个傻白甜。
  然而到了辩论场上,才会让人后知后觉她就是个白切黑,逃问题逃得流畅又无辜,还能暗搓搓地从别的地方把场子找补回来,油滑得很,都快把对面三辩的鼻子气歪了。
  不过气归气,对方三辩仍然在坚定地推这条线:“好的,对方辩友说放任粉丝也有风险,说明你们承认偶像买单是有风险的,至于路人缘这一点请您方稍后拿出实际的数据来举证。”
  庄慧在他低头看稿的空档,及时插入道:“我方现在就可以举证,比如某偶像粉丝在前段时间恶意举报……”
  这个案例大家都耳熟能详,对方三辩不等她说完便开口打断:“对方辩友,你所谓的路人缘变差对偶像的实际影响没有那么大,我们甚至有数据表明,当偶像因为粉丝行为而受到攻击时,还会产生虐粉洗粉的效果,使死忠比例升高,刺激其代言商品的购买和消费……”
  “可是我看到很多对该偶像有恶感的路人列出了他代言的产品避雷,品牌方也流失了很多原先的……”庄慧又开始给对面泼冷水。
  但反方只是提高嗓音盖过她的话,继续甩出案例数据:“然而偶像主动出面得罪粉丝,对他的影响才是立竿见影的,比如某某偶像的一个大粉在脱粉回踩后曾经晒出自己的打投记录,前后加起来有一百多万,对于一个刚出道的偶像来说,得罪这种级别的粉丝,很有可能使他失去出道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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