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 第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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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为什么必要呢?”苏迢迢一歪脑袋,“明明不过一本线也有二本或者专科读,甚至就算不读大学也可以去打工,无论如何都不会饿死,我完全看不出这种行为的必要性,然而这种行为在您方的定义下可是彻头彻尾的恶行啊。”
  “对方辩友,必不必要不是你这样来定义的。”正方反驳道。
  “那是由谁来定义的?您方吗?您方是依据什么法条什么原则来定义必不必要的呢?还是说您方的定义事实上其实并不适用于这个社会?”苏迢迢再次露出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表情。
  “对方辩友……我们今天的辩题讨论的是灾难中,高考不在讨论范围内吧?”正方开始口不择言。
  苏迢迢如愿听到这句过分顺耳的话,忍不住眉开眼笑起来:“是吗?可是明明是您方在一辩稿中提出只要是恶,那么不管在不在灾难中都需要受到谴责,因此您方才认为我们今天只讨论自私不讨论恶啊,您方这样的定义是不是在您方的解释中都站不住脚呢?”
  “……”对面毕竟还是新手,局势一下子有点圆不过来,脸顿时刷地通红。
  苏迢迢见状,也稍稍收敛了一些气焰,轻咳一声道:“那我换个问题吧,对方辩友认为在灾难中,由于资源的稀缺,利己往往伴随着损人,利己与损人这两种行为发生混同,因此我们不该去谴责,是吗?”
  对面有点被质询出阴影来,听到这句对一辩稿的转述都有些犹豫,低头瞟了瞟自己的队友的眼色,最后回答:“……是的。”
  苏迢迢微笑接话:“那么对方辩友今天实际上做了一个很有趣的定义上的切割,把我方所认为的自私划到恶的部分不去讨论,又把一些迫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划入自私范畴、等同看待,最后试图证成灾难中的自私不需要谴责……”
  她的话音到这儿顿了顿,瞥见底下端坐着的副院长和满满当当的观众席,忍不住开始玩花的:“我拿个例子类比对方辩友的说法吧,好比今天我方有一名辩手不爱吃番茄,对方辩友辩解说那是因为我方这个辩手事实上不爱吃蔬菜,但是番茄是水果,所以我方这名辩手不应该不爱吃番茄……这套逻辑不是很奇怪吗?”
  台下的观众闻言沉默了两秒,反应过来这套类比归谬后都开始笑,比赛效果拉满。
  于是苏迢迢趁势抓着这一点猛打:“所以对方辩友是怎么把自私和恶划分开来、进而论证自私不是一种需要谴责的恶呢?至少在我方的定义和大众的常识当中,自私作为动机导致了坏的结果,为什么不是一种恶呢?”
  正方在这一点上估计有所准备,闻言很快回答:“我方并不是把这两者完全区分开来了,只是我方认为,一旦自私进入到了恶的领域,不论是否在灾难中,我们都不应该为这种行为辩护,我们今天这个辩题真正要讨论的应该是那种模糊的、徘徊在善恶边缘的自私行为。”
  苏迢迢听完这话,仍旧是笑眯眯的,她们赛前也在定义这一块上下了很大的工夫,知道什么是必要的舍弃,什么是裁判的观感和印象票,当下便不失风度地回答:
  “当然,我方也明白对方辩友的意思,那些穷凶极恶之徒在灾难中出于自私伤害到了其他人,如果真的要论证这部分人不需要谴责,我想所有人在道德上都无法接受,难道他们因为恰好处于灾难中就能脱罪吗?这显然对对方辩友不利。
  “因此,不论对方辩友把这部分定义为自私还是定义为恶,实际上我们双方给出的答案是相同的,这些行为必须受到谴责。所以在今天这场比赛中,我们愿意和对方辩友达成共识,只和您方讨论处于善恶边缘的那部分自私,这样可以吗?”
  对方估计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对面这个恐怖的四辩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愣了两秒才回答:“就是这个意思。”
  苏迢迢欣慰地点点头,转头看了眼计时器,还剩二十多秒,刚好够她按照赛前既定的战术一步步落实:
  “既然我方退了一步,我想对方辩友不妨也退一步。您方所谓的容易与自私行为发生混同的利己行为,比如只有一瓶水我喝了你就会死,这都是非常极端的例子。然而这些例子在灾难中的占比有多少呢?我想并不高吧?更多的还是那些趁火打劫、多吃多占的人,好比疫情期间囤积口罩高价卖出的人,他们不算大奸大恶吧?毕竟十块钱的口罩虽然贵,但不至于把人逼上绝路。这些在我们普通人心中普遍存在的狡猾与自私,才是真正徘徊于善恶边缘的、我们今天需要讨论的重点。”
  苏迢迢最后的一句话正好压在倒计时结束响铃的那几秒,对面没时间作反驳,只能闷不做声地坐下,低头看桌上准备的材料,脸上的表情被刘海的影子阴阴地拢着。
  三辩席上的宁欢见状,忍不住偷偷凑过来,问了句:“迢姐,你好像把对面一辩打哭了诶……”
  “怎么会?”苏迢迢弯起眼睛,压低声音道,“我都打得这么温柔了。”
  第16章 .迢迢有礼 大明湖畔
  一辩的陈词结束,比赛开始进入赛前无法预料的质询与自由辩环节,这道辩题的难辩性也在这几个阶段的混战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比赛的战场在定义争夺、道德谴责的尺度和效用几个方面来回横跳,直到反方在三辩质询环节打出一个奇妙的论,认为道德谴责没有法律来得恰当,因为法官可以判断一个人到底有没有期待可能性,但是普通民众没有,因此他们不具备谴责的可能。
  当时作为二辩的方菲菲很好地驳了法律这一条,回到她们的立论上来:“对方辩友,你想把一切诉诸法律,那我方要告诉你这过于理想化:法律资源有限、法律有其滞后性,这种滞后与失效在灾难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而道德正是对法律最佳的补充,尤其在灾难中,我们更应该及时地用道德去谴责那些一目了然的自私行为,用道德去规范和约束人性中的恶念。”
  辩题的讨论到了这里,就又回到了苏迢迢在质询环节跟对面提出的问题,开始就“怎么判断一个人到底是走投无路还是纯粹的自私”不停扯皮,只是现在成了回旋镖,双方都没办法绝对争夺下判断标准,因此没有哪一方可以占据优势,各打五十大板。
  于是宁欢在质询小结里提出:
  “对方辩友今天有意将走投无路和纯粹的自私之间的界限模糊化。然而事实上,对方辩友今天所举证的例子都带有鲜明的走投无路的特点,这不正说明对方辩友实际上能对走投无路做出精准的判断吗?
  “因此,在我方的定义之下,这些走投无路当然是不需要谴责的,我方今天真正想讨论的是那些既不是罪大恶极也不是走投无路的、徘徊于善恶之间模糊地带的自私行为,这一点上,在对方辩友在我方四辩的质询环节中已然与我方达成共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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