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超模_50(2 / 3)
“在巴哈马,具体在哪我可以肯定就算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技术人员也不能确定。”查理翘着二郎腿尤其得意。
霍城安沉默地按了按眼穴,倏地说:“足够了,准备好飞机,我们去趟巴哈马。”
☆、第51章 为你冠上我的姓氏
亚瑟的名字是伊莉莎白二世女王取的,因为他的父亲也叫亚瑟。那些古板的老家伙们总是喜欢传承那些没什么大不了的父辈血统,就好像拥有了父亲或者祖父相同的名字就会获得同样的荣光。亚瑟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那个和他拥有同一个名字的父亲并不是喜欢他,归根究底和母亲死在产房有很大的关系(亚瑟和妹妹是龙凤胎)。
亚瑟十岁之前生活在诺丁汉,他的祖父在小儿子失踪宣告死亡后就变得不太讨人喜欢。大儿子也因为抑郁和各种原因先他一步过世,他更是像全世界都失去了希望。那个老人就算在面对幼小的孙子时也不会收敛那哀伤又愤恨的面孔。他以前总是叱咤风云的,年老之后却要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幽幽伫立百年的诺丁汉的城堡将那股压抑笼罩在亚瑟整个童年里。他仿佛生活在十几世纪前的英格兰,被教导着不符合现代教育开放性的古老贵族教育。老诺丁汉公爵希望自己唯一的继承者能成为第二个他,将荣光洒遍整个大不列颠。只可惜,老公爵在将亚瑟教育成一个典型的英国贵族的同时也把这个从小就表现出超凡智力的小孩内心的黑暗面激发出来。
亚瑟·温莎,他原本只想当个普普通通吃老本的贵二代。但他最后发现自己还是不甘心平凡的,也是注定要凌驾于那些愚蠢的家伙之上的。他如若浪费自己的能力,那只是对上帝的蔑视。
他一点都不恨很少给予他关爱的诺丁汉公爵,这个老人是性格使然。他也是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这让他无从学习该怎样温情地对待自己的亲人。亚瑟·温莎知道,他们全家人血管里流得血液都是冷的。那是隐藏在骨血深处的残忍的欲/望。而亚瑟·温莎便是带着这种冰冷的欲/望来到了伦敦。
亚瑟喜欢伦敦的阴冷和浓雾,他也喜欢那些贵族公子小姐们的暧昧的尔虞我诈。但他觉得那些人都只是些小打小闹而已,挥舞着颈脖和手腕上的珠宝钻石就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俯首称臣。亚瑟对和他们交谈敷衍了事,就算他们其中一些还是女王的直系。亚瑟真是为女王哀叹,因为女王本人具有深远的政治远见以及卓越的外交手腕。但这些还在做着日不落帝国美梦的小孩子们看起来一点都没继承到这些优点。当然,在媒体面前他们做得还不错。
他带着友好而光明的面具游走在这些人里面,并且获得了非常好的名声。他的祖父甚至在诺丁汉也听闻到他的光荣事迹,寄给他一封简短的书信,字里行间都是些含蓄的赞美。亚瑟因此幼稚地得意了许久。因为这证明着他骗过了所有人。
后来,亚瑟进了伊顿。遇到了对谁都不屑一顾的霍城安。亚瑟厌恶霍城安,因为霍城安是为数不多一眼就看穿他的人。那个人金褐色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里面倒映着亚瑟丑陋的面孔。亚瑟躲避着霍城安,而霍城安也非常理智地不和他共处。他们都不喜欢呼吸对方身上的气味,那让两个人都恶心。
亚瑟无聊地渡过这漫长的中学生活,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人都像个可笑的鹦鹉。他唯一的乐趣只有抓住那些老鹰,然后拔掉他们的喙,剪断他们的翅膀。就像亚当。有一点出乎意料的是亚当是一个比较有骨气的小鹰。某些方面比霍城安更让他生气。所以他决定给亚当一点教训。那种毒药是亚瑟在母亲的日记本里找到的配方。他的母亲把这本书藏得非常妙,所以在父亲死后它幸存了下来,而不是见鬼地当陪葬品一起去见上帝。也是因为这本书,亚瑟继承了斐波罗斯这个姓氏。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和意大利的小组织扯上了点关系。
所有的事都向着最正确的方向进展着,包括霍城安的识破。那个家伙永远保持着理智,他也冷血,没有那些可笑的同情心。但霍城安有些时候比他活得要舒心,他不需要带着面具生活。
那之后又过了许多年,或许五年或许十年,又或者更久,他甚至连霍城安的脸都不太记得,只能在旁人提到这个名字时回响起一句嘲讽地冷哼。他身边的人来来回回变换过很多,唯一安定下来的也只有亚当和格雷。他忽然有点厌倦这个世界。没有激情没有挑战。金币碰撞的声音无法提起他的一点兴趣,美人们露骨的挑拨也变得碍眼。所谓名媛淑女身上糟糕的麝香味让人呕吐。
再后来,弥乐出现了。亚瑟·温莎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遇见你。
在米兰的时装周,他用沾满了血腥的名字坐在教堂的座位上。从用马赛克七彩琉璃镶嵌成的圣母玛利亚玻璃窗上泄露下来的光芒稀疏洒在他瞳孔中,一切都绚烂上庄严的华丽,男孩沐浴着如此斑斓多姿的光芒如此突兀地闯入他的世界。他听到上帝在他耳边对他低声细语着:看,就是他,就是他。
他们原本不应该在天主教的教堂内进行一场来自拜占庭的宫宴。东正教徒和天主教徒们总是不那么看得顺眼对方的。但这无所谓,因为就算是上帝也要感谢这一场盛大的典礼。
亚瑟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在那个小王子慢慢靠近时颤抖,越发剧烈。尽管他知道那个人并没有在看自己。不,这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那个男孩那么美好,上帝在他出生之前便用手指巧妙地勾画好了这些未来。他赋予男孩鲜花,朝露,阳光和圣洁。而命运也早已注定亚瑟在这个光芒万丈的日子里,遵从自己的欲/望,只需一眼便能确定所有疯狂。
如果有谁能够用一个微笑洗刷亚瑟·温莎二十九年来所历经的一切阴霾和黑暗,他知道那一定是弥乐,他知道……
弥乐是真正的太阳之子。
但该死的霍城安又出来搅了局。就像个诅咒。霍城安永远都在和他作对!而那个胆大妄为的塞萨尔显然更加挑战他的底线。这个卑劣的小老鼠,他在这之后或许会大发慈悲之心留他一个全尸,看在他没有愚蠢打乱计划的份上。
他会带他的王子去一个安全的地方,没有人能够打扰他们。但他不能太过于激进,弥乐不是那种容易屈服的人。
不过他知道,终有一天,他会为弥乐冠上他的姓氏。那是整个大不列颠最为尊贵的姓氏。
他会带他回诺丁汉。那里有最明媚的阳光,那里有最淳朴的人民,那里有最温暖的未来。
他会带他回诺丁汉……
虽然他知道并不是现在,但他也绝不想让霍城安把人给抢走,绝不!
霍城安从直升机的升降梯上下来,螺旋桨掀起的狂风吹乱他的额发,也遮盖住他脸上的表情。他的声音在嘈杂的轰鸣声里非常模糊,但在他身边的华伦斯坦还是听见了。
“我亲爱的霍,相信我,你们会需要我的。亚瑟这个孩子不会那么轻易让出弥乐,我想你也有过感触。”
霍城安略带不爽地扯了扯袖子表示赞同。
华伦斯坦继续说道:“我是他的舅舅,我会试着说服他。你也不希望弥乐受伤不是吗。亚瑟那孩子或许会做出什么傻事来也说不定。” ↑返回顶部↑
霍城安沉默地按了按眼穴,倏地说:“足够了,准备好飞机,我们去趟巴哈马。”
☆、第51章 为你冠上我的姓氏
亚瑟的名字是伊莉莎白二世女王取的,因为他的父亲也叫亚瑟。那些古板的老家伙们总是喜欢传承那些没什么大不了的父辈血统,就好像拥有了父亲或者祖父相同的名字就会获得同样的荣光。亚瑟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那个和他拥有同一个名字的父亲并不是喜欢他,归根究底和母亲死在产房有很大的关系(亚瑟和妹妹是龙凤胎)。
亚瑟十岁之前生活在诺丁汉,他的祖父在小儿子失踪宣告死亡后就变得不太讨人喜欢。大儿子也因为抑郁和各种原因先他一步过世,他更是像全世界都失去了希望。那个老人就算在面对幼小的孙子时也不会收敛那哀伤又愤恨的面孔。他以前总是叱咤风云的,年老之后却要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幽幽伫立百年的诺丁汉的城堡将那股压抑笼罩在亚瑟整个童年里。他仿佛生活在十几世纪前的英格兰,被教导着不符合现代教育开放性的古老贵族教育。老诺丁汉公爵希望自己唯一的继承者能成为第二个他,将荣光洒遍整个大不列颠。只可惜,老公爵在将亚瑟教育成一个典型的英国贵族的同时也把这个从小就表现出超凡智力的小孩内心的黑暗面激发出来。
亚瑟·温莎,他原本只想当个普普通通吃老本的贵二代。但他最后发现自己还是不甘心平凡的,也是注定要凌驾于那些愚蠢的家伙之上的。他如若浪费自己的能力,那只是对上帝的蔑视。
他一点都不恨很少给予他关爱的诺丁汉公爵,这个老人是性格使然。他也是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这让他无从学习该怎样温情地对待自己的亲人。亚瑟·温莎知道,他们全家人血管里流得血液都是冷的。那是隐藏在骨血深处的残忍的欲/望。而亚瑟·温莎便是带着这种冰冷的欲/望来到了伦敦。
亚瑟喜欢伦敦的阴冷和浓雾,他也喜欢那些贵族公子小姐们的暧昧的尔虞我诈。但他觉得那些人都只是些小打小闹而已,挥舞着颈脖和手腕上的珠宝钻石就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俯首称臣。亚瑟对和他们交谈敷衍了事,就算他们其中一些还是女王的直系。亚瑟真是为女王哀叹,因为女王本人具有深远的政治远见以及卓越的外交手腕。但这些还在做着日不落帝国美梦的小孩子们看起来一点都没继承到这些优点。当然,在媒体面前他们做得还不错。
他带着友好而光明的面具游走在这些人里面,并且获得了非常好的名声。他的祖父甚至在诺丁汉也听闻到他的光荣事迹,寄给他一封简短的书信,字里行间都是些含蓄的赞美。亚瑟因此幼稚地得意了许久。因为这证明着他骗过了所有人。
后来,亚瑟进了伊顿。遇到了对谁都不屑一顾的霍城安。亚瑟厌恶霍城安,因为霍城安是为数不多一眼就看穿他的人。那个人金褐色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里面倒映着亚瑟丑陋的面孔。亚瑟躲避着霍城安,而霍城安也非常理智地不和他共处。他们都不喜欢呼吸对方身上的气味,那让两个人都恶心。
亚瑟无聊地渡过这漫长的中学生活,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人都像个可笑的鹦鹉。他唯一的乐趣只有抓住那些老鹰,然后拔掉他们的喙,剪断他们的翅膀。就像亚当。有一点出乎意料的是亚当是一个比较有骨气的小鹰。某些方面比霍城安更让他生气。所以他决定给亚当一点教训。那种毒药是亚瑟在母亲的日记本里找到的配方。他的母亲把这本书藏得非常妙,所以在父亲死后它幸存了下来,而不是见鬼地当陪葬品一起去见上帝。也是因为这本书,亚瑟继承了斐波罗斯这个姓氏。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和意大利的小组织扯上了点关系。
所有的事都向着最正确的方向进展着,包括霍城安的识破。那个家伙永远保持着理智,他也冷血,没有那些可笑的同情心。但霍城安有些时候比他活得要舒心,他不需要带着面具生活。
那之后又过了许多年,或许五年或许十年,又或者更久,他甚至连霍城安的脸都不太记得,只能在旁人提到这个名字时回响起一句嘲讽地冷哼。他身边的人来来回回变换过很多,唯一安定下来的也只有亚当和格雷。他忽然有点厌倦这个世界。没有激情没有挑战。金币碰撞的声音无法提起他的一点兴趣,美人们露骨的挑拨也变得碍眼。所谓名媛淑女身上糟糕的麝香味让人呕吐。
再后来,弥乐出现了。亚瑟·温莎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遇见你。
在米兰的时装周,他用沾满了血腥的名字坐在教堂的座位上。从用马赛克七彩琉璃镶嵌成的圣母玛利亚玻璃窗上泄露下来的光芒稀疏洒在他瞳孔中,一切都绚烂上庄严的华丽,男孩沐浴着如此斑斓多姿的光芒如此突兀地闯入他的世界。他听到上帝在他耳边对他低声细语着:看,就是他,就是他。
他们原本不应该在天主教的教堂内进行一场来自拜占庭的宫宴。东正教徒和天主教徒们总是不那么看得顺眼对方的。但这无所谓,因为就算是上帝也要感谢这一场盛大的典礼。
亚瑟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在那个小王子慢慢靠近时颤抖,越发剧烈。尽管他知道那个人并没有在看自己。不,这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那个男孩那么美好,上帝在他出生之前便用手指巧妙地勾画好了这些未来。他赋予男孩鲜花,朝露,阳光和圣洁。而命运也早已注定亚瑟在这个光芒万丈的日子里,遵从自己的欲/望,只需一眼便能确定所有疯狂。
如果有谁能够用一个微笑洗刷亚瑟·温莎二十九年来所历经的一切阴霾和黑暗,他知道那一定是弥乐,他知道……
弥乐是真正的太阳之子。
但该死的霍城安又出来搅了局。就像个诅咒。霍城安永远都在和他作对!而那个胆大妄为的塞萨尔显然更加挑战他的底线。这个卑劣的小老鼠,他在这之后或许会大发慈悲之心留他一个全尸,看在他没有愚蠢打乱计划的份上。
他会带他的王子去一个安全的地方,没有人能够打扰他们。但他不能太过于激进,弥乐不是那种容易屈服的人。
不过他知道,终有一天,他会为弥乐冠上他的姓氏。那是整个大不列颠最为尊贵的姓氏。
他会带他回诺丁汉。那里有最明媚的阳光,那里有最淳朴的人民,那里有最温暖的未来。
他会带他回诺丁汉……
虽然他知道并不是现在,但他也绝不想让霍城安把人给抢走,绝不!
霍城安从直升机的升降梯上下来,螺旋桨掀起的狂风吹乱他的额发,也遮盖住他脸上的表情。他的声音在嘈杂的轰鸣声里非常模糊,但在他身边的华伦斯坦还是听见了。
“我亲爱的霍,相信我,你们会需要我的。亚瑟这个孩子不会那么轻易让出弥乐,我想你也有过感触。”
霍城安略带不爽地扯了扯袖子表示赞同。
华伦斯坦继续说道:“我是他的舅舅,我会试着说服他。你也不希望弥乐受伤不是吗。亚瑟那孩子或许会做出什么傻事来也说不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