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媛。”(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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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感觉真的太操蛋了,作家真想把那个破叫号器砸碎,如果不要赔钱的话。
  他小心地端着餐盘上楼,吧台就在楼梯口不远,一上二楼,他就看到了他们的位置。
  很神奇,仿佛陶梦媛在哪里,光就在哪里,她坐在人声鼎沸的快餐店里,头顶上也是一盏安静的白炽灯,将她整个人笼罩在星群一般的光线里。
  她低着脸,正在看手上那张打开的厚纸,浅粉色,在灯光下反射着闪耀的金箔。
  作家脑子里轰隆一声。
  “过了小半生
  走遍八千里
  才得来这一小瓶
  色彩
  送你
  用了北海道的樱
  黄河的暖
  月亮的白
  高粱的赤
  三月杏林的青
  和一个病人唯一可仰望的窗边常在的蓝
  送你
  你要就收好
  不要就丢掉
  任它在哪个不知名的角落
  生满暗色的苔”
  那是他多年前就写过的无数诗里其中的一首,千挑万选,抄在那张淡粉色的纸上,预备在今晚最浪漫的时刻,庄严地递给诗歌的主人。
  肯德基的广播在头顶炸开,作家慌了,腾出一只手上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真的没有。
  肯定是弯腰系鞋带的时候掉出去的,然后被陶梦媛看到捡了起来。
  糟了。
  怎么会是现在?
  陶梦媛读了好几遍,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大三学长,仿佛跨越了这么长的时光走在她的面前,连自己都不再是个小姑娘,可他依然年轻气旺。
  她的眼角微微潮红,此刻鼓起的勇气,丝毫不亚于那个乖乖女在学校图书馆无死角的监控下偷一本书。
  “学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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