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2 / 3)
“你跟了我多久?”
“十分钟。”
从医院出来到现在,恰好走过了十分钟。白蓁蓁搓了搓手臂,迅速爬上汽车,车门一关,彻骨的寒流被隔绝在外。
“怎么不喊我一声?”
“事实上我按了十分钟的喇叭,引起了街上所有人的注意,唯独一个活在梦里的你”
活在梦里的白蓁蓁默默收起了自己厚实的毡帽。
“我饿了。”
“想吃什么?”
波兰菜?法国菜?意大利菜?中国菜?白蓁蓁转了转黑溜溜的眼珠,“你会不会做饭?”
十字街口的信号灯一闪而过,明晃晃的绿灯取代了禁止通行的红灯,方向盘打了个转,汽车堪堪停在车行道边缘,弗朗茨迟疑了大约一秒的时间才回答,“会……吧。”
如果把硬邦邦的压缩饼干加水煮成糊糊状也算会做饭的话,弗朗茨他确实是会做饭的。
“那我们买点菜回去自己做吧!你从来没有给我做过饭。”
弗朗茨很想拒绝,但是又不忍心扫了白蓁蓁的兴致,半拖半拽的被她拉去了菜市场,买了一大堆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食材。进了厨房以后,白蓁蓁一股脑将食材推到了弗朗茨面前,目光灼灼地等着他大显身手。
弗朗茨看了看袋子里未拆封的食材,又看了看白蓁蓁明亮的黑色眼睛,掩饰性地轻咳一声,“你先出去吧,做饭这么简单的事,我一个人就可以。”
应该……可以。
“真的不需要我帮忙?”
临走前,白蓁蓁不放心地问了一句,得到的回应是一扇紧闭的厨房门。她只好回到客厅,捧着红茶静静等待,右眼皮跳个不停。她其实不太相信弗朗茨会做饭,以前在诺依曼家,她一次都没有见到过弗朗茨做饭。
五分钟后,厨房传来了爆炸声,空气中弥漫着蒙蒙的烟雾和一股烧焦的糊味,白蓁蓁大概猜到了结局。推开厨房门,弗朗茨求助的眼神和无处安放的双手跟与她第一天做饭的样子如出一辙。她放下手里装着红茶的玻璃耳杯,在厨房里绕了一圈验收成果,有些遗憾的看着那个被炸穿底子的崭新铁锅,
“这是我上个星期刚换的。”
“……宝贝我错了”
她不以为然地摆摆手,“算了,我来吧,中国菜吃吗?”
弗朗茨重重地点头,她笑着指了指袋子里剩余的食材,“你会用刀,帮我把那些处理了”
自从科罗尔一家离开波兰,家中就只剩下白蓁蓁自己。外国餐厅的食物吃腻了就会开始想念家乡菜,可她从前毕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这辈子上辈子都没尝试过给自己做饭。最开始的那一个月,她几乎把科罗尔家的厨具挨个破坏了一遍,常常弄到自己一身是伤,光医院就去了七八趟。常言道,逆境使人奋发图强,自残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再蠢的废物都能学会做饭。
复杂的小吃特色菜等等她肯定做不来,但是普通的家常菜倒还凑合,应付一顿晚餐绰绰有余。
弗朗茨吃中餐的机会并不多,筷子一直拿的不利索,拿刀叉叉起一块红烧肉,嚼了几口咽下去,正欲张口说些什么,白蓁蓁甩了一记眼刀过去,“难吃也给我乖乖吃完,我不接受负面点评”
“不不不,很好吃,像是上次在汉堡吃到的味道”
弗朗茨讨厌那个长着灰色眼睛的中犹混血,因为白蓁蓁总喜欢往她那里跑,但他不得不承认,混血儿家里的中国菜味道最好。
“你居然还记得她?”白蓁蓁觉得很意外。
“我当然记得。我还记得她的名字叫伊冯娜,但你似乎更喜欢喊她的中文名字,那三个字太绕口了,我拒绝复述”
白蓁蓁还真不知道沈寄棠有外文名。扯到了沈寄棠,弗朗茨随口问了一句她现在在哪,一听是法国,歪着脑袋思忖了一瞬,腮帮子一动一动,“我可以替她弄到去中国的船票。” ↑返回顶部↑
“十分钟。”
从医院出来到现在,恰好走过了十分钟。白蓁蓁搓了搓手臂,迅速爬上汽车,车门一关,彻骨的寒流被隔绝在外。
“怎么不喊我一声?”
“事实上我按了十分钟的喇叭,引起了街上所有人的注意,唯独一个活在梦里的你”
活在梦里的白蓁蓁默默收起了自己厚实的毡帽。
“我饿了。”
“想吃什么?”
波兰菜?法国菜?意大利菜?中国菜?白蓁蓁转了转黑溜溜的眼珠,“你会不会做饭?”
十字街口的信号灯一闪而过,明晃晃的绿灯取代了禁止通行的红灯,方向盘打了个转,汽车堪堪停在车行道边缘,弗朗茨迟疑了大约一秒的时间才回答,“会……吧。”
如果把硬邦邦的压缩饼干加水煮成糊糊状也算会做饭的话,弗朗茨他确实是会做饭的。
“那我们买点菜回去自己做吧!你从来没有给我做过饭。”
弗朗茨很想拒绝,但是又不忍心扫了白蓁蓁的兴致,半拖半拽的被她拉去了菜市场,买了一大堆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食材。进了厨房以后,白蓁蓁一股脑将食材推到了弗朗茨面前,目光灼灼地等着他大显身手。
弗朗茨看了看袋子里未拆封的食材,又看了看白蓁蓁明亮的黑色眼睛,掩饰性地轻咳一声,“你先出去吧,做饭这么简单的事,我一个人就可以。”
应该……可以。
“真的不需要我帮忙?”
临走前,白蓁蓁不放心地问了一句,得到的回应是一扇紧闭的厨房门。她只好回到客厅,捧着红茶静静等待,右眼皮跳个不停。她其实不太相信弗朗茨会做饭,以前在诺依曼家,她一次都没有见到过弗朗茨做饭。
五分钟后,厨房传来了爆炸声,空气中弥漫着蒙蒙的烟雾和一股烧焦的糊味,白蓁蓁大概猜到了结局。推开厨房门,弗朗茨求助的眼神和无处安放的双手跟与她第一天做饭的样子如出一辙。她放下手里装着红茶的玻璃耳杯,在厨房里绕了一圈验收成果,有些遗憾的看着那个被炸穿底子的崭新铁锅,
“这是我上个星期刚换的。”
“……宝贝我错了”
她不以为然地摆摆手,“算了,我来吧,中国菜吃吗?”
弗朗茨重重地点头,她笑着指了指袋子里剩余的食材,“你会用刀,帮我把那些处理了”
自从科罗尔一家离开波兰,家中就只剩下白蓁蓁自己。外国餐厅的食物吃腻了就会开始想念家乡菜,可她从前毕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这辈子上辈子都没尝试过给自己做饭。最开始的那一个月,她几乎把科罗尔家的厨具挨个破坏了一遍,常常弄到自己一身是伤,光医院就去了七八趟。常言道,逆境使人奋发图强,自残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再蠢的废物都能学会做饭。
复杂的小吃特色菜等等她肯定做不来,但是普通的家常菜倒还凑合,应付一顿晚餐绰绰有余。
弗朗茨吃中餐的机会并不多,筷子一直拿的不利索,拿刀叉叉起一块红烧肉,嚼了几口咽下去,正欲张口说些什么,白蓁蓁甩了一记眼刀过去,“难吃也给我乖乖吃完,我不接受负面点评”
“不不不,很好吃,像是上次在汉堡吃到的味道”
弗朗茨讨厌那个长着灰色眼睛的中犹混血,因为白蓁蓁总喜欢往她那里跑,但他不得不承认,混血儿家里的中国菜味道最好。
“你居然还记得她?”白蓁蓁觉得很意外。
“我当然记得。我还记得她的名字叫伊冯娜,但你似乎更喜欢喊她的中文名字,那三个字太绕口了,我拒绝复述”
白蓁蓁还真不知道沈寄棠有外文名。扯到了沈寄棠,弗朗茨随口问了一句她现在在哪,一听是法国,歪着脑袋思忖了一瞬,腮帮子一动一动,“我可以替她弄到去中国的船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