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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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方一听就答应了下来,他也实在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能养出这般聪慧的女儿来,写的白话文可以说是创造了界的洪流,现在已经不少书生模仿着这样的格式写了,不再是文绉绉的文言文。
  尽管是白话文,可就像之前莫云霏说的那样,老少皆宜,原本这种白话文,应该是书生所唾弃的,但是因为文笔颇为新颖,情节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布局恢弘大气,就是那些自诩清高的书生都说不出嫌弃的话来,在真才实学面前,白话文也能模糊了似乎一直低文言文一档的感觉!
  而且又因为白话文通俗易懂,不用去过多的理解费脑,连那些只是些许认识几个字的人都能听得懂,看得懂,所以一些老百姓也会买回去看。
  可不就把上下阶层一网打尽了么?
  所以韩方对莫云霏是很佩服的,想看看什么样的环境能养出这样的女儿来!
  跟韩方约定了时间,莫云霏就回去了,至于去韩方家认门的事,她暂时是不想去的。
  莫云霏走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个包裹,里面有给家里的笔墨纸砚,这可不是莫云霏买的,而是云山书肆送的,为了保密,莫云霏也总不好空手来,空手走,所以每次都要带着些东西做掩护,什么东西都是由云山书肆的掌柜准备的。
  莫云霏出了书肆本来打算就走的,结果坐在马车上掀开车窗帘子往外看的时候,莫云霏看到有一家食肆竟然插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转让两个字。
  莫云霏看了看那食肆的位置,又瞅了瞅里面的琉光书院,她觉得吧,其实这个位置还挺不错的,怎么那食肆就做不下去呢?
  要说这食肆的位置离琉光书院虽然最远,但其实是在马前街跟琉光街交界处,客流量不会少才是啊!
  莫云霏觉得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说起来她自己因为的原因富成富婆,但是莫大河一家子还穷成鬼呢,今年又买了个庄子,还是穷。
  做农民什么的毕竟比不上做生意来钱快,尤其是只有那一亩三分地。
  莫云霏让元老爹停下来,她要去看看那食肆,食肆还在营业,但是人不多了,莫云霏装作歇脚,让老板上一份汤,瞬间跟老板聊了聊,为什么要转让。
  莫云霏了解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这家店的老板就是这家铺子的东家,看做生意容易,就也想着做生意,谁知道买卖也不是那么好做的,你做食肆的东西不好吃,人家自然不会买账了。
  所以现在又想把铺子租出去。
  见莫云霏问,就觉得莫云霏有兴趣,问莫云霏是不是要租铺子,还保证他们的租金是整条街最便宜的,只要三十两一个月。
  估计是看莫云霏穿的好,又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想坑一把。
  莫云霏又不是傻的,别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光凭老板说,她还要打听一番呢,就说凭这个价格,拿她当冤大头呢!
  所以,莫云霏转身就走,去找了莫大河,本意是想让莫大河打听一下那个食肆的事情。
  孙发见莫云霏来了,挺高兴的,听莫云霏说要打听那个食肆的事情,当即道:“不用打听,我都知道!”
  “你知道?”莫云霏有些好奇。
  “是啊,我知道,那家食肆的事儿都传遍整个书院了!”孙发道。
  听了孙发的话,莫云霏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老板果然隐瞒了很多没说,原来那家铺子原来其实也是租给别人的,
  本来是有些眼红原来租铺子的人的生意,觉得不然自己做,或者本着哪怕是租也赚够本的念头,提高了租金,一个月十五两,这个价格谁承受得住啊,那地方也不大,虽然人流挺大的,但一个月都不知道有没有挣十五两呢,人家自然是不租了呗。
  第七十七章 迟钝
  然后就是房东自己做生意了,可惜了,东西不好吃,又比别人贵一点,谁会买账,现在可不,就租不出去了么?
  莫云霏想了想,对莫大河道:“爹,我觉得这琉光街上的店铺如果能买下一些也挺好的,做点小生意,总比坐吃山空好,不然租给别人也挺好的!”
  莫大河觉得可以:“那我回头去问问牙行!”莫大河的思想其实有些老,总觉得商铺贵,不如庄子,尤其是黄金地段的商铺,面积小的都能抵得上一个小庄子了,面积大的更不用说了,那商铺除了自家做生意或者是租出去,也不当吃不当用的,家里也没有太多钱,如果都砸在里面,莫大河心里总是觉得没底。
  不像庄子,有土地,种了出庄稼,就好比现在,家里的吃基本不用另买,鸡鸭鱼基本自供,尤其是买了大庄子以后,鱼虾基本都不用买了。
  “那我们买个什么样的?”莫大河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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