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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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铮:“……你别老是嘴巴这么毒,他怎么说也是你的伯乐。”
  简华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不想理他了。前几个月他去美国看他女儿,说要去我家做客,他要不是说带他女儿去,我就直接拒绝了,懒得招待他。他女儿还不错,正在马里兰读mfa,比吴桐像个人,长得也漂亮……对了,我和吴桐说等他女儿回国,介绍简宁川和那女孩认识下。”
  李铮:“???”
  简华道:“她是比简宁川大几岁,不过你看那小混蛋的样子,我觉得找大几岁的更好,找年纪一样或者比他小的,肯定不行,凑在一起过家家吗?”
  李铮:“……”还真是知子莫若父,找了大十几岁的。
  “就说人比人能气死人,”简华一说简宁川,就要火冒三丈,道,“吴桐不怎么样,倒是会教女儿,学习好,还听话。简宁川是怎么回事?我让他去南加念书,我亲自做他的推荐人,他是不是脑子没发育好?非要留在北京上学?他还骂我!说我是香蕉人! 那他是什么?香蕉籽吗?我最讨厌吃香蕉了!”
  李铮只好主动吸引火力,说:“你别拐弯抹角,不就是想怪我没教育好他?他现在在电影学院也还可以,成绩也很好,每年都拿奖学金,他的老师和院长都说他很优秀,也很有天赋。”
  “天赋是他的吗?那是我的。”简华道,“本来就该怪你,他想怎么样你就让他怎么样,最后才把他惯成这个样子。”
  李铮道:“好吧,是我不对。”
  简华奇道:“你怎么不顶撞我了?以前我说他一句,你能还我十句,今天这么快就认错了?”
  李铮笑道:“因为我今天高兴。”
  他伸手,把简华头顶被风吹起来的一绺头发抚平,柔声道:“小楼,我们回去吧,风太大了。”
  简华露在外面的眼睛迅速红了一圈。
  李铮很想抱抱他,顾忌在外面,忍住了。
  “回去之前,”简华道,“我能喝杯酒吗?”
  第二十四章 复合
  简华十九岁时正式入行,出演那部中国与美意两国合拍的电影。
  其时给与他极大帮助的伯乐吴桐,建议他改一个名字,“小楼”固然出自中国古诗词,是很有中国味道的名字,但对他未来的发展并无裨益。
  吴桐帮他取了一个“华”字。
  《秦始皇》发宣的时候,身在中国的李铮看到新闻里简小楼的新名字,一猜便知是吴桐的主意,讨好国人的意图过于明显。
  这么鸡贼的点子,凭简小楼的那点小聪明,是想不到的。
  那时诸多种种,让他对简小楼和吴桐之间的暧昧关系深信不疑。
  《秦始皇》一片到中国来取景拍摄,他和简小楼分别数月后再度重逢,见面时是个半公开的场合,在场有中国投资方,还有李铮的父亲。
  李铮不欲使场面难堪,也不想让自己在“旧爱”面前失了分寸,和简小楼握手,装作不熟,称他:“简华先生。”
  两人的手还握在一处,简小楼手心里的凉意,清晰的被他察觉到,让他一阵恍惚。
  自那天起,“小楼”这个名字,在两人之间变成缄默的禁忌,它被关进了潘多拉魔盒。
  和李铮曾经为了爱情一往无前的心,关在一起。
  回到李铮长住的四合院里,李铮叫南山送瓶酒来,点名要他上次带过来寄存在这里的那瓶。
  他上次带来,是要送人,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改送了其他礼物,这瓶酒就被搁置了下来。
  “南山,我的好朋友。”鲁尼隔着自己客房的帘子看见南山毕恭毕敬拿着红酒进了院子,出来问,“这是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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