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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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森煜依依不舍眼含泪花的道别只惹来沈何启幽怨的一瞥,没有搭腔。反正一个是男朋友一个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她用不着伪装,放心大胆释放天性。
  金铮抱着吴森煜,老生常谈教育吴森煜:“阿煜,她是舅妈,你不可以叫她启启,没礼貌。”
  吴森煜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他,似懂非懂。
  “舅——妈——”金铮教他。
  换来一声含糊不清的学样。
  “嗯。”金铮点头,“舅妈,下次看到她就这么叫她,知道吗?”
  越临近a江公园就越是热闹,络绎不绝的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正值初夏,大家都是清凉又随意的装扮,这座繁忙的城市在夜幕下似乎温柔不少,给了人们喘息的空间。路边汽车红色的尾灯密密麻麻,连成线,朝远处无止尽地延伸开去。举目眺望可以看到音乐喷泉的场地亮着预热的彩灯,多道光束直冲云霄,缓缓移动,时不时变换着绚丽的色彩,而观众台上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
  吴森煜难得看到这么多人,兴奋地挥舞着莲藕般的手臂,蹬着两腿坚持要下地自己走。
  拗不过他,金铮将他放下来,不过实在人多,金铮不敢掉以轻心,视线始终不离左右,拉着他的手阻止他乱跑撒野。
  前头有个人在自行车后座摆了个小摊,卖一些会发亮的小玩意,发箍、气球、橡胶球,小贩手里甩着一个一截细长的小棍,同样是会发亮的。
  吴森煜眼睛都直了,试图拉着金铮走快点:“舅舅,舅舅。”
  “好好好,给你买。”孩子天性的模样令金铮笑起来,迁就外甥对新鲜玩意急切的心,将步子迈大了些,也正好,买了新玩具可以把沈何启的玩偶更顺利地从吴森煜手里骗出来。
  迎面走来一只体型庞大的狗,身旁女主人却兀自摁着手机,并未给狗栓绳子。
  是一只阿拉斯加,膘肥体壮,一看就是营养太好,迈步间隐隐约约给人一种大地震颤的错觉,天太热的缘故,它吐着舌头四处张望。
  金铮不自觉就想到了沈何启和她前男友的那只元宝。
  糟了,是心塞的感觉。
  心塞归心塞,金铮没忘记把吴森煜往里面带了带,对于狗主人这种在公共场合遛狗不拴绳子的行为很是不满。
  阿拉斯加的目光也在此刻牢牢锁定了他。
  金铮就这样与这只蠢狗对望着,隔了一米的距离擦肩而过。
  而后自己都觉得这叫个什么事,他摇着头笑了笑,笑意还在脸上未淡下去,却感觉身后有一道颇有冲击的力量袭来,带着周边空气都起了风,擦着他的腿侧而过,一团黑影从闪过,将他撞得一个趔趄,也撞散了他和吴森煜拉在一起的手。
  这道黑影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在他前头兴冲冲朝玩具摊走的吴森煜。
  是方才那只阿拉斯加。
  随着一个女声的尖叫,吴森煜被扒翻在地,他手里抱着的玩偶也随之摔出去老远。
  阿拉斯加不再与吴森煜做纠缠,笨重的身子此刻灵活无比,后腿稍稍下蹲,便一个纵身跳了过去,精准落到玩偶跟前,一低头,将玩偶叼进嘴里,然后趴在地上拼命甩尾巴。
  狗主人花容失色地追了上来,自知闯祸,连声音都在颤抖。
  金铮抱起吴森煜的一瞬间,听到狗主人叫道:
  “元宝!”
  第123章
  “渣渣,阿煜被一条阿拉斯加撞伤了,现在在去省一的路上。”
  因为金锦也在车上的缘故,怕被听出端倪,金铮给沈何启打电话的时候并没有明说是元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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