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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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想立马拿起桌子上摆着的茶壶道具,直接就要朝大宽砸过去,大宽马上赔笑道:“好了好了,开个玩笑嘛,这是好事儿,值得庆祝。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买回来,一会导演要是叫你去拍戏你就说你不舒服,先拍别人的,可别硬上啊,咱们现在说什么也是个女二号了,身体也是满尊贵的,知道了吗?”
  倪想面上表现出不耐烦的催促,但心里其实挺温暖的,走到现在,她身边还是有人关心她的,她觉得这也是很大的收获了。
  “快去吧,我没事,你快去快回。”
  倪想朝他挥挥手,大宽就担心地一步三回头地走了。不远处正裹着羽绒服补妆的顾盼瞧见这一幕,出于女人的直觉大约猜到倪想是哪里不舒服,于是低头对身边的助理耳语了什么,小助理左右看了看,便悄悄朝倪想的方向去了。
  倪想因为肚子疼,等大宽走了就一直捂着肚子坐在道具棚子里休息,小助理来的时候她正趴着休息,没有发觉,等对方绕到了自己侧头的那一面她才恍惚察觉到有注视她的视线,慢慢睁开了眼。
  “是你。”她认出了是顾盼的助理,慢慢直起身问道,“有什么事吗?”
  小助理笑着说:“没什么,就是来告诉倪小姐一声,今天晚上有夜戏要拍的事你知道了吧?”
  倪想点头说:“知道,谢谢你的提醒。”
  小助理点点头道:“不客气,应该的,不过倪小姐看起来不太好啊,是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我帮你去买点药什么的,我看你似乎没带助理。”
  倪想当她是好心,就笑了笑说:“没事,就是女人的那几天,没关系的。”
  小助理露出恍然的表情,又寒暄了几句便走开了,等回到顾盼身边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顾盼。顾盼转转眼珠,笑呵呵地点了头,心情似乎不错的样子。
  另一边,因为要赶一个通告,余宋在拍戏中场休息的时候暂时卸妆离开了,去位于江城市中心的某奢侈品牌门店参加开幕仪式。
  他在活动现场路面大约半个小时,随后又赶回来在郊区的江城影视城,多少有点远,路上再堵车,来回加上活动就耽误了三个多小时。
  等他回到片场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所幸片场可以暂时不拍他的戏份,先拍配角的,所以问题并不大。
  倒是倪想,她的戏大多都和男一女一在一起,余宋不在,单独拍她和顾盼“姐妹俩”的戏场次安排并不多,她可以休息的时间也就相对多了不少,这算是又沾了余宋的光么?
  余宋回来,声势浩浩荡荡的,像他目前在娱乐圈的这个地位,就算不喜欢身边跟着太多人,经纪公司也是必然会派很多保镖和助理来照顾着的,毕竟这位可是公司的摇钱树。
  他一出现,就吸引了片场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倪想。
  上次在那间他爷爷开的小饭店里他说过的话,倪想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其实她想过冷处理,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可那个本子放在她身边,就跟个定时炸弹一样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她有过这么一件事,她想忘记都难。
  这会儿,她正坐在大宽铺了毯子的长椅上休息,身上盖着厚厚的羽绒服,手里握着热水杯,身体稍微暖和了一点之后感觉舒服了很多,不那么疼了。
  余宋一进片场,就到化妆师那去换衣服化妆了,似乎并没发现在角落里休息的倪想。反而是倪想,由始至终眼神都定在余宋身上,就跟花痴了一样移不开。
  大宽坐在一边,手里拿着剧本正和倪想对台词,看见她走神就阴阳怪气地咳了几声,倪想倏地望向他,对上他的视线之后有点讪讪地收回了目光,继续背台词。
  余宋用最快的速度换上了戏服,今天晚上要拍摄的是夜戏,他饰演的男一号陈煜和顾盼饰演的叶雨薇闹了不愉快,很生气地跑到了京城郊外的山崖边,他现在是皇帝,很小的时候就被册封为太子,早就过惯了被人服从和簇拥的生活,猛地遇见叶雨薇这样不识抬举的人,心里难免不高兴。
  倪想饰演的叶雨甜担心陈煜那样的公子哥会在野外出什么事,他的下属也来到她们家寻找陈煜的下落,所以她就说服姐姐也跟着去找找,说不定她去了陈煜就出现了。
  叶雨薇是有点傲娇的性格,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而且陈煜有那么多下属已经去招人了,肯定不会出问题的,多自已一个也没什么用,于是心里虽然着急,却还是忍着不想去找。
  倪想饰演的叶雨甜就没有顾盼饰演的叶雨薇那么有个性了,她这辈子都没见过陈煜那么好看的人,虽然他和其他人一样不太喜欢她,但不会像别人那样嘲笑她,几场戏下来,叶雨甜就对他有点好感,所以见姐姐不去找,便自己去找了。
  京郊的野外,必然是深山老林,一个小姑娘和别人分开找一个大男人,难免会有点什么问题,所以今晚要拍的这场大夜戏,就是在影视城后山上的林子里进行拍摄,导演还让人圈上了一个人工湖,因为有一场掉进湖里的戏。
  余宋这么着急地连轴转地赶回来,就是想尽快拍完这场戏,随着月份的增加,天气愈发寒冷了,不要说晚上,白天都有些让人招架不住,这场戏倪想如果不用替身,就得自己掉进湖里,时间拖得越晚,湖水就越冷,对倪想就越不好,这就是余宋着急的原因。
  他换上戏服,因为底子好,妆容也不需要太费时间,所以没过多久,就再次出现在了倪想的视野当中。
  倪想眨了眨眼,望着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的翩翩佳公子,比起现代装,古装似乎更加适合余宋,他的美色又被提高了一个层次,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雅致。
  个子高,腿又长,迈开的步子就会很大,余宋从远远的地方来,只用短短的时间就到了目的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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