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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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子就不能事事都答应。
  汤包拉着豆包一顿嘀咕,“娘!买肉也买排骨,弟弟说了他不要鱼了。”
  叶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能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前有个女同事,家里条件不错,男方买楼,她家装修买家电,都往好的上买,花了几十万,后来闹离婚,据说把墙上镶嵌的金画都抠下来了…
  男女结婚认可写双方名字一起还贷,也别女方装修不写名字,因为真有分开的那天,房子升值和女方屁关系没有,装修那玩意不论多好只有贬值的份儿。
  当然我希望美妞们都和和美美的,好好过!么一个啊!
  第二百零八章
  叶冰买了五斤排骨和三斤肉, 排骨给汤包拎着,肉给豆包。
  哼!既然想吃肉就得付出劳动。
  两个包子过年六岁了, 最近一次楚喆给他们量身高,汤包一米一五,体重二十三公斤,豆包稍微矮点瘦点, 一米一二,二十二点六公斤。
  现在让汤包一下子拿五斤的东西, 他其实挺吃力的,用双手拎着呢,一只手拎不动,不过小家伙还挺能撑。
  豆包稍微好点, 双手抱在怀里。
  叶冰也没打算累到他们,准备三五分钟就会接过去的。
  “诶呀!疼!…”一个大妈捂着耳朵大声喊疼。
  叶冰眼神好, 看到大妈捂着的耳朵在滴血, 她的前头一个平头男的在飞跑。
  说了这么多, 其实就是一眼的时间,叶冰扔下辣椒袋, 直接在摊位上拿起一个大萝卜砸向那个男的。
  摊主刚喊,“哎, 我的萝卜…”
  那个萝卜已经“亲吻”上那个平头男了。
  周围的人也开始反应过来了,有人帮着喊捉贼,有人想着帮忙追。
  然后那个賊就被一个大白萝卜干倒了。
  叶冰耸耸肩膀,转头和老板说话, “那个萝卜我买了,大概和这个差不多,你称一下。”至于打人那个萝卜已经碎了。
  老板咽咽口水,摆摆手,“不…不用了,你也是做好事,不要钱。”
  要不是他挨挨蹭蹭的往边上躲,叶冰就信他了。
  估计是害怕才不敢要钱的。
  叶冰索性掏出二毛放在摊位上,叫上儿子们,“你们看到了吧,外面还是有危险的,平时也不要总往外面跑。”
  那个昏迷的小平头已经被热心群众拽起来了驾着去警察局了。
  叶冰带着孩子懒得麻烦,直接走了。
  等那个大妈想找正主感谢时,那个白萝卜摊位的老板正和周围人模仿叶冰白萝卜勇砸贼人的英勇身姿呢。
  告诉大妈,人家带着孩子早走了。
  汤包回去就拉着姥姥把事情说了,然后还不放心交代,“姥姥,你别带耳环了,会被拽走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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