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1 / 4)
“如果你不参赛,或许有八成的把握,现在你参加了,我感觉最多只有五五开。”
白简笑了。
“你也太高估我了吧,以咱们之间的关系,我也不说客套的话,如果我能以白光的形象出现,借着之前的人气和退赛又复出的热度,或许可以和捍卫拼一下。可我以男生的形象示人,并没有太突出的热点,我觉得陆馨雅的人气完全可以让捍卫一胜到底。”
一边的丁猛忽然把话题接了过去。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
白简和叶茂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丁猛看着他们有些质疑的神情,潇洒地双手插兜,站得笔直。
“你们俩别一副我是外行的表情,听我给你们分析分析。”
叶茂撇了撇嘴,看了眼大哥,又看了眼白简,那意思很明显:你不就是想说你老婆厉害吗!
“小茂你别那个表情行吗?说起来,捍卫和重生这两个乐队我都有投资,谁走得好,对我都没有损失。当然,如果一个冠军一个亚军那更完美了。而且你们两个,一个是我弟弟,一个是我老婆,我也绝对没有偏心的意思!”
(叶茂:这话你能摸着良心再说一次吗?)
“我之所以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是因为和捍卫比,重生有它自己的看点。捍卫打的无非是陆馨雅这张牌,现在也不算新鲜了。而重生这边,我会打出一个女变男的牌,也就是小白由白光到白简这样360度的大变身,我就不信,在喜欢新鲜眼球的娱乐圈,这样的变化会不吸引人!”
叶茂不由自主地点着头,竟然觉得大哥说得很有道理。
“有了话题和热度,再加上小白的唱功,所以重生不应该比捍卫差,咋样,我说得有道理没?”
他这句话看似对两个人问的,可是一双眼睛却紧盯着白简的双眸。
那一副臭屁的表情,意思非常明显:咋样,你老公帮你安排得牛逼吧!
白简未及言语,一边的叶茂已经开了口。
“我靠,我就说小白是个福将,不管男扮女装还是恢复真身,都能制造出话题来,最关键还是唱得好,行家一张口,就知有没有!在哪个乐队,都埋不住他的光彩。哎,只可惜我和嫂子,终归是无份也无缘啊!”
听到他在言语中又扯了闲的,丁猛在一边作势便要踢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旁的白简却在叶茂的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些别的味道。
毕竟,他们也曾经是在一个乐队磨炼过多时的战友,叶茂对于音乐上的坚持与企望,绝不像他外表呈现出来的那样淡然。相反,他和皮炎、丁一等人对捍卫所下的功夫与心血,在一首又一首反复打磨的歌曲中,白简早就体会到了。
事实上,自己最终没能和他们坚守和融合在一起,无论对自己,还是叶茂,其实都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可是人生,从来就是不能抗拒遗憾,只能一路向前。
这一晚,丁猛、白简都有点喝多了。
虽然邀请了叶茂和他们一起去喝上一点,可是对方一听自己要做一个1080瓦的大灯泡,急忙借了两条腿,撒丫子溜了。
丁猛指着他的背影对白简道,“算这小子识相,他要真跟来,我非得先把他灌趴下不可!”
结果,灌趴下的,是丁大猛哥自己,还捎带着,把白简也喝得找不到北。
这也怪不到别人,要怪,只能怪两个相爱的男人,在酒精的助力下,越看对方越顺眼,越顺眼喝得越顺溜,直到喝得两个人再也灌不下去,才勉强互相扶持着,走出了酒馆。
午夜的北京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
白天的暄嚣与浮躁似乎随着热辣的阳光遁去,留下的,是秋夜的一抹苍凉与清爽。
北京似乎将千年来积攒下的丝丝韵味都赋予了夜,用月光下流金的琉璃瓦、胡同里的桂花香,用一声声夜归人懒洋洋的京腔京调,让人不自禁地融进这个让人不能自拔的城。 ↑返回顶部↑
白简笑了。
“你也太高估我了吧,以咱们之间的关系,我也不说客套的话,如果我能以白光的形象出现,借着之前的人气和退赛又复出的热度,或许可以和捍卫拼一下。可我以男生的形象示人,并没有太突出的热点,我觉得陆馨雅的人气完全可以让捍卫一胜到底。”
一边的丁猛忽然把话题接了过去。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
白简和叶茂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丁猛看着他们有些质疑的神情,潇洒地双手插兜,站得笔直。
“你们俩别一副我是外行的表情,听我给你们分析分析。”
叶茂撇了撇嘴,看了眼大哥,又看了眼白简,那意思很明显:你不就是想说你老婆厉害吗!
“小茂你别那个表情行吗?说起来,捍卫和重生这两个乐队我都有投资,谁走得好,对我都没有损失。当然,如果一个冠军一个亚军那更完美了。而且你们两个,一个是我弟弟,一个是我老婆,我也绝对没有偏心的意思!”
(叶茂:这话你能摸着良心再说一次吗?)
“我之所以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是因为和捍卫比,重生有它自己的看点。捍卫打的无非是陆馨雅这张牌,现在也不算新鲜了。而重生这边,我会打出一个女变男的牌,也就是小白由白光到白简这样360度的大变身,我就不信,在喜欢新鲜眼球的娱乐圈,这样的变化会不吸引人!”
叶茂不由自主地点着头,竟然觉得大哥说得很有道理。
“有了话题和热度,再加上小白的唱功,所以重生不应该比捍卫差,咋样,我说得有道理没?”
他这句话看似对两个人问的,可是一双眼睛却紧盯着白简的双眸。
那一副臭屁的表情,意思非常明显:咋样,你老公帮你安排得牛逼吧!
白简未及言语,一边的叶茂已经开了口。
“我靠,我就说小白是个福将,不管男扮女装还是恢复真身,都能制造出话题来,最关键还是唱得好,行家一张口,就知有没有!在哪个乐队,都埋不住他的光彩。哎,只可惜我和嫂子,终归是无份也无缘啊!”
听到他在言语中又扯了闲的,丁猛在一边作势便要踢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旁的白简却在叶茂的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些别的味道。
毕竟,他们也曾经是在一个乐队磨炼过多时的战友,叶茂对于音乐上的坚持与企望,绝不像他外表呈现出来的那样淡然。相反,他和皮炎、丁一等人对捍卫所下的功夫与心血,在一首又一首反复打磨的歌曲中,白简早就体会到了。
事实上,自己最终没能和他们坚守和融合在一起,无论对自己,还是叶茂,其实都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可是人生,从来就是不能抗拒遗憾,只能一路向前。
这一晚,丁猛、白简都有点喝多了。
虽然邀请了叶茂和他们一起去喝上一点,可是对方一听自己要做一个1080瓦的大灯泡,急忙借了两条腿,撒丫子溜了。
丁猛指着他的背影对白简道,“算这小子识相,他要真跟来,我非得先把他灌趴下不可!”
结果,灌趴下的,是丁大猛哥自己,还捎带着,把白简也喝得找不到北。
这也怪不到别人,要怪,只能怪两个相爱的男人,在酒精的助力下,越看对方越顺眼,越顺眼喝得越顺溜,直到喝得两个人再也灌不下去,才勉强互相扶持着,走出了酒馆。
午夜的北京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
白天的暄嚣与浮躁似乎随着热辣的阳光遁去,留下的,是秋夜的一抹苍凉与清爽。
北京似乎将千年来积攒下的丝丝韵味都赋予了夜,用月光下流金的琉璃瓦、胡同里的桂花香,用一声声夜归人懒洋洋的京腔京调,让人不自禁地融进这个让人不能自拔的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