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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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追求黎圆圆的人是周路明,追求这话是周路明说的,其实也就是帮她打过几次水,中午吃饭他也常和她们凑一起,扯个闲篇,斗个嘴,不过是同学日常,然而有一天,周路明半真半假的说:“黎圆圆,你看我都追你这么久了,不如你就跟我凑合凑合得了。”当时黎圆圆正在吃一个妙鲜包,闻言被吓得差点噎死。
  在黎圆圆几乎偏执的要找一个“圈外人”满足自己恋爱需求的时候,程白出现了。
  程白是高三年级的学长,学校风云人物,篮球队队长,文艺少年,弹得一手好吉他,校庆时一首《南山南》,引得全场合唱,女生集体陶醉。
  简欢迷了他好几天,但深知他们不是一路人,迅速把萌发的小火苗扼杀在摇篮里了,用简欢的话说“男神适合瞻仰,而不可食用”,也是从那天起,黎圆圆才发现了简欢内心无比奔放的一面——长久接受小黄文熏陶的结果。
  黎圆圆也觉得程白这种偶像般的人物距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虚幻,不真实。
  没想到有一天,偶像走下神坛,来到了她面前,那天她乘公交回家,遇上程白背着吉他去上音乐课,出于对偶像的欣赏,她主动打招呼:“学长,你背着吉他上南山去吗?”
  程白闻言,循声望过来,眼睛微微发亮,哟,一枚小粉丝。
  他们一路聊,聊音乐,聊高考,聊前程,很投机,以至于黎圆圆差点坐过站。
  有一次,他们又遇上,程白对黎圆圆说他们要举行一个小小的演奏会,邀请她去捧场,“高考前最后一次摸吉他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黎圆圆受他影响也有了点壮志未酬的悲壮与忍痛割爱的伤感,便痛快的接受了他的邀约。
  之后的发展便顺理成章了,程白想考北京的大学,问黎圆圆愿不愿意和他一起,黎圆圆说她也想去北京,烤鸭,老胡同,故宫,□□……悠长岁月沉淀下来的厚重与壮美,她向往这一切,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向往自己国家的首都,就像飞鸟渴望更高的天空,更宽广的自由,只是为了看到更美的风景,不枉此生。
  黎圆圆和程白私下约会了好几次,逛小巷子,吃美食,上网,去图书城一泡大半天,对于这次在尉迟遇的生日宴上公开亮相,黎圆圆其实是有些紧张的,毕竟没谈过恋爱,对当众秀恩爱这种事,实在技艺生疏。
  程白察觉到她有点不对劲,宽慰她:“不要太有压力,我保证不会被别的女生抢走。”
  黎圆圆被他逗笑,继而又沉默下来,心想,她竟然压根也没有担心过这种事,她作为人家的女朋友这样是不是不太合格?
  尉迟遇的生日聚会地点在锦州某知名酒店,他爸爸是这家酒店的股东之一,特意嘱咐给他们预留出一间面积适中的宴会厅,菜品饮品皆按普通规格,毕竟是学生不适宜太铺张,经济实惠就好。
  晚上八点,黎圆圆和程白搭乘出租车来到酒店。程白在宴会厅门口一亮相,不出意料的,惊艳全场。
  宴会厅里,席开三桌,单单齐娜的朋友就有十几人之多,尉迟遇这边连初中好友都请来了,房间里乌泱泱挤满了人,女生们窃窃私语,感叹程白的帅气和黎圆圆的好运。男生们显然感受到了威胁,看程白的目光不约而同带着点不屑:装逼,个小白脸。
  程白从小到大一直备受关注,对于众星捧月的场面早已习惯,因而表现的很自然随性,他很客气的跟今天的寿星尉迟遇打了招呼,并送上礼物,两个人客气寒暄几句,尉迟遇引他们到主桌,“来来,圆圆,你和程白坐这,你替我照顾好程白,吃好喝好,不要客气。”
  尉迟遇的爸爸经商多年,尉迟遇很小的时候就随同爸爸拜访客户,耳濡目染,场面话也说得很溜。
  简欢挤过来,一把把黎圆圆从座位上扯起来,说:“走,陪我去趟洗手间。”
  到外面走廊,简欢猛地一下甩开她,虎着脸表示自己的不满:“你还是不是我亲闺蜜?”
  “我这不是介绍你们认识了吗?”
  “你有单独介绍给我吗?”
  “我们也是最近几天才真正确立关系,以前只是朋友。”
  简欢的脸色总算有所缓和,动了动嘴唇,半信半疑的问:“果真如此?”
  黎圆圆举起一只手,摆出对天发誓的姿势,“果真如此。”
  简欢又重新挽起了黎圆圆的手臂,继续往洗手间走,一面感叹道:“天上的月亮都能被你摘下来,真有你的,你不知道这会我有多嫉妒你。”
  黎圆圆讨好的晃晃她的胳膊:“好了好了,你就别嫉妒了,其实程白也没你想象的那么高不可攀,只是因为不熟悉,再加上校庆时他表现出众,自带光环,难免给人一种距离感,不信,换其他男生上台,你一样觉得惊为天人。”
  简欢不悦的瞪她一眼,“你当我白痴,没见过男生,随便一个就惊为天人?”
  黎圆圆讪讪的瘪瘪嘴:“我这不是安慰你吗,算了算了,别说我了,我承认我是走了点狗屎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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