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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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要被吓跑?”谢朝瞪他,眼珠子歪在一边。
  “因为我很夸张啊。”安格斯望向谢朝手上的钻戒,“虽然我不是一个足够浪漫的人,但我唯一能肯定的是:无论今后的人生怎样,只要你愿意,我都会陪你走下去,陪你到最后。”
  他忽然低笑一声:“即便给不了夸张的求婚,但想说句夸张的情话。”
  谢朝揉了揉泛红的耳朵,移开了目光,假装满不在乎道:“要说快说,不然我就没空听了。”
  安格斯面色微红,贴着他的耳侧:“爱你时,觉得地面都在移动。”[注]
  “好假。”谢朝转过头。
  “嗯,我以前也这么觉得,可是现在认为很有道理。”安格斯侧头啄了一口他的侧脸,盯着他晕红的耳垂,“以后我给你做饭,给你念诗,给你做许多许多不曾做过的事情。”
  谢朝低着头,不说话,浓密的睫毛轻颤,心口像珠玉相撞,环佩叮咚响。
  “我们明天就去公证结婚,好不好?”安格斯脱口而出,“我结婚戒指也准备好了。”
  谢朝听到前半句骤然转头,只想呼出声。听到后半句却是哭笑不得,他晃晃手指头:“这不是戒指么?”
  安格斯认真地摇头:“这不是结婚戒指。”
  谢朝挑眉:“那这是什么?”
  “订婚戒指啊。”安格斯理所当然地说。
  “一个就够了,干嘛区分这么清楚?”
  “不行,这是我们的习俗,很多人都戴两个戒指。”安格斯不想马虎对待。
  谢朝尊重他们的文化:“好吧,两个就两个吧。”
  安格斯眉头一蹙,忽然伸手把自己的钻戒除下,塞进谢朝手心里。
  谢朝摸不着头脑:“怎么了?”
  安格斯抿着唇:“你帮我戴上。”
  这戒指是他自己求婚成功后兴奋得自己戴上的,谢朝还没来得及从锦盒里取出来,他自个儿就戴好了,这会儿反应过来,居然还有小脾气了。谢朝好笑地扬起唇角:“来,伸手。”
  安格斯探出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第二节 指骨微微凸出些,很适合戴戒指的手。
  谢朝翻了翻他的手掌,这才慢条斯理地替他戴上。
  安格斯转了转戒指圈,总算满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爱你时,觉得地面都在移动。——海明威
  第92章
  病房里尤其安静, 谢朝面红耳赤得挂着点滴, 脸埋在手心里, 完全抬不起头做人了。
  安格斯常年工整的衬衫乱出了皱子,栗色的头发散着,偏向一边。他清了清嗓子:“没事儿就好。”
  白大褂医生笑着过来, 顺手塞了一把东西:“下次注意点儿, 等好点儿就去做个过敏源测试。”
  安格斯瞟一眼谢朝,接住了那一把东西。
  谢朝耳朵尖红成朝天椒,真是倒霉透顶了, 谁知道是什么玩意儿过敏。“睡觉”睡到一半就肿了,还特别难受。我勒个去,还特别不好意思看医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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