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情书(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也觉得明明知道蒋蔚海总是用这招让他答应她想做的事的自己也满傻的。
  不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是这样吧,况且他也并不讨厌这样。
  比预定时间还要提早到家的蒋蔚海,在洗完澡、吹完头发后,很慎重地从书包拿出向皓给她的稿纸。
  她把对折的稿纸打开,第一张是一首诗,其他都是散文。
  她摸着稿纸上头的字,向皓有力的字跡刻画在稿纸上,她摸着诗的标题的最后两字。
  〈末日告白〉
  我不擅长唱情歌
  但我擅长陪伴
  我不擅长离别和伤心
  所以擅自将故事改写成幸福快乐的结局
  你不擅长说话
  没关係,我也是呀
  两个人都不擅长的东西
  是不是就可以负负得正
  把不擅长变成擅长
  我从来不擅长游刃有馀
  但我擅长喜欢你
  她从他的诗里了解了他细腻的心思,以及温柔的告白。
  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内敛、心思细腻、不太擅长说话,唯独擅长喜欢她而已。
  她想起放学时他说他写过情书,原来就是写给她的。
  接着,她拿起他写的散文,标题是《我的十七岁》。
  我在她满身泥泞的时候遇见她,也在有她的深海里与她彼此相爱。
  网路上很多不乏以青春为标题的文章,文章内容陈腔滥调、千篇一律,大抵说青春只有一次,是一生里最璀璨的时刻、你的十七岁一定会出现一个对你来说特别、难忘的人……等等的话,以前的我是不相信的,直到遇见她,我才了解那些网路文章上每个人缅怀的青春。
  她就是我青春的代名词。
  而我也如网路的文章所说,在我十六岁的时候遇见了她,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喜欢上了她。
  当我认识她时,她全身湿透,狼狈地坐在女厕的地板上,有苦难言,千言万语想说,但却无法说出口。
  从友人的口中得知,她从两年多前就无法开口说话了,原因不明。
  那四个字让她往后的日子天天都生不如死。
  她喜欢唱歌,友人说唱歌就如同她的生命一样重要,不能说话、唱歌的她,每天都如行尸走肉、毫无生气般的活着。
  有人常说上天是公平的,当你拥有什么,就会失去什么。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