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9)(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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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南爱看书,也挺爱写字的,高中也锻炼出来了写字速度。
  他的握笔姿势并不很标准,拇指覆盖在食指的半边指甲盖上,用力也有点紧,但下笔飞快。
  不一会儿,林南就将写了字的纸条和唯一一支笔递给杜一庭。并笑眯眯地看着对方。
  我们别说话了,传纸条吧?
  上学时候,林南就非常热衷于传纸条这种明目张胆下的小举动,只可惜过了小学之后,也没机会找到合适的人传。
  杜一庭目光向下一扫,一眼就把纸条上的字看完了。
  林南的字很整齐,大概是为了留出空位,一整行地贴在最上空,看起来既规矩又潇洒。
  杜一庭写了一个字,重新把纸笔放在林南面前。
  可
  就一个字,看起来和林南平时写字的风格略微有点像。
  林南平时看着自己写的字,并不觉得很好看,但他自己写的可字,他认为是他能写得比较好的一个字。
  杜一庭这个可字与他写得相似,是好看的。
  对一个人好感上升的点有无数。
  在林南这,字写得好看也是一个因素。
  光一个可字,林南就觉得杜一庭这个男朋友挺可的。
  林南勾了勾嘴角,落笔写下了刚才他想要继续说的话题。
  我觉得黎刻挺厉害的,才大二,他已经参加过几个摄影大赛,还拿过奖,他都能靠摄影养活自己了。
  不过黎刻家里本来就不缺钱,他摄影赚的钱就只当和男朋友去玩的零花钱。
  林南有点羡慕。
  纸条重新回到杜一庭手上,杜一庭的握笔姿势也不大正确,落笔十分迅速。
  纸条上的字多了些,林南就看出来杜一庭的字迹与他自己的字迹有什么不同了。
  杜一庭写得很快,下手比林南轻,他的字迹连笔更多,字体也比林南稍大一些,自带一种狂放不羁的感觉。
  林南觉得杜一庭的字比自己好看。
  杜一庭写的是:
  我不厉害吗?
  杜一庭不关心黎刻,他只关心他们自己。
  林南差点笑出声来,提笔回复。
  厉害,你能用音乐养活自己,你超厉害!
  他是真心觉得黎刻和杜一庭都厉害。
  黎刻和杜一庭的厉害还不太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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