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明 第49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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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统统都要和诗!!!
  令人发指!
  简直令人发指!
  下次他坚决不跟他们一起搞集体活动!
  他只是个六品的翰林修撰罢了,根本没资格跟他们坐到一起的!
  丘濬听完整件事情的经过,木着一张脸指出问题所在:首先,他如果不弄虚作假就不会被逮了现行;其次,他如果不去报复自己老师,他们就没理由让他和诗。
  简而言之,他纯属自作自受!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有话说:
  文崽:可恶!可恶!
  文崽:我不是你最疼爱的崽了!
  *
  今天早早地更新啦!
  看起来有机会二更!
  *
  注:
  1经典鸡兔同笼问题:
  “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
  -
  麻辣兔头和泡椒鸡爪都好吃!
  第420章
  泡椒这玩意明朝自然还没有。不过对于万物皆可装进泡菜坛子的劳动人民来说,既然萝卜、芹菜、蒜头、黄瓜、竹笋等等各种各样的蔬菜瓜果都能塞进去,多往里头塞点辣椒也不是什么难事。
  文哥儿家里就泡着一坛子,平时做菜取一点来用只要不直接把泡椒都给嚼了便不会太辣就算是不太能吃辣的人也能尝几口过过嘴瘾。
  既然跟朱厚照他们提起了泡椒鸡爪文哥儿出了丘家便去寻相熟的店家,托对方帮忙留点鸡爪给他自己明天一早让人来取。
  鸡爪的食用历史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吕氏春秋》就曾经这么举例“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意思是善于学习的人会像齐王吃鸡那样要吃上几千只鸡爪才满足!
  看看,堂堂一国之君居然沉迷鸡爪到《吕氏春秋》拿来当典型例子!
  后世有些读书人酷爱阅读古籍累积写作素材,从中摘录出许多自己十分欣赏的好词好句好段分门别类归纳起来整理成集,便会把这样的文集叫做《鸡跖集》。
  文哥儿有次看到本《鸡跖集》的时候就觉得很有意思,准备自己回头也搞一本像他这样的善学者就应该啃数千只鸡爪!
  泡椒鸡爪和柠檬鸡爪都清爽可口蒜香鸡爪也挺不错哧溜!
  至于人家齐王吃的其实是鸡爪中间那块“掌中宝”那就不用多提了反正都是鸡脚的一部分,何必分得太清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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