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4)
正要发表点感言呢,方振尧就把易拉罐夺了过去,怕她再来抢,一仰头,咕噜噜地就把一罐可乐喝了干净,放下时打了个嗝。
“你尝个味就行,别多喝。”
说这话时,他自己被食道里的液体冻得打了个哆嗦。
章歆冉凑过去,和他额头蹭着额头。
“嘴很冰吧?我给你暖暖。”
她吻住他的唇,在他配合着张开嘴时,用舌头在他嘴里扫荡了一圈又一圈,把那些被可乐冻得冰凉凉的地方捂得暖暖的,而且越来越滚烫,烧得连桌子上香气扑鼻的菜在慢慢变凉都来不及顾及。
章歆冉余光瞥见,想着果然美色当前是按耐不住的。
外面的雪下得很大,他们接了个可乐味的吻。
第三十九章
原本在章歆冉的设想中,她的脚好了,除了临近过年时要去男朋友家拜访这件事,其他的事情也会变得美滋滋的。
最主要的是,调戏男朋友终于可以不止动口了。
只是很可惜,现实往往比设想残酷。
得出这个结论时,章歆冉正坐在半山腰上,恨不得和狗一样吐出舌头来喘气,整个人都要累得虚脱了。
而和她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背了一个背包,同样爬了半座山的楼梯,却站得笔直,连气都没有多喘两口的方振尧。
他从背包里摸出个橘子,一瓣一瓣地喂给累得连手都不想抬起来的章歆冉,“你的体力实在太差了,不多动一动,以后遇到什么情况,还是很容易受伤的。”
从小长在红旗下,沐浴在组织的春风里的章歆冉表示,她已经弱鸡了二十几年了,受的伤和惊吓,加起来都没有前几个月的多。
但男朋友显然很在意她频频受伤这件事,她也就放弃了反抗,拖着方振尧的衣角站起来,仰望了会还不知道山顶在哪的山,爬楼梯爬得眼泪汪汪。
再爬到四分之三的位置,她是真的连气都要断了,几乎是搂着方振尧的腰在走,一边和他哭唧唧,“我的腿要断了,它才刚好没几天呢,就要承载超过一百斤的重量,不断地克服重力做功,男朋友你可怜可怜它吧。”
方振尧转头看了眼她,这回很干脆地把整个剥了皮的砂糖橘都塞在了她嘴里,“你的腿才刚好?”
他居然还挑了下眉,山顶的阳光路过树梢停留在他的眉眼上,给那部分镀上了一层金光,更显得皮肤白皙,眉眼如画,“但是我前两天看见,你从三四阶的楼梯上扑下去,抱住了你家初恋情人。”
我家初恋情人。
章歆冉还记得这个词是亲口从她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因为那天出院时好死不死地遇见了谭明皓,她脚上的石膏拆了,但痕迹还在,谭明皓站在楼梯上从下往上一看,一个眼神就让她心虚至极。
她初中的时候,和班上男生打架扭伤了小拇指,觉得丢脸就没说,后来被谭明皓发现,愣是三个月没和她说过一个字,连带着她的所有零食补给都断货了。
就这么一招,吓得章歆冉到今天都心有余悸。
她是个爱吐槽的吃货,没人说话又没东西吃的日子,过一天都怕,何况三个月。
所以看见谭明皓的那个眼神,她立即就事急从权了,企图找回几分当年的情分,粘糊糊地喊完,一转眼看见男朋友就在身后,吓得她差点心脏停跳。
方振尧现在把这个事拿出来说,她连反嘴都不敢。
章歆冉深吸了口气,继续往上爬,“不背就不背,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锻炼我体力的下场。”
她哼哼唧唧地念叨,想象着方振尧一脸无力地被她压在身下,一边喘息一边用低沉喑哑的语调说着“小妖精,你快要把我榨干了”的样子,瞬间就觉得自己有了无限动力,再翻过两座山的都没问题。
只是精神再强大,*还是个缺乏锻炼,又在床上躺了两个月的虚胖。 ↑返回顶部↑
“你尝个味就行,别多喝。”
说这话时,他自己被食道里的液体冻得打了个哆嗦。
章歆冉凑过去,和他额头蹭着额头。
“嘴很冰吧?我给你暖暖。”
她吻住他的唇,在他配合着张开嘴时,用舌头在他嘴里扫荡了一圈又一圈,把那些被可乐冻得冰凉凉的地方捂得暖暖的,而且越来越滚烫,烧得连桌子上香气扑鼻的菜在慢慢变凉都来不及顾及。
章歆冉余光瞥见,想着果然美色当前是按耐不住的。
外面的雪下得很大,他们接了个可乐味的吻。
第三十九章
原本在章歆冉的设想中,她的脚好了,除了临近过年时要去男朋友家拜访这件事,其他的事情也会变得美滋滋的。
最主要的是,调戏男朋友终于可以不止动口了。
只是很可惜,现实往往比设想残酷。
得出这个结论时,章歆冉正坐在半山腰上,恨不得和狗一样吐出舌头来喘气,整个人都要累得虚脱了。
而和她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背了一个背包,同样爬了半座山的楼梯,却站得笔直,连气都没有多喘两口的方振尧。
他从背包里摸出个橘子,一瓣一瓣地喂给累得连手都不想抬起来的章歆冉,“你的体力实在太差了,不多动一动,以后遇到什么情况,还是很容易受伤的。”
从小长在红旗下,沐浴在组织的春风里的章歆冉表示,她已经弱鸡了二十几年了,受的伤和惊吓,加起来都没有前几个月的多。
但男朋友显然很在意她频频受伤这件事,她也就放弃了反抗,拖着方振尧的衣角站起来,仰望了会还不知道山顶在哪的山,爬楼梯爬得眼泪汪汪。
再爬到四分之三的位置,她是真的连气都要断了,几乎是搂着方振尧的腰在走,一边和他哭唧唧,“我的腿要断了,它才刚好没几天呢,就要承载超过一百斤的重量,不断地克服重力做功,男朋友你可怜可怜它吧。”
方振尧转头看了眼她,这回很干脆地把整个剥了皮的砂糖橘都塞在了她嘴里,“你的腿才刚好?”
他居然还挑了下眉,山顶的阳光路过树梢停留在他的眉眼上,给那部分镀上了一层金光,更显得皮肤白皙,眉眼如画,“但是我前两天看见,你从三四阶的楼梯上扑下去,抱住了你家初恋情人。”
我家初恋情人。
章歆冉还记得这个词是亲口从她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因为那天出院时好死不死地遇见了谭明皓,她脚上的石膏拆了,但痕迹还在,谭明皓站在楼梯上从下往上一看,一个眼神就让她心虚至极。
她初中的时候,和班上男生打架扭伤了小拇指,觉得丢脸就没说,后来被谭明皓发现,愣是三个月没和她说过一个字,连带着她的所有零食补给都断货了。
就这么一招,吓得章歆冉到今天都心有余悸。
她是个爱吐槽的吃货,没人说话又没东西吃的日子,过一天都怕,何况三个月。
所以看见谭明皓的那个眼神,她立即就事急从权了,企图找回几分当年的情分,粘糊糊地喊完,一转眼看见男朋友就在身后,吓得她差点心脏停跳。
方振尧现在把这个事拿出来说,她连反嘴都不敢。
章歆冉深吸了口气,继续往上爬,“不背就不背,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锻炼我体力的下场。”
她哼哼唧唧地念叨,想象着方振尧一脸无力地被她压在身下,一边喘息一边用低沉喑哑的语调说着“小妖精,你快要把我榨干了”的样子,瞬间就觉得自己有了无限动力,再翻过两座山的都没问题。
只是精神再强大,*还是个缺乏锻炼,又在床上躺了两个月的虚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