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踹掉知青前夫后嫁糙汉 第20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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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冰月深思片刻,想着沈晓铭其实是个孝顺的,他爱吃爱玩,朋友也多,走到哪里,哪里都有好朋友,为人处世上还是有特长的。
  沈冰月只是一如既往的提醒:“你只要做正经生意就行!拿走吧,家里的房子,哪能都让你掏钱。”
  但沈晓铭坚持把钱还给姐姐。
  姐弟俩坐到一起,沈晓铭说了心里话:“从小我们家就受亲戚的接济,我现在长大了,有能力挣钱了,就不想受大家接济,姐姐你结婚了,就要考虑到封家人的感受。
  姐夫家对我们好,姐夫对我们好,但是我不能理所当然地接受他们的钱,以前我们没钱,国栋哥来家里总是给我捎好吃的打打牙祭,现在有钱呢,我就能自己买,花自己的钱心里畅快!要是我没钱,那我肯定接受姐姐的好意了。”
  沈晓铭提起小时候的事,17岁的年纪就颇有感触:“我记得七八岁的时候有一次跟姑父一起去市里玩,姑父最后在市里还要忙别的,给了我2毛钱,让我坐公交车回家,我想着,2毛钱呢,我要是走回家,那我就能省出来买很多好吃的呢,所以我走了五个小时,才走回家呢!现在我学经济,就是想挣钱,钱是人的胆,哥和我不一样,他做事严谨,适合去经/贸/委这种单位,我不一样,我还是喜欢自由些。”
  沈冰月听了心有些堵得慌,小时候是很穷,以前以为那时候沈晓铭小,他不懂这些,原来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对贫穷的感受仍旧是深入骨髓的,长大了,他的自尊心就更强。
  所以沈冰月收下了沈晓铭带过来的钱,“装修和添置家具的事就交给姐姐,你姐夫跟我商量想聊表心意的,可别跟你姐夫争了,要不然他这个好女婿的人设就被你抢走了。”
  沈晓铭嬉皮笑脸的打趣:“那可不是,现在姐夫绞尽脑汁在想怎么表现呢!那我就不跟他抢了。”
  沈晓铭从封家出来,去了趟渔场的销售点,把自己暑假在南方的时候买好的羽绒服托人给沈妈捎回去,还千叮咛万嘱咐:“就跟我妈说,我在京都买的。”
  沈晓铭干完这两件事,优哉游哉的乘公交车回学校,想着老妈当时摸着姐姐的羽绒服一脸羡慕,姐姐要给她买,她说看起来不如大棉袄暖和,其实是舍不得钱呢!
  女人都是爱美的,老妈也不例外。
  沈晓铭惦记着给沈妈也买个羽绒服,但是怕沈妈知道自己在南方跟着人家挣钱了,所以硬是压到快冬天才拿出来,还特地从京都捎回去。
  沈妈收到儿子买的羽绒服,在本家妯娌面前一直说:“这孩子,怎么花这么多钱买这中看不中用的衣服。”
  但沈妈其实心里是很开心的,一个人的时候,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小心翼翼地叠放好,放在柜子里。
  这个羽绒服,沈妈只在走亲戚或者参加婚宴的时候穿一下,回家就立马把它挂起来,宝贝似的。
  这件衣服也收获了左邻右舍的夸奖。这时候,沈妈总是会一脸欣慰的说:“这是晓铭省吃俭用买给我的,晓铭你们还不知道,就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有一分钱就拿出来拽得那种。”
  邻居都一脸羡慕,“别看晓铭不如大铭学习好,但是晓铭也是个孝顺得呢!这衣服这么薄,是挺好看,不过它暖和吗?”
  沈妈总是会笑盈盈地回话:“暖和得很呢,比大棉袄暖和,零下几度的天气,里面穿一件毛衣就够了!”
  在沈妈炫耀儿子买的羽绒服的时候,送老妈羽绒服的沈晓铭现在正在京都大学的篮球场上肆意挥洒着汗水,享受着属于少年的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
  一场篮球赛打下来,沈晓铭抱着他心爱的篮球,和几名球队的同学一起向宿舍走去,运动了半天,几人打算回宿舍拿换洗衣物,去澡堂冲个澡。
  好友崔楠山邀请沈晓铭:“后海附近开了一家好吃的小饭店,做的湘菜顶好吃了,我请客啊,晚饭我们去那里吃。”
  崔楠山和沈晓铭合作,也是挣了些钱呢,俩人平日里都爱打篮球,爱在京都的旮旯拐角寻找美食,对好吃的好玩的也不手软,只要有钱就会尽量满足口腹之欲。
  俗话说的好,臭味相投的才能成为知己,俩人经过一年多的同窗情谊,关系越发走得近。
  平日里,沈晓铭对崔楠山的邀约,绝对是第一个响应的,但是今天出乎意料的婉拒了:“你们几个去吧,我今天晚上还要到外语系去借英语磁带呢,都跟人家约好了,不好爽约。”
  第382章 眼光
  崔楠山很意外,狐疑的瞅着沈晓铭,“我就说这个学期以来,怎么一溜烟就找不到你小子了,你也总是往外语系跑,不会有什么情况吧,啊?”
  同行的几名队友听见,几颗脑袋都凑过来八卦:“外语系的女同学很多都很漂亮,哎呦喂,沈晓铭同学,你才多大就思春了?”
  沈晓铭夸张的弓腰行礼后,脸上乐开了花:“哈哈,你们看起来真不正经,我才多大,我告诉你们,女生是最麻烦的,我现在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没有的事,别胡说八道,我不就是去蹭课嘛!蹭商务英语课去了,别说些有得没得。”
  众人一听,得了,没啥八卦可以听了,于是挥挥手,各自散去,要先回宿舍拿换洗的衣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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