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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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瑛和林凤冲面面相觑,直到此时他们才意识到这个现象的古怪。
  “推开门,撮到墙底下很多土,关上门,又撮回门框下许多土,这说明——”马海伟猛地醒悟过来,“这说明,后来有人在屋子重新撒过土——不不不,是重新撒过土皮儿!”
  “这不可能。”楚天瑛摇摇头说,“我们看过,屋子里的土皮儿都是完好无损地排列整齐,而且又相连着的啊。”
  “真的吗?屋子里的土皮儿‘都是’完好无损的吗?”呼延云看着他。
  静静的,良久,楚天瑛神情困惑地望着呼延云。
  突然间,他想到了什么,低下头,嘴唇轻轻地动了几动,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双眼一片明亮:“你的意思是——啊!我明白了!”
  呼延云点了点头。
  “你们到底在说啥啊?”马海伟还是一头雾水。
  “太妙了!太妙了!”楚天瑛简直有些激动了,“老马,凶手在你们‘必然会破坏的现场’上使了个诡计!”
  马海伟更加茫然了。
  “看起来,屋子里是一地完整的土皮儿,其实不是!”楚天瑛说,“有一个部分的土皮儿是更换过的,那就是你们从门口走向尸体的那条直线!”
  “啊?”
  “案发之后,无论进入现场的是警察还是普通人,他第一要做的都是查验赵大是否死亡,为此他必须走到赵大身边去。为了不破坏现场,他只能走最短距离——也就是一条宽窄有限的直路。所以,凶手在冲进屋子杀死赵大的时候,只要沿着直线冲过去,再把这条线路上被踩碎的土收走,重新撒上其他简易房里搜罗的土皮儿即可。”
  呼延云插了一句说:“就是用丢弃在水塘岸边的纸盒板当簸箕,从最西头那间简易房里舀的土皮儿。”
  “新撒的土皮儿不是会被看出和其他土皮儿不相连的吗?”马海伟问。
  林凤冲说话了:“老马,你咋还没明白。由于凶手知道当晚一定会有人发现尸体,新撒的土皮儿必然会被首先进入凶杀现场的人踩碎,谁还能看出碎土片和其他土皮儿是否相连?这就是所谓的‘必然会被破坏的现场’啊!”
  呼延云拿出手机说:“这是我去勘查现场时照的,你们走过之后那条直路上的碎土片,仔细看,会发现有颜色上的差别。”
  楚天瑛、马海伟和林凤冲凑过来一看,果然,碎土片的颜色有深有浅,掺杂在一起。
  “再看这张——”呼延云说,“这张是我在最西头那间简易房里拍摄的踩后的碎土片,颜色是不是都是浅黄?”
  “这是怎么回事?”楚天瑛很惊讶。
  “这就是凶杀现场被踩过的碎土片,是后来撒上去的铁证。”呼延云说,“因为原有的土皮儿虽然两头微微翘起,但踩下时大都还是正面朝上,所以都是一致的浅黄色;而后来撒的土皮儿,既有正面朝上的,也有很多是倒扣的,土皮儿的背面颜色要深一些,所以踩后会出现浅黄和深黄掺杂的情况。”
  “我的天啊,凶手原来是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制造的不可能犯罪现场。”楚天瑛感慨道。
  “不过,也就是这个诡计暴露了凶手的身份。”呼延云说,“我刚才讲过,所有伪装成发生在密室的凶杀案,凶手的目的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让人以为死者是自杀,一种是掩盖那些容易暴露自己的犯罪证据——这个原则也可以套用在不可能犯罪上。很多推理小说,把凶手设置不可能犯罪的理由写成‘让犯罪成为一种艺术’,这基本上都是鬼扯,越是光怪陆离,越是乏善可陈,更别提什么艺术了。比如这个不可能犯罪现场吧,我起初的推理是,凶手撮走踩过的碎土片,应该是为了带走遗落在上面的散碎证据——如果是单一的完整的犯罪证据,直接拿走就行——我首先想到的是眼镜片。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最容易打碎的证据就是眼镜片了,问题是现场并没有搏斗的痕迹,没有搏斗,凶手的眼镜怎么会被打碎呢?我又想,可能是凶手大量出血洒在碎土片上,容易被警方提取dna证据,但还是撞上老问题:没有搏斗,凶手怎么会大量出血?除非他像《血字的研究》(注:柯南·道尔创作的第一篇侦探小说)里面的候波那样患有主动脉瘤……可我仔细调查了每个嫌疑人的身体情况,并没有发现谁患有主动脉瘤之类的疾病。
  “直到那天,楚天瑛请我在大堤上吃烤鱼,结账时,伙计说鱼头朝我,按照本地风俗,我就是主宾,我才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理。”呼延云说,“凶手把碎土片撮走,换上新的土皮儿,是基于一个很单纯的又万不得已的原因……为了证明自己的推理是否正确,我回北京之前又去了一趟大池塘,在尸体的脚跟往西一米四左右的位置上,翻开了碎土片,找到了一滴干了的血迹。经法医检验证明,是赵大的血液。”
  楚天瑛和林凤冲皱紧眉头思考了半天,都摇摇头,表示费解。
  呼延云说:“老马,你进入现场的时候,赵大的尸体是什么样子的?”
  “头朝东,脚朝西,仰卧。”马海伟毫不犹豫地说。
  “凤冲、天瑛,你们看到的呢?”
  林凤冲和楚天瑛都表示,和马海伟看到的完全一样。
  “根据这个尸体形态,你们分析,凶手是怎么杀死赵大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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