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万元户娶了个娇娇媳 第2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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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会儿她还得应付父母和弟弟。
  于母瞧着这些金戒指金手链, 还有漂亮的衣服,吸了一口气, “你们该不会是去抢东西了吧?”
  于陆露觉得母亲太过于夸张了, “这些都是秦程花钱给我买的。”
  于母依然是震撼不已:“秦程真大方,娶了你, 怕是要花掉他大半的积蓄。”
  于陆露说,“反正他爱花, 就让他花吧, 我嫁过去还要给他生孩子, 那么疼, 我都没说什么。”
  于母觉得于陆露说话太直接了,她让于陆露含蓄一点, “露露, 你还是要腼腆一些,还没嫁过去呢,我的意思是现在你弟你爸也在旁边……”
  她说着这些,于父和于文海倒不觉得有什么,
  于文海更是说,“算了,你们说你们的吧, 我看过这些了, 反正都是我姐的, 姐, 你得好好地收着。”
  他说完就走了。
  于父也说,“明儿个我和秦程的父母约好了,要商量彩礼和嫁妆的事儿,我们这边决定随给你六千彩礼,那六百六十六我们就私底下给你,你当私房钱。”
  于父他们一家也不想被人瞧不起,说得了六千多的彩礼是卖女儿啥的。
  他们也想让女儿嫁过去之后能够过得好,再加上他们之前本来就没有想要彩礼的心思。
  至于之前一直说,于文海如果实在是找不到媳妇,就去给别人家的女儿当上门女婿这事儿,他们是真的想过了的。
  他们家没有重男轻女的想法,当年本来只打算要于陆露一个孩子,后来于文海也是不小心怀上的。
  更不用说拿姐姐的彩礼去填补弟弟娶媳妇的事儿,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
  于陆露瞧着开明的父母,总觉得还是要让他们收点彩礼钱,好歹也养她养到了二十多岁,他们也是十分的辛苦的。
  于陆露和父母商量,“爸妈,如果秦程真给六千多彩礼,你们拿一半留在家里,不管是自己拿去买东西,还是给弟弟娶媳妇,都可以。”
  于父于母坚决不同意,“你全都拿去当陪嫁吧,我们给你的那些箱子柜子啥的,也换不了现钱,虽说带到夫家也风光,可还是比不了钱。”
  于陆露见他们这么执拗,其实也听懂了一些他们所说的话。
  当时于父和于母都打算给她找上门女婿,或者把她嫁到城里去的。
  要不然把她嫁给秦程,他们还觉得把女儿嫁到村里还挺委屈的。
  这么好的父母,于陆露觉得自己真是积了德才遇上的。
  她就更舍不得嫁人了,之后就要离开父母。
  可结婚的日子如期而至。
  结婚前,秦程还真的把两双布鞋送来了,一双是粉的,一双是大红色的。
  布鞋的底子摸起来都非常的软和,于陆露试了试特别的合脚。
  她都舍不得往地上踩。
  秦程直接说,“你一只脚踩在我脚背上,这样也算下地了。”
  他本来是想让于陆露踩在他手上的,但想着于陆露可能放不开,就让她穿着新鞋子踩在他脚背上。
  于陆露也不理他,觉得秦程这人实在是太没羞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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