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出书版) 第1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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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检修完成以后,蛭川被命令将车开到a先生的府上去。就这样,蛭川开着车,到了a先生的家。
  按了门铃之后,a先生来到了玄关,告诉蛭川把车开到旁边的车库去。在房子的旁边,有一片用来停车的巨大空间。蛭川听从命令,把车开了进去。
  之后,a先生让蛭川来到会客室。蛭川说明了检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费用。之后,a先生对蛭川说要他等一等,然后离开了会客室。
  在等待a先生的这段事件内,蛭川环顾了室内。从各种家居和装饰画来看,这家一定过着优越的生活,蛭川觉得,他们的存款肯定也不少。
  不就a先生回来了。在收取了费用后,蛭川递上了收据。a先生心情很好,因为不仅车子修好了,工厂连洗车的工作也做了。
  蛭川说是他自己洗的。a先生问他是不是因为厂长要他这么做,他回答说不是的,因为不管怎么样都要把车干干净净的送还给顾客。
  a先生显得更高兴了。他称赞蛭川说现在想你这样的年轻人不多了,有你这样的人在,日本的未来就更安定了。
  听了这些褒奖自己的话,蛭川不由得心生得意。如果a先生这么喜欢我,那说不定可以借钱给我。于是,蛭川就表示自己现在为钱所困,想请a 先生帮忙。蛭川就连借钱的原因也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a先生听到一半就脸色大变,开始数落起蛭川来。他说,如果是穷学生的话另当别论,对于你这种赌鬼一样的人我是一块钱都不会借的。只有人渣才会这样生活。你这样的人修理的车子我的不在坐上去了,甚至还说之后会把那台车子处理掉。小夜子写说,以上内容是蛭川自己的供述,不能排除夸张的可能性,
  不久,蛭川就因为a先生的话而大怒,随手抄起桌子上的一个透明烟灰缸就砸了上去。从尸检报告来看,蛭川是正面袭击了a先生,之后骑在了趴在地上的a先生的身上,掐死了他。
  在这中间,a先生的妻子b夫人端来茶水。蛭川本来以为家里只有a先生一个人,没想到他妻子也在。她看到了蛭川袭击a先生的场面,手中的两个茶碗掉在了地上。蛭川离开a先生,去袭击b夫人。最终蛭川在走廊扑倒了她,之后也掐死了她。
  在擦出了烟灰缸的指纹以后,蛭川开始搜刮屋内的东西。但都没发现什么像样的玩意儿。蛭川想如果再这么磨磨蹭蹭下去的话,可能会被人发现。于是就在客厅发现了一个女士包,里面的钱夹内有数万元现金。蛭川拿走钱以后,从现场逃走了。
  在犯下如此幼稚的罪行之后,蛭川也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抓。第二天也一样去上班了。
  发现事件已经是两天以后了,a先生的朋友夫妇去登门拜访时,不出意外发现了二人,于是立即报了案。
  从立案到逮捕几乎没花多少时间。调查员很快就去了工厂。蛭川声称自己虽然见过a先生,但是在收取费用之后就离开了。他那时觉得自己擦出了烟灰缸上的指纹,所以并不担心,却全然没有考虑到皮包上的指纹。他可能从没想过自己在皮包上留下了一枚指纹。当知道了自己的指纹被发现了以后,当即承认了罪行。
  在审判时,蛭川到底有没有杀意成了争议的焦点。b夫人的案件可以认定是有明显的杀意。但是辩护方主张a先生一边的情况应该是伤害致死。a先生的直接死因是脑出血。也就是说蛭川愤怒的时候进行的第一次攻击导致a先生的死亡,而且那次攻击应该是没有杀意的。
  被杀的只有一人,导致另一人死亡是,凶手并没有杀意——在40年前,两者有很大区别。也真是因为缺乏计划性,所以检方在请求死刑时也多有踌躇。
  就这样,蛭川和男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小夜子的手记,这些话都是听a夫妻的侄女说的。这对夫妻本来有个儿子,但十年前得了癌症去世了。儿子的妻子,好像也没有听自己的丈夫讲过相关的事情。
  这个侄女,实际上是a先生妹妹的女儿。她当时20多岁,所以对于事件记得很清楚。但关于审判的事情,可以说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下达判决的经过也是她的父母告诉她的,然而她的父母知道的也不清楚,有些事情也是后来听人说的。
  小夜子这样写道:
  “杀害a夫妇的犯人最后到底被判了怎样的刑罚,还有那人之后的行踪,死者家属中谁都没有把我知道全部情况。亲戚就不用说了,就连a夫妇唯一的亲属,他们的儿子也对此事一无所知。
  他们的儿子和亲戚都希望能下达死刑判决。当然,他们也相信判决的结果真的会是这样子的。然而,不知为什么,死刑判决被回避了。等判决结束后很久,他们才知道,罪名已经从杀人罪变成了伤害致死罪。
  a夫妇的儿子在被报纸记者问道感想时,他回答说:‘我希望他能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真反省,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
  在那个时候,蛭川也没有写信表示谢罪,在那之后,这样的信也不曾出现。”
  小夜子似乎在千叶监狱努力调查了一番。但因为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不知名的自由作家,所以还是有些无法触及的地方。“本来想要找当时的狱警了解情况,但很遗憾最终还是没能找到相关人物。”
  这文章中,小夜子调查了怎样的人才能得到假释的机会。刑罚第二十八条这样规定:“(前略)如果有悔改的表现,(中略)在被判无期徒刑的情况下已经执行超过10年的刑期的话,(中略)就可以予以提前释放。”这里的“悔改的表现”,是说犯人经过了深刻的反省,而且也不会再犯的意思。可是这样的样子到底该如何判明呢?
  小夜子还见到了一名僧人,他是千叶监狱的教诲师。所为教诲,就是服刑人员向死去的被害人祈求冥福的仪式,每月举行一次。教诲室是一件铺着榻榻米的房间,大约能容纳30个人,每次几乎都是满员。
  这名僧人说,大部分的服刑人员都是怀着真挚的感情去参加的,但也不能排除有人为了得到假释而装模作样去参加教诲。
  小夜子还采访了当时在千叶监狱工作的职员。那个人并不记得蛭川,但是他说:“得到假释的机会,首先要在监狱内部显示出反省的态度。至于认定假释的工作则是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译者注:原文为「地方更生保護委員会」,相关资料请移步:http://ja.wikipedia.org/wiki/地方更生保護委員会)先来面试,只要委员们觉得犯人有重新做人的样子就行了。大概就是这样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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