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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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是一朵雪青,用淡紫色玉石雕成,十分雍容华美。
  但刘若兰最爱却是那根墨玉竹簪,当下拿起试戴。
  另外的一套刚好也是四件,只不过,是一套金身玉尾的荷花簪。
  四只荷花簪,簪尾依次为荷花花苞,荷花半开,荷花绽放,和花落莲蓬出。
  若兰也是看的爱不释手,拿着把玩了许久才放到床头。
  “怎么样?还满意吧?”沈伯谦知道自己做的不错,但老婆这么捧场当然更高兴。
  若兰连连点头,却没说话。
  沈伯谦知道她的顾虑,低声道:“咱们俩过日子,咱们高兴就好,别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你别想太多。”
  “我知道,可你是堂堂举人,若是因为我——”
  “既然你老公我是举人,就不会那么容易被人欺负的,李家坪我是放心。
  倒是生意场上,必然有人拿你女扮男装的事儿说道,你只管骂回去,不必留情,反正刘家生意如今遍布全国各地,他们想动你也没那个本事。
  既然如此,嘴上的便宜也别被他们占了。”
  “这我倒不担心,纺织是刘家命脉,关键技术都是你提供的,现在管的不是爹当年带出来的心腹,就是我一手提起来的人,外人想偷师,没那么容易。”
  “那不就得了,技术在你手里,有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这个行当垄断不是长久之计,上次跟你说的,你可想清楚了?”
  “当然,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担心。”
  这下轮到沈伯谦不明白了,“既然你已经打算找同盟,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刘若兰白了他一眼,道:“我是担心他们在我这儿走不通,跑来烦你。你一个举人老爷,要是整天被一帮商户掌柜围着,那像什么话。”
  “没事儿,真要来了,我就开客栈收钱营业,看谁熬得过谁!”
  “噗嗤”一声,刘若兰笑了,困扰了她几天的问题也抛诸脑后。
  是啊,那些人怎么能跟他比,加起来也比不了他一个小手指头。
  爹说的没错,这个男人,是她两辈子修来的,也是老天爷赐给她的。
  从前,她总是担心自己一个女孩,早晚无法支撑起刘家的家业。
  可现在,她已近完全没了这方面的忧虑,有身边这个人在,她什么都不怕。
  那些以为他是软柿子的人,等碰了钉子就会知道他的厉害。
  当初他是怎么整治二姑那边的人,她虽说也顺势推了一把,但却从没想到他能做的那么的决绝,丝毫补给对方留余地。
  不过,这种风格她喜欢。
  爹娘总是感叹,说他这么一个好好先生,虽然本事大,但怎么会是大师说的异数呢?
  毕竟,在爹上辈子的记忆中,再过些年可是要打仗的。
  只有她知道,自己身边的这个人真正动起手来,是何等的缜密果断,棘手无情。
  但,她还是喜欢,越来越喜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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