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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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点和沈月浅想到一块了,院子里气氛高,可能有小厮喝醉了,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想到下午见着那张长黝黑的脸,沈月浅忍不住笑了出来,“文贵文全几人晒黑了不少,明日也给他们准备马车吧,总不能一圈回去,都没人认识他们了。”下午请安的时候,文贵抿着唇,脸上别提多不情愿了,文贵心里多少埋怨她瞎折腾吧。
  文博武望向门外,挑了挑眉,“待会我与他好好说说,坐马车也容易。”这些日子,文贵来回奔波确实累得不轻,他不是不善解人意的,自然会为他们考虑的。
  待收拾了桌子,沈月浅叫花姨进屋,花姨可能预感到他们要离开了,脸上露出不舍的神情来,规规矩矩地跪下给她磕头,沈月浅抱着孩子,一只手扶她起来,“花姨,起来吧,跪我干什么,我还要好好谢谢你呢。”
  “我也是好些年没遇着像夫人这样的大善人了。”当日,她包袱里的两个银锭子可不轻,是沈月浅偷偷给她的,之后还回来沈月浅也不收,花姨心中如何过意得去,老实了一辈子,第一次收到这么大的赏赐,花姨觉得不是磕头就能还回来的。
  沈月浅笑了笑,她也许久没遇着过像花姨这般老实的了,“我叫你来也是因着我们明日就要走了,不瞒你说,我在京城准备开几个铺子,你性子沉稳,我想带着你们一起进京怎么样?”
  花姨明白沈月浅口中的“你们”就是她一家老小了,沈月浅和文博武性子是好,对她帮衬已经够多了,她没有那么大的志向,在青州城住了二十多年了,舍不得走,看沈月浅脸上带着温和的笑,花姨也不拐弯抹角了,“要是您在我年轻的时候说这番话,花姨铁定是愿意的,如今,习惯了青州城的生活,哪儿也不想去了,我家不富裕也饿不死人,吃饱穿暖对我这种无知妇人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到京城人生地不熟,找个说话都难,谢谢夫人一番美意了,等何时我家小儿挣了钱,带着他去京城给您磕头。”
  这番话是她心里的实话,也是沈月浅对她好,她才这样说,扶着沈月浅坐下,像是看自己女儿似的,“不瞒您说,我三个儿子在城边买了一亩地,能哪日我不想在城里做了,就去饲弄那片地,我啊,舍不得走。”
  沈月浅早就猜到了,不过舍不得罢了,“你是个有福气的,儿孙孝顺,有享福的时候呢。”听文博武说,花姨的三个儿媳妇都是破相之人,这个社会,女子破了相是很难说到婆家的,难得花姨不嫌弃。
  花姨乐呵呵笑了,“我啊,喜欢听这种话,您给我的银子,准备留着给几个孙子念书,有朝一日,去京城了,一定来找您。”花姨心胸开阔,沈月浅要带她去京城的事,穆奶娘隐隐和她说过,她不求大富大贵,小富即安足矣。
  说了会话,沈月浅送花姨走了,“花姨,我让文忠和玲霜送你回去,你孙子好好念书,到京城了,我们再聚。”挥别明明是痛苦的事,沈月浅却觉得高兴,花姨看得明白,做什么都充满着干劲,她的孙子一定是有出息的,抬起葡萄的手,轻轻朝院子里的花姨挥手。
  有的人,哪怕分别了,心中也会存着美好的祝愿。
  花姨回到家,门已经落了锁,听着院子里传来熟悉的询问,花姨脸上噙着笑,声音不高不低,“大儿媳妇,是我。”
  “娘,您回来了?”
  很快就咚咚的脚步声,打开门,年轻妇人拉着花姨上下打量,“前几日秀娘子来一回后我就琢磨着去看看您,秀娘子说那是大户人家别惹得主家不快,我这才没去的,娘瘦了呢……”
  黑暗中,玲霜坐在马车里,听着年轻妇人关切声,嘴角扬起了笑,难怪花姨得大少夫人赏识,这样一家子人,确实招人羡慕,院子里亮起了灯,玲霜准备让文忠回了,这时候,门口走出一个男子,灰色粗布短衣,手里拿着一个包袱“是玲霜姑娘不?”
  玲霜讶异,回了了声是,男子上前将手里的东西递过来,“这是我家一点心意,还请姑娘交给夫人。”寻常人家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这时候,已经进去的花姨转身出来,“玲霜姑娘,劳烦你们走一趟了,这是我前些年偶然求来的衣衫,开过光的,叫夫人给三个孩子穿着吧,对身子有好处。”
  玲霜蹙了蹙眉,瞬间敛去了神色,道谢道,“花姨有心了,谢谢您了。”东西是给沈月浅的,玲霜不敢不收,再次道谢后才和文忠一起回了。
  三位小主子的衣衫向来忌讳,拿回去,也不敢轻易给三位小主子穿的,回到宅子,将花姨递来的包袱给沈月浅,可惜龚大夫不在,否则让龚大夫看看有没有毒。
  看出她的心思,沈月浅哭笑不得,“不会出事的,平白无故,花姨对付三个孩子做什么?”文博武打开包袱,衣衫只有一件,充斥着淡淡的药味,沈月浅离得远闻不到,文博武却是闻到了,铺展衣衫,仔细找了找,随即,脸上露出了了然的笑意,沈月浅不解,“怎么了?”
  “这件衣衫是南山寺前方丈开的光,送给咱们,是咱们的福气。”文博武和南山寺方丈交好,衣衫是不是南山寺的,他一眼就认得出来,文博武将衣衫递给沈月浅看,“方丈说过些前方丈的事,这件衣衫,是用寺里的袍子改造的,当时方丈从未给衣衫开过光,这件事京城许多人都知道,事情过去很多年了,要问你外祖父才能了解一二。”
  方丈与他说起这件事,前方丈到处游历,能结交不同身份的人,上至皇亲贵族,下至乞丐孤儿,他皆一视同仁,那时候,南山寺名声越来越大,算是顶峰了。
  沈月浅不知晓有这些事,犹豫道,“不然还是还回去吧,哪能横刀夺爱。”
  “留着吧,我已经吩咐文忠多给他们一些银子了。”方丈穿着袍子到处采集草药,袍子上充斥着淡淡的草药味,开光之前,更是每日在衣衫上抹药,京城人都说,穿上这件衣衫能包治百病,不管如何,光是这个寓意,文博武就想将衣衫留下,他也是父亲了,自然希望孩子健健康康的。
  看一旁的玲霜羞红了脸,沈月浅没有半分怪罪她的意思,换做她刚认识花姨,送衣衫,她也会怀疑花姨居心不良,见惯了尔虞我诈,心时刻保持着怀疑和戒备。
  翌日一早,花姨醒来看桌上搁着一个包袱,是她昨晚叫大二包裹衣衫的,以为沈月浅将东西还回来了,花姨心里有些着急,这件衣衫,她小女儿,几个孙子孙女都穿过,身子好得很,送给沈月浅也是她没拿得出手的了,起身解开包袱,里边露出一张一张东西来,花姨在县太爷府上做过工,隐隐明白是什么,又不太确认,旁边还有一些细碎的银子,加起来不下百两,吓得花姨身子一软,朝外大声叫三个儿子。
  “娘,您多休息会儿,最近别出去做工……”三个儿子推开门,也被桌上的碎银子吓着了,他们白天到处帮人做杂工,没有见过银票,花姨撑着桌子,拿起几张银票,问三个儿子,“你们见过这个没?”
  三个人皆摇了摇头,再去数碎银子,一百五十两,“娘,是不是您做工的那位夫人送的?”
  花姨点了点头,拿着银票的手微微有些发抖,他们不过是小门小户,哪儿见过银票,拉着三个儿子朝着宅自考的方向磕头,“夫人是个好人,这么多银子,我们如何报答她呀。”
  花姨想了许久,最终决定让三个儿子去学堂念书,认字就行了,“夫人是想帮衬咱们,所有留了这些东西,我最后悔的便是没有好生照顾你们,送你们去私塾,你们好好念书,能识字了,将银子用在正途上,也不算枉费了帮衬之心。”不认识字,什么都是枉然。
  文博武自己都不知道一番行为怎样改变了一个家,多年后,青州城人人羡慕的首富,从不与人为恶,不纳妾,守着家里破了相的妻子安安稳稳过日子的事迹,传了很远很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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