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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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小女生的青春萌动丝毫不能小觑。
  雾茫茫就每天偷看着程越,他看什么书她就看什么书,他去打篮球,她就在篮球场边上坐着给他加油,他喜欢玩机器人,她就买各种各样的机器人书,只为了希望有一天他能向她借阅。
  全国开机器人展的时候,程越没有钱买机票去,雾茫茫就自己飞过去把所有能拍的照片都拍下来,传给程越看。
  当时的感情真是干净纯粹又炙热得可怕。
  不过即使这样,程越也没搭理雾茫茫。
  他们关系的改变发生在雾茫茫初二时离家出走的那一天。
  具体为什么离家出走,雾茫茫已经记不清楚了,但她却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的天气好像很冷,她拖着行李箱像只流浪的小狗般坐在学校对面的花坛边上。
  她讨厌寒假,因为寒假就意味着她必须回家。
  雾茫茫是在又冷又饿的时候被程越捡回他家去的。
  程越家的房子是廉租房,他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十几年的积蓄存下来,也没能在本城买下一套房子。
  雾茫茫还记得当时程越给她煮了一碗面,上面还盖了一个煎得黄灿灿的荷包蛋,非常漂亮。
  雾茫茫一边掉眼泪一边吸着鼻子吃面。
  “你不吃蛋吗?”程越问雾茫茫。
  雾茫茫满脸通红地道:“我不吃溏心蛋的。”这就是富家小姐,离家出走饿得头晕眼花,也依然挑剔。
  当时程越二话不说就将她剩下的那个荷包蛋夹过去两口就吃掉了。
  大概是因为共同分享了一个蛋,就好像分享了彼此的口水,雾茫茫觉得他们的关系顿时就不一般了。
  程越的脸在她的眼神里越变越红,到后来连耳朵都红了。
  雾茫茫不记得当时程越是怎么说服自己的了,反正她乖乖地由着程越送了她回家。
  其实现在想起来当时即使程越什么理由都不说,只要他开口,她就愿意听他的。
  雾茫茫回到家时,家里除了佣人,家中主人居然都不知道她离家出走这件事。
  雾茫茫自然彷徨、痛苦,可是那个寒假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小太阳。
  雾茫茫每天都会在麦当劳等程越来给她讲题。
  每次程越都会自己带一瓶水,坚决不肯喝她买的可乐,吃她买的汉堡,到后来雾茫茫自己也不买东西了,背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缩在麦当劳的角落里一起看书做题。
  升初三的那个暑假,雾茫茫记得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程越对她说: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就和我一起考上七中。
  这之前雾茫茫从没想过要去读七中的,那是重点中学中的重点,升学率年年高居榜首,年级前十名几乎都可以报送国内一流大学。
  而雾茫茫读的一向是私立校,考高中或者大学从来不在她们这群孩子的考虑范围。
  但是为了能成为程越的女朋友,雾茫茫用了一年时间从学渣变成了学霸,和程越一起考上了七中。
  爱情的力量,只要使对了方向,创造力是极端惊人的。
  高中的女生虽然穿着颜色奇葩,样式老土的校服,但是青春的蜕变是任何人和事都无法阻挡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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