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TakeMeToChurch(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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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暂时是。之前因为PTSD休学了一年多,下学期就回去读书了。”
  “回去读几年级?”
  “高一。”
  见徐星瑜的脸色变得难看,江示舟很快又补了一句:“原本是读高二,因为休学太久,所以直接降了一级。”
  “所以……你确定,你没有被你哥哥强迫,对吗?”
  江示舟只默默地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徐星瑜欲言又止。因为这种回答几乎没有意义,她需要的是更多的细节。但她还是没有主动开口。
  因为,无论对方是受害者还是共犯,探听询问有关“乱伦”的细节,都是冒犯的。
  然而,江示舟当时只害怕徐星瑜会将江启年默认并指控为胁迫侵犯妹妹的人渣,所以只是犹豫了片刻,便开始主动和盘托出她自少年时期起有关哥哥的所有心路历程。当然,除了俩人上床的部分。
  以前在医院精神科,她接受的都是药物治疗,因而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包括心理医生在内的人这般详细地描绘她自家变后的所有创伤。
  她几乎是反刍乃至呕吐般地讲述着她的家亡血史、精神病史和不伦暗恋史,从她少年时期的孤僻冷峻,讲到案发后学校里的风刀霜剑,还有反复折磨她的对未知与死亡的焦虑和恐惧;从哥哥对她日复一日的悉心照料,讲到她对哥哥病态而绝望的依恋,还有二人于亲情和爱欲边缘的来回挣扎与拉扯。
  不仅是为了给江启年脱罪,也是因为她自觉病了太久。
  尽管已经互通心意,但她在不伦之恋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就算是向江启年本人讲述,也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他们是病友,是共犯,是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而她需要的是一位医生。一位牧师。一位法官。
  一个告诉她自己罪不至死的旁观者。
  在世人眼里,他们的关系真的是罪无可恕吗?
  面对着徐星瑜,她可能讲了她有生以来最长的一段话,却只能换来徐星瑜怜悯、同情而又半信半疑、举棋不定的目光。
  她忽然想起网络论坛里一个曾被众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一个人被送进精神病院,要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疯?】
  ——一个和亲生哥哥乱伦的未成年少女,要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不是被精神控制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呢?
  江示舟只觉得无力,终于像是破罐子破摔一般,反问道:
  “星瑜姐,那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哥呢?”
  一对普通异性相爱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可我就算把心挖出来示众,世人也不会愿意相信我只是单纯地喜欢他。
  我喜欢他,因为他长得好看。
  我喜欢他,因为他温柔体贴。
  我喜欢他,因为只有他会无条件对我好。
  我喜欢他,因为只有他会无条件理解我。
  我喜欢他,因为只有他会无条件包容我。
  我喜欢他,因为我的心总是控制不住地奔向他。
  为什么这些理由对任何人都可以成立,唯独对我们不行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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