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利刑侦笔记6:天眼追凶 第2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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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队长姜华走过办公室时,见到侯大利正在和周涛聊天,便走了进来,道:“大利来得正好,有件事情想和你聊一聊。”
  侯大利将硬盘收到包里,来到大队长姜华办公室。
  姜华泡了茶水,客客气气地道:“视频大队是新单位,运行模式还在探索之中。这段时间我们主要精力都放在黄大森案上,其他兄弟单位的案子介入得就少一些。为了这事,不少兄弟单位都有怨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只有五名民警,二十七名队员,要承担视频巡逻、案件侦破、打击街面盗抢违法犯罪行为等任务,就是三头六臂都忙不过来。大家长期面对电脑,每个队员眼睛都会出现不适应的状况,滴露成为必备品。”
  重案一组在办案中颇为依赖视频侦查,侯大利深为了解视频大队的现状,感慨地道:“条条蛇都咬人,每一行都不容易。”
  “如果所有单位都和大利一样内行,那我们的工作就好开展了。”姜华拿出一份《视频侦防工作指导规范(征求意见稿)》,道,“这是我们正在做的规范,涉及不同部门,上报前要征求各兄弟单位的意见。事前预防、事中发现、事后打击,这是视频侦查大队工作中的三个重要节点。具体来说,大队始终坚持案发现场必到、受害人必访、视频监控必调的原则。首先是与110指挥中心调度联动,视侦民警同步监听110报警系统,接警同时即锁定现场周围情况展开视频侦查。其次是与一线办案单位研判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最后是与街面巡逻警力联动,及时提供案发现场情况及实时监控巡逻情况,发现嫌疑人可适时检查、盘查、查处。”
  侯大利道:“内容很丰富,我能不能拿回去认真研究?”
  姜华道:“这份就是送给你的。你本身就是视频专家,你的意见很重要。我们视频侦查大队准备分成五组,每名民警分包一组,落实一岗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案情及时汇报并到达现场开展工作。重案大队就由第一组负责联系,第一组组长是周涛。周涛是科班出身,天生就是搞视频侦查的料。”
  周涛被调到视频大队后,仍然在105专案组挂着名,姜华将视频大队第一组交给周涛,意味着周涛在105专案组的工作时间将越来越少,不过这对重案一组却有利。
  侯大利抱了抱拳,道:“周涛联系重案大队,热烈欢迎。”
  聊了一会儿视频大队工作情况,侯大利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脑,调出新拷贝的视频,集中精力研究邱宏兵行踪。
  一个关键时间点是5月23日,这天后,顾全清和张冬梅便不见踪影。
  另一个重要时间点是6月17日。在这一天,张冬梅分别给邱宏兵和许秀莲打去电话,邱宏兵未接到电话,许秀莲则与女儿通过话。除了电话记录,还得到邱宏兵和许秀莲证实。
  视频中,5月23日,邱宏兵上午在江州二建,下午在江州市人民政府开会。江州二建有5月23日的会议记录,市人民政府出了会议纪要。下午会议结束后,邱宏兵、杨为民等人到金色天街吃饭,中途,肖霄加入饭局。晚饭后,邱宏兵和肖霄乘坐商务车,来到罗马小区。
  5月24日上午,商务车来到罗马小区,邱宏兵单独乘车而去。这两天时间,邱宏兵自己驾驶的奔驰车没有出现。
  从视频以及其他旁证来看,邱宏兵和张冬梅在5月23日各自生活,互相不打扰。
  侯大利打开了另一个重要时间点的视频。
  视频中,6月17日,邱宏兵的行程与5月23日基本一致,上班,下班,到金色天街吃饭,再到罗马小区留宿,第二天上午,商务车来到罗马小区,邱宏兵乘车。
  侯大利关掉电脑,下楼,来到法医室。由于田甜的原因,每次走进法医室总会让他堵得慌,没有特殊事,他不会轻易到法医室。
  法医室是一个大办公区,张小舒在外面的办公区工作,法医室李建伟在大办公区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张小舒坐在办公桌前翻书,见到侯大利,道:“大利,有事吗?”
  其他人称呼“大利”,侯大利就能接受,唯独“大利”这两个字由张小舒叫出来,让他别扭。他停下脚步,道:“我找李主任。”
  走进法医室主任李建伟办公室时,侯大利朝门外看了一眼。张小舒回到座位上,仍然在看那本厚书。
  李建伟道:“你那边有什么发现?”
  侯大利道:“狗咬乌龟,找不到地方下口。如果是凶案,难点在于找不到尸体,无法确定凶案发生时间和案发现场。湖州方面暂时没有找到顾全清越野车的行踪,顾全清和张冬梅的身份证、银行卡也没有在湖州使用过,落水时间不好确定。李主任这边能不能从技术上想想办法,确定越野车落水时间?”
  李建伟道:“为了确定越野车入水时间,老谭组织几个技术室开了会,重点就是研究如何准确推测出陈旧血迹的时间,这项工作交由我们法医室解决。另一个就是研究泡在水里的越野车,从锈迹以及水草来判断落水时间,这个交给勘查室。张小舒,你进来一下。”
  张小舒抱着那本厚书走了进来,道:“我正在查资料,还没有查到更好的方法。”
  李建伟道:“你的师兄师姐有没有回话?”
  张小舒道:“有一个师姐给我回了话,说是她的丈夫在岭西理工大学工作,受岭西省公安厅委托,正在进行用光谱分析技术来确定陈旧血迹形成时间的课题研究。师姐正在询问其丈夫,我在等她更详细的回复。”
  命案现场中最常见的痕迹物证就是血迹。血迹作为诉讼证据具有客观、稳定的特点,通过判断血迹形成时间可以推断案发时间,而死亡时间与案发时间密切相关。这对缩小侦查领域,确定犯罪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重建案件现场等都有重要意义。而陈旧血迹形成时间分析是一个难题,寻常手段解决不了,必须借助特殊手段和方法。
  qq上,一个动画头像闪动起来:“我问过我先生,他们的课题已经成功,可以帮助你们分析。等会儿他直接和你沟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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