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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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的确很诱人,而且要是版权人没有太大野心的话,这样的一锤子买卖的确是比每次都自己花心思操作来的轻松容易。
  可是已经窥得其中商机的常圆怎么可能轻易放弃?这不仅仅是向元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的最好机会,还结结实实的关系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啊!
  要知道,在跟元鸥签订的新版合同中,她的基本工资不变,可是年终奖金却是根据能为对方带来的利润的百分比来的。
  助理或是经纪人的基本工资其实都不高,甚至就算是宋征这样的一线大明星的经纪人,月薪也是很有限的。也可以说,一名成功的经纪人或是助理,其实并不怎么将着点死工资放在眼中,他们更加重视的是年终奖和分成。
  做的好的话,一次分成就足够抵得上好几年工资的了,简直就是瞬间白领变金领的节奏啊。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连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常圆自然是不敢怠慢的。
  大半个月的拉锯战下来,常圆以瘦了五斤的代价,终于换来了一份皆大欢喜的合同。
  注册了商标和专利的元鸥将在法律保护期限内拥有全部、一切版权,生产方只是合作的关系,任何的改动和新动向都需要跟元鸥商议和报备……
  不仅如此,常圆甚至还亲身展示了一把什么叫做海绵里挤水、铁公鸡拔毛,硬是将元鸥和合作方的收益分成往上提高了近三个百分点!
  别觉得“三”听上去很不起眼,但如果真要顺利了,后期所能换回来的利润何止百万?那么任何一点百分比的波动就将会造就近乎天降横财的改变。
  合同正式签订当日,连李志毅都真心实意的表示,这份合同真是近几年来最难啃的一份了。
  经过协商,双方决定先在糕点屋实体店和官方网站,以及元鸥的个人微博上发售“甜品家族”的钥匙扣和挂件。
  以一个月为限,根据销售情况决定是否要进行下一步。
  如果卖得好,他们不仅会加大产量,而且还会增加销售的种类,比如说t恤、水杯、布偶玩具等。
  对于元鸥这种商业行为,外界也是褒贬不一。
  有人佩服她有冲劲儿,小小年纪就给自己置办下一份家业不说,还并不止步于此,依旧努力前进;
  当然也有人反对,说她这分明就是借机圈钱……
  这还不是最恶毒的,更坏的还有呢:
  “出来才几年啊,就从一穷二白到了家财万贯,谁承想某人还不知足,不说好好守着那两家店,又心比天高的想要大干一番,也不掂量下自己究竟几斤几两……”
  “最后借着前阵子大火的一句话奉劝某人:步子迈得太快太急,当心扯破裤裆!”
  ☆、第八十三章
  诸如“扯破裤裆”之类的讥讽,无疑是非常低俗、下流的,尤其它攻击的对象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堪称恶毒。
  于是元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博得了许多同情,不少人们都群情激奋,认为说话的人太过分,毕竟人家也没怎么着你,你也不必当着全世界这么恶心人吧?
  但是像这样的攻击,还真是不好处理:
  就好比是被一只疯狗咬到了,你是个人,难不成还能再咬回来么?
  有技术帝试图人肉,结果却查出来对方是利用一张伪卡在街头网吧临时注册的用户,只用了这一次就作废了,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然后顺理成章的,众人纷纷将视线集中到受害人身上,有点好奇她究竟会怎么反应。
  若是装没看到的,默默的吃了这个哑巴亏,岂不是太窝囊了?
  可要是怒而反击,跟对方针尖对麦芒,怕也是会落入圈套,进而引发新一波论战。
  再说了,反击二字谈何容易?既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反击也就抓不住重点,更因对方起点就低,要做到有效打击,难不成要把自己的格调也拉到那么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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