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 第26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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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她除去日常必须用掉的开支之后,过年回来买了火车票、还有两个人一路上的吃喝,还是剩下了将近一千块钱的。
  九几年的一千块钱不是小数目。
  施向南那些钱要是还在她自己手里的话,她也肯定不会吝啬拿出来给大哥治腿。
  可问题就是韩鹏杰也很清楚她手里头有多少钱。
  她提出离婚,韩鹏杰不肯答应。
  他们农村人没有去法院这样的说法,就只能想着让出一点条件来了。
  再不行那就只能动手,用拳头让对方屈服了,愿意听话照做。
  施向南虽然不想这样做,但真的两大家子、又或者说是两个村子的人凑到一起说事儿,说着说着吵起来,那么动不动手,就不是她能控制得了的了。
  把人打伤了她要赔钱、她自己家这边的人哪儿被打伤了,她也得给人出医药费、给人家多多少少买点营养品。
  反正施向南态度坚决地要求离了个婚,不仅他们全家都脱了一层皮,她攒的那点钱也不剩下什么了。
  施向东腿受伤了,过了一天一看就知道是伤到骨头了。
  因为伤处又红又肿,而且骨头疼。
  根本动不了。
  这就得去医院治,可是家里头拿不出钱来,人家医院也不是什么慈善机构,他们没钱怎么可能给他们治病?
  眼看着再耽搁下去施向东那就伤了的腿就非得瘸了。
  施向南只能咬着牙再一次南下去打工。
  当时家里是拿不出一点钱来了。
  还是施向北在学校里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又很懂事,从不乱花,攒到了一点钱。
  拿出来给施向南勉强凑齐了路费。
  还有他自己的。
  那会儿的施家为了给施向东治腿,能借的都借了、能卖的也都卖了,真正的穷得叮当响。
  根本拿不出施向北的学费来,更别说生活费了。
  家里人都没有说,施向北就自己提出来,他不上学了,跟姐姐一起去南方打工挣钱。
  可就算是这样施向北的腿也还是耽误了治疗,走得快了就能明显看出来两边腿是一高一低的。
  也是因为他心急家里的事情。
  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是家里穷成那样,还欠了一屁股债,他怎么可能安安稳稳坐着不动养伤?
  觉得自己腿没有那么疼了就又开始偷偷瞒着家里人干活。
  家里人发现了他还说谎骗家里人说没事,医生的医术高明,他的腿已经好了,完全不疼了。
  后来发现他有点瘸的时候就已经太迟了。
  再说施向南和施向北去了南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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