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1 / 4)
他气愤的仰起脸,大概她也没想到他敢以下犯上,两个人同时一震,眼对眼的相距不到一指宽。
那瞬间,他清晰的嗅到了花香,比她的蔷薇清淡,那味道自她口鼻之间吞吐,无处不在,冷谦瞳仁不断放大收缩,以至于被方浅一脚踹开都没反应过来。
从此以后,他迷上了那味道。在有限的几次靠近,擦肩而过时,他装作不经意的贴过去,只为嗅一下那似乎永远都不会消失的香味。
并且,很快他就发现,这香味,只有他闻得见。
这香味也无法复制,即便方浅化成灰,冷谦觉得自己都将认出她。
******
含盈对简珩欠身施礼,便走上前搀扶玲珑,轻声道,“少夫人,请跟我走。”
跟你走,那简珩呢?沉浸在喜悦中的玲珑突然惊醒,也想起了简珩说“阿珑,乖乖听话,让你走就走”的话。她曾经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可真到了这一天,竟莫名的惶恐。
“你不陪我走吗?”玲珑盯着他,他的目光也深深看过来。
“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阿珑,你一定要好好的,你也会对我们的孩子好,对吧?”简珩笑着拉起她的手,语气竟那么轻松,“别怕,我占了你便宜,还让你生孩子,不管怎样都会负责到底。”
他轻轻拨了拨玲珑那不停颤抖的睫毛,附在她耳边道,“下一次见面,便永不分离。”
他几乎没有好好的正式的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每一句承诺必然如千金珍贵。
马车得得得越走越远,简珩立在原地望着玲珑离开的方向,竟说不出是何种滋味,才相别已相思,可这种肉麻又磨叽的感受该如何说出口。
他只能像个男人一样,坚毅而淡然的目送女人离开。马车的竹帘忽然掀开一角,露出玲珑白皙的小脸,明明已经那么遥远,可简珩确定自己看见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里有泪光。
心,疼地揪成一团,他偏还要假装坚强,“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可要做个好娘亲啊,待我回去,你才能变成阿珑!”
他在求她,希望她成为一个伟大的母亲。因他害怕玲珑对孩子不似他那般珍视与看重。毕竟,这段感情从头到尾都是他在祈求在索要,玲珑可以轻易放下,而他走不出。
简珩转过身,嘴角弯起淡淡的笑,一排引颈长鸣的飞鸟自天空掠过,将玲珑的声音淹没。
神奇的是,他居然听清了,整个身体仿佛被人钉在原地,无法动弹,待他回过神,猛然转身,马车早就穿过仪门,彻底消失。
我爱你,简珩。那是玲珑清脆的声音,比她的歌声更好听。
简珩唇畔的笑意变深,淡然的表情下目光似火炬一般,照亮了前行的黑暗。
原来我没输。简珩得意的想。
☆、第94章 两更合并
又是一场暮春好雨,沿途的杜鹃花燃烧似火焰一般浓烈。
含盈切好水果,摆上纤细的银签,“少夫人,用一些吧。”
玲珑收回投向车外的目光,以她现在的胃口,纵使再美味的佳肴也尝不出好坏。
还记得夫人怀简铭的时候,除了前期脾气大,之后无论吃睡都妥帖,甚至比从前胃口更好,整个人看上去丰腴又白净,哪里似她这般受罪。难道真如大家说的那样,这孩子将来肯定是个叛逆的。加上自己不爱吃酸,说不定还是个叛逆的小丫头!玲珑睁了睁明眸。
小丫头倒没什么,反正长在自己肚子里,玲珑欢喜还来不及。可若是个叛逆的该怎么办?简珩那么聪明,这孩子将来又叛逆又聪明……玲珑打个寒噤。又慌忙自我安慰,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总比懦弱胆小强一百倍,女孩子就应该强势一点才能不被欺负。
想到这里,她愁眉不展的白皙小脸又有了一丝笑意,悄悄伸手去摸凸起的肚皮,很硬,又圆滑,冷不防冒出一个鼓起的地方,踢了玲珑的手。
这个小姑娘不爱睡午觉,还总要踢她一会,晚上也不例外,刚开始她还不懂怎么回事,简珩也不知,好奇的盯着她的肚子,好好的肚皮,忽然鼓起一块,两个年轻的大孩子各自惊讶,似乎受到玲珑情绪的影响,那肚皮鼓的更欢乐,还不时换换地方,简珩脸色都变了。
“她居然会动!在肚子里这样动!”玲珑捂着嘴。 ↑返回顶部↑
那瞬间,他清晰的嗅到了花香,比她的蔷薇清淡,那味道自她口鼻之间吞吐,无处不在,冷谦瞳仁不断放大收缩,以至于被方浅一脚踹开都没反应过来。
从此以后,他迷上了那味道。在有限的几次靠近,擦肩而过时,他装作不经意的贴过去,只为嗅一下那似乎永远都不会消失的香味。
并且,很快他就发现,这香味,只有他闻得见。
这香味也无法复制,即便方浅化成灰,冷谦觉得自己都将认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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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盈对简珩欠身施礼,便走上前搀扶玲珑,轻声道,“少夫人,请跟我走。”
跟你走,那简珩呢?沉浸在喜悦中的玲珑突然惊醒,也想起了简珩说“阿珑,乖乖听话,让你走就走”的话。她曾经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可真到了这一天,竟莫名的惶恐。
“你不陪我走吗?”玲珑盯着他,他的目光也深深看过来。
“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阿珑,你一定要好好的,你也会对我们的孩子好,对吧?”简珩笑着拉起她的手,语气竟那么轻松,“别怕,我占了你便宜,还让你生孩子,不管怎样都会负责到底。”
他轻轻拨了拨玲珑那不停颤抖的睫毛,附在她耳边道,“下一次见面,便永不分离。”
他几乎没有好好的正式的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每一句承诺必然如千金珍贵。
马车得得得越走越远,简珩立在原地望着玲珑离开的方向,竟说不出是何种滋味,才相别已相思,可这种肉麻又磨叽的感受该如何说出口。
他只能像个男人一样,坚毅而淡然的目送女人离开。马车的竹帘忽然掀开一角,露出玲珑白皙的小脸,明明已经那么遥远,可简珩确定自己看见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里有泪光。
心,疼地揪成一团,他偏还要假装坚强,“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可要做个好娘亲啊,待我回去,你才能变成阿珑!”
他在求她,希望她成为一个伟大的母亲。因他害怕玲珑对孩子不似他那般珍视与看重。毕竟,这段感情从头到尾都是他在祈求在索要,玲珑可以轻易放下,而他走不出。
简珩转过身,嘴角弯起淡淡的笑,一排引颈长鸣的飞鸟自天空掠过,将玲珑的声音淹没。
神奇的是,他居然听清了,整个身体仿佛被人钉在原地,无法动弹,待他回过神,猛然转身,马车早就穿过仪门,彻底消失。
我爱你,简珩。那是玲珑清脆的声音,比她的歌声更好听。
简珩唇畔的笑意变深,淡然的表情下目光似火炬一般,照亮了前行的黑暗。
原来我没输。简珩得意的想。
☆、第94章 两更合并
又是一场暮春好雨,沿途的杜鹃花燃烧似火焰一般浓烈。
含盈切好水果,摆上纤细的银签,“少夫人,用一些吧。”
玲珑收回投向车外的目光,以她现在的胃口,纵使再美味的佳肴也尝不出好坏。
还记得夫人怀简铭的时候,除了前期脾气大,之后无论吃睡都妥帖,甚至比从前胃口更好,整个人看上去丰腴又白净,哪里似她这般受罪。难道真如大家说的那样,这孩子将来肯定是个叛逆的。加上自己不爱吃酸,说不定还是个叛逆的小丫头!玲珑睁了睁明眸。
小丫头倒没什么,反正长在自己肚子里,玲珑欢喜还来不及。可若是个叛逆的该怎么办?简珩那么聪明,这孩子将来又叛逆又聪明……玲珑打个寒噤。又慌忙自我安慰,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总比懦弱胆小强一百倍,女孩子就应该强势一点才能不被欺负。
想到这里,她愁眉不展的白皙小脸又有了一丝笑意,悄悄伸手去摸凸起的肚皮,很硬,又圆滑,冷不防冒出一个鼓起的地方,踢了玲珑的手。
这个小姑娘不爱睡午觉,还总要踢她一会,晚上也不例外,刚开始她还不懂怎么回事,简珩也不知,好奇的盯着她的肚子,好好的肚皮,忽然鼓起一块,两个年轻的大孩子各自惊讶,似乎受到玲珑情绪的影响,那肚皮鼓的更欢乐,还不时换换地方,简珩脸色都变了。
“她居然会动!在肚子里这样动!”玲珑捂着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