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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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毓思忖两秒,如实作答:“有些好奇,却又没那么好奇。凡事皆有因果,我相信苏总您会告诉我。”
  苏哲翊抬了抬眉尖,有些意外的看了她一眼,仿佛是没想到她会如此淡定。轻轻地勾了勾唇,这倒是有点意思。“两个月前在永鑫见到你,实在是让我意外。”
  “苏总,我在永鑫已经半年多了。”孟毓不急不躁的回答。
  很难得遇见在他面前进退得宜应答如流的女人,苏哲翊想,若不是曾经见过她惊慌失措疯疯癫癫的一面,他恐怕都要误以为这女人骨子里便是如此淡定冷静了。
  苏哲翊捏了捏眉心,仰面往椅背上靠着,懒洋洋的眯了眯眸子,似是漫不经心的问了她一句,“你做家电业务不是挺好,为什么应聘到永鑫来?为了接近柏耀,还是……我?”
  孟毓的双目直视着前方,在苏哲翊的回答中暂时保持着沉默。
  曾经看到一句话,至今记忆深刻:今生再长,也不过是一个一眨眼就醒的夜。而我的想念,是这深睡的夜里一直醒着的窗。
  孟毓很想问他,如果我说,我的靠近是因为想念你,你会相信么?
  ☆、第2章 part2
  part 2
  【对夜晚的恐惧来其实来自于对孤独的恐惧,我不喜欢一个人睡,却被迫如此生活。——偷影子的人。】
  孟毓没想到苏哲翊回国并不住在苏家,甚至没有回自己的公寓,而是要求孟毓将他送到盛庭酒店去。尽管这酒店同样是永鑫旗下的产业,但孟毓仍难免觉得奇怪。大约是她表现得太过明显,所以苏哲翊轻声笑了一下,不无讥诮的说:“我以为你应该对我的生活习惯,已经了若指掌了。”
  这绝不是夸奖,尽管他的语气是云淡风轻的。
  孟毓将车子停在酒店门外,立刻有门童走上来打开后座门,苏哲翊走出来,随手整理了衣领,一手抄在裤袋里,一只手虚握拳垂在大腿一侧,微微仰面望着盛庭酒店的标识。
  她拿不准苏哲翊是何想法,于是走到他身侧几十公分外的地方站定,微俯身,苏哲翊瞥了她一眼,而后抬步往前走。孟毓有些讶异,在他身后问:“苏总,那我明早上再来接您?”难不成就此成了他的专属司机?
  苏哲翊顿住脚步,挑了眉尖,道:“我有说过你可以离开?”
  孟毓只得把车子交给泊车小弟,随同苏哲翊一起进入酒店。五星级酒店装修极为奢华,她也只是在某次经理培训时有幸住了两晚,那时跟方紫燕住同一间房,两个人躺在软而舒适的大床上,翻来滚去的根本就不想起身,还被孙经理嘲笑是“没出息”。
  侍应生把行李送到总统套房来,苏哲翊用很短的时间换了浅蓝色的运动装,从冰箱里拿一罐可乐,慵懒的坐在沙发上,拧开来喝。“你不用一直站着,坐。”
  孟毓点头,在单人沙发上坐下,眼角余光暗暗的打量他,这样的装扮倒显得不那么深沉内敛了,与记忆中那个鲜活的身影才更为相似。她隐约觉得紧张,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搁在膝盖上,正襟危坐的样子仿佛如临大敌。
  苏哲翊很快喝完一罐可乐,倾身将可乐罐放在茶色茶几上,孟毓偏过头,注意到他右手虎口处的那一圈小小的牙印。
  在车上面对苏哲翊刁钻又直接的问题,孟毓脸不红心不跳的说着特别官方的虚假话:“永鑫是地产界的龙头老大,员工的薪水福利在业界都是首屈一指,比起我之前的业务工作虽说薪水低了点,但是足够轻松和稳定,并且我十分认同永鑫的企业文化。”
  用这种只适合在校园招聘上表表决心的场面话来忽悠苏哲翊,也难怪他不相信了。
  他说:“永鑫提拔员工是唯能力论,不论资历,不走关系,从普通员工到主管你只用了四个月时间,我相信假以时日你会成为永鑫的中流砥柱。但是——孟毓,我不喜欢有臆想症的女人。七个月前,你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七个月后,你跟柏耀的绯闻在公司闹得沸沸扬扬。你进入永鑫的初衷是什么,我不在乎,你必须,尽快离开。”
  七个月前?
  那时孟毓还是早出晚归的家电业务,因工作调动来到b城。彼时苏哲翊在美国的风投事业做得风生水起,不过是在工作之余抽空回来探亲。
  但就是那般巧。
  你相信这世上会有完全相似的人么?
  容貌、声音、嘴角上扬的弧度,甚至是他虎口被人咬出的一圈小小牙印?
  孟毓不相信。
  她在苏哲翊的公寓楼下守了两天两夜,第二晚雨下的特别大,她没打伞,全身上下湿透透的像个落汤鸡。当晚十点多钟苏哲翊终于出来见她,他撑一把黑色的伞挡在她的上空,孟毓伸手去抓他,被他躲开,“卲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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