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2 / 4)
段南山知道媳妇的嘴皮子比自己利索,想事情也想的快,可他就是不放心,再说了,沈二山和石蕊根本不知道这些事的来龙去脉,万一到时候再闹起来,谁的脸上都不好看。
“你们这俩孩子,事儿哪有你们想得这么简单。”李叔叹了口气,到底是老了不中用,他竟然也从没想着搏一搏,将女儿从那个火坑里给救出来,现在他嘴上虽然说这个事不容易,但到底还是有几分意动了的,“南山媳妇,这事还没个章程,不好叫你家里人知道,我叫有福陪你去吧,他到底学了几天拳脚功夫,力气也比旁人大,真有个什么事,也能护住你。”
方琳觉得这话在理,但并没有立刻点头,而是看向段南山。
段南山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同意了,说到底,李叔并没有做过什么伤害他的事,即便是有所隐瞒,那也是因为有苦衷,十几年的情分,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可他心底里也清楚,经过这么一件事,两家人再也不会像往日那样亲近了,这就跟玉碎了,即便找最好的工匠修补得完美无缺,也无法掩盖它曾经被打碎的事实。
段南山跟刘济元来来回回的几次交往经过方琳知道的很清楚,毕竟作伪证诬陷朝廷命官可是个不小的罪名,她没有把握一次性就说服刘济元,心里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但麻烦的是,皓哥儿已经开始认人了,除了她和段南山,还有方丽,其他的人一抱就哭,她没辙,可却没打算将儿子带出去,小玉的这事给了他们一个教训,唯有亲近之人才是他们的弱点,皓哥儿还这么小,当然得保护好才行。
至于将小玉救出来的事,石磊虽然说不好办,但也帮着想了不少办法。
因为何武此人不仅好色,还是个不把人当人的,他曾经好几次都将自己的姬妾送了人,所以石磊想出的第一个法子就是,找个跟何武关系亲近的,许以重金,让他向何武求取美人。可到底找谁就成了一个难题,而且也不能确定何武会不会准允。
而另一个法子就比较惊险,石磊的意思是他会想法子找借口将何武从督军府里骗走,然后段南山他们找几个会功夫的把小玉从何府里带出来,但是这样一来,何武势必很容易就猜到是他们做的,到时候事情的走向并不好说。
段南山是个简单直接的人,他径直道,“前一种弯弯绕绕的,也不一定能找得到信得过的人,小玉她……她还小,怕是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咱们还是用后一种法子吧,何武知道了又怎样,我将你们藏起来,他就算是上门来寻,没有证据又能怎么样呢,我爹当年,不就是因为没办法证明自己,才被孟庆余给陷害了吗?”
方琳对段南山的看法很是赞同,不为别的,就为他说的那句“小玉受不了这样的侮辱”。
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能为了家人甘心以身饲狼,这放在她身上,她是做不到的,方琳也很庆幸自己做不到,否则她又怎么会嫁给段南山呢,她虽然不认可这种行为,但是小玉的这份勇气,却令她折服,所以方琳实在是没办法接受把那么一个小姑娘,被人当做货物一样送来送去。
选择了后一种法子,就代表主动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石磊说他那边倒是好办,何武每三天都会带兵来县衙领粮食,他们可以选择在这一天动手,如果有人来报信,他会想法子将人支开就成,如果事情顺利,等何武知道小玉不见的时候,应该已经追不上人了。
计划是定下了,可还需要督军府的地图和会功夫的人,段南山想了许久,拿出了珠宝匣子里最贵重的那颗夜明珠。
☆、第110章 心里话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句话,还是段南山从书上看来的。
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雇来的江湖人士很顺利的就把小玉从督军府给救了出来,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方琳只不过去了一次刘济元的家里,他竟然一改之前对段南山的劝说,直接答应了方琳的要求,表示愿意为段衍之翻案。
这些本都是好事情,可不知为什么,方琳总觉得心底有些不安,似乎感觉到风雨欲来。
小玉看上去消瘦了许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饭吃的也很少,完全没了以前的那种活力,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暮霭沉沉的感觉,任谁跟她说话都是那副打不起精神的模样,方琳劝说了两次见她丝毫都没有听进去,也便不再说什么了,这种事情,小玉自己心里过不去,别人再怎么着急上火也没用。
“南山媳妇,你写的这是什么呀?”黄氏是不识字的,她饶有兴致地看方琳拿着笔在纸上写东西,一笔一划的,只不过怎么看怎么跟在街上看到的那些招牌上的字不一样。
“是诉状。”方琳写到一半就搁下笔将正在写的那张揉了,这已经她写废掉的第七张了。
原本她想着让石磊帮忙写,可石磊之前已经帮了他们良多,他是有功名在身的人,先前不管说什么好歹都是在暗处,如果真把他写的诉状拿出去,万一引火烧身害了人家可就不好了,所以方琳思来想去还是觉着自己动笔比较好。
可奈何她的字写得并不好,平常写几个字记个账还行,这要是想正儿八经的拿出去恐怕不行,更何况还是在公堂上,这要是写错了几个字,还指不定怎么样呢。
“你想好了?”黄氏他们在何武置的宅子里住了那么多日,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前些天担惊受怕的,晚上还时常跟李有乐抱怨,可也只不过是过过嘴瘾,遇上这样的事,谁也不想,她心底里并非真的埋怨,如今还为方琳他们担忧,“唉,你说,怎么就成这样了呢,要是没发这场洪水就好了,那样什么事也没有。”
听到这话方琳笑了笑,“谁都这样想,都盼着好,但是既然已经都这样了,我们也就只能想着怎么解决了。”
虽然说着话,但方琳笔下没停,蘸了蘸墨汁又写了几个字,这次写的顺畅了些,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便写完了整个诉状,可总的来说,那字只不过比上一篇整齐了些许罢了。
她吹干了纸上的墨汁,细细看了一遍,可是眉头仍是皱着的,黄氏也凑过来看,“写的比刚刚好多了嘛,拿着这个就能到衙门去告他们了?”
方琳笑了笑,“说是这么一说,但是我问过了,这状子递上去等多久才能审还说不准,说不定官府惧怕孟庆余压根不敢审,所以我打算击鼓鸣冤。”
鸣冤鼓各个衙门都有,但被敲响的次数却屈指可数,这是因为朝廷律法明文规定,凡击响鸣冤鼓者,受杖刑十方可陈诉冤情。
当然这些事儿一直生活在山里的黄氏是不知道的,她还点点头,“这告个状还这么多弯弯绕绕,幸好官府门口有这个鸣冤鼓。” ↑返回顶部↑
“你们这俩孩子,事儿哪有你们想得这么简单。”李叔叹了口气,到底是老了不中用,他竟然也从没想着搏一搏,将女儿从那个火坑里给救出来,现在他嘴上虽然说这个事不容易,但到底还是有几分意动了的,“南山媳妇,这事还没个章程,不好叫你家里人知道,我叫有福陪你去吧,他到底学了几天拳脚功夫,力气也比旁人大,真有个什么事,也能护住你。”
方琳觉得这话在理,但并没有立刻点头,而是看向段南山。
段南山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同意了,说到底,李叔并没有做过什么伤害他的事,即便是有所隐瞒,那也是因为有苦衷,十几年的情分,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可他心底里也清楚,经过这么一件事,两家人再也不会像往日那样亲近了,这就跟玉碎了,即便找最好的工匠修补得完美无缺,也无法掩盖它曾经被打碎的事实。
段南山跟刘济元来来回回的几次交往经过方琳知道的很清楚,毕竟作伪证诬陷朝廷命官可是个不小的罪名,她没有把握一次性就说服刘济元,心里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但麻烦的是,皓哥儿已经开始认人了,除了她和段南山,还有方丽,其他的人一抱就哭,她没辙,可却没打算将儿子带出去,小玉的这事给了他们一个教训,唯有亲近之人才是他们的弱点,皓哥儿还这么小,当然得保护好才行。
至于将小玉救出来的事,石磊虽然说不好办,但也帮着想了不少办法。
因为何武此人不仅好色,还是个不把人当人的,他曾经好几次都将自己的姬妾送了人,所以石磊想出的第一个法子就是,找个跟何武关系亲近的,许以重金,让他向何武求取美人。可到底找谁就成了一个难题,而且也不能确定何武会不会准允。
而另一个法子就比较惊险,石磊的意思是他会想法子找借口将何武从督军府里骗走,然后段南山他们找几个会功夫的把小玉从何府里带出来,但是这样一来,何武势必很容易就猜到是他们做的,到时候事情的走向并不好说。
段南山是个简单直接的人,他径直道,“前一种弯弯绕绕的,也不一定能找得到信得过的人,小玉她……她还小,怕是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咱们还是用后一种法子吧,何武知道了又怎样,我将你们藏起来,他就算是上门来寻,没有证据又能怎么样呢,我爹当年,不就是因为没办法证明自己,才被孟庆余给陷害了吗?”
方琳对段南山的看法很是赞同,不为别的,就为他说的那句“小玉受不了这样的侮辱”。
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能为了家人甘心以身饲狼,这放在她身上,她是做不到的,方琳也很庆幸自己做不到,否则她又怎么会嫁给段南山呢,她虽然不认可这种行为,但是小玉的这份勇气,却令她折服,所以方琳实在是没办法接受把那么一个小姑娘,被人当做货物一样送来送去。
选择了后一种法子,就代表主动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石磊说他那边倒是好办,何武每三天都会带兵来县衙领粮食,他们可以选择在这一天动手,如果有人来报信,他会想法子将人支开就成,如果事情顺利,等何武知道小玉不见的时候,应该已经追不上人了。
计划是定下了,可还需要督军府的地图和会功夫的人,段南山想了许久,拿出了珠宝匣子里最贵重的那颗夜明珠。
☆、第110章 心里话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句话,还是段南山从书上看来的。
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雇来的江湖人士很顺利的就把小玉从督军府给救了出来,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方琳只不过去了一次刘济元的家里,他竟然一改之前对段南山的劝说,直接答应了方琳的要求,表示愿意为段衍之翻案。
这些本都是好事情,可不知为什么,方琳总觉得心底有些不安,似乎感觉到风雨欲来。
小玉看上去消瘦了许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饭吃的也很少,完全没了以前的那种活力,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暮霭沉沉的感觉,任谁跟她说话都是那副打不起精神的模样,方琳劝说了两次见她丝毫都没有听进去,也便不再说什么了,这种事情,小玉自己心里过不去,别人再怎么着急上火也没用。
“南山媳妇,你写的这是什么呀?”黄氏是不识字的,她饶有兴致地看方琳拿着笔在纸上写东西,一笔一划的,只不过怎么看怎么跟在街上看到的那些招牌上的字不一样。
“是诉状。”方琳写到一半就搁下笔将正在写的那张揉了,这已经她写废掉的第七张了。
原本她想着让石磊帮忙写,可石磊之前已经帮了他们良多,他是有功名在身的人,先前不管说什么好歹都是在暗处,如果真把他写的诉状拿出去,万一引火烧身害了人家可就不好了,所以方琳思来想去还是觉着自己动笔比较好。
可奈何她的字写得并不好,平常写几个字记个账还行,这要是想正儿八经的拿出去恐怕不行,更何况还是在公堂上,这要是写错了几个字,还指不定怎么样呢。
“你想好了?”黄氏他们在何武置的宅子里住了那么多日,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前些天担惊受怕的,晚上还时常跟李有乐抱怨,可也只不过是过过嘴瘾,遇上这样的事,谁也不想,她心底里并非真的埋怨,如今还为方琳他们担忧,“唉,你说,怎么就成这样了呢,要是没发这场洪水就好了,那样什么事也没有。”
听到这话方琳笑了笑,“谁都这样想,都盼着好,但是既然已经都这样了,我们也就只能想着怎么解决了。”
虽然说着话,但方琳笔下没停,蘸了蘸墨汁又写了几个字,这次写的顺畅了些,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便写完了整个诉状,可总的来说,那字只不过比上一篇整齐了些许罢了。
她吹干了纸上的墨汁,细细看了一遍,可是眉头仍是皱着的,黄氏也凑过来看,“写的比刚刚好多了嘛,拿着这个就能到衙门去告他们了?”
方琳笑了笑,“说是这么一说,但是我问过了,这状子递上去等多久才能审还说不准,说不定官府惧怕孟庆余压根不敢审,所以我打算击鼓鸣冤。”
鸣冤鼓各个衙门都有,但被敲响的次数却屈指可数,这是因为朝廷律法明文规定,凡击响鸣冤鼓者,受杖刑十方可陈诉冤情。
当然这些事儿一直生活在山里的黄氏是不知道的,她还点点头,“这告个状还这么多弯弯绕绕,幸好官府门口有这个鸣冤鼓。” ↑返回顶部↑